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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勞動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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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〇年五月) 《新青年》為了「五一」世界勞動節,要出個勞動節紀念號,陳仲甫先生要我轉托在太原的朋友調查那邊底勞動狀況,我便函托了太原我底一個朋友去做這件事。後來我想山西底勞動狀況,北部、南部和中部有些不同,覺得北部大同和南部河東都有調查底必要,接著去問陳先生,但陳先生已經出京去了,所以沒等得陳先生同意,我便又轉托了大同和河東的朋友。現在,太原和大同底調查結果都已寄來,我為整一起見,特把他們編成個《山西勞動狀況調查》。但這個調查十分不完備,遺漏了好些重要的部分,是我底朋友和我要對《新青年》表示慊(1)意的。又這個調查,太原一部分是我底朋友續約齋和我調查的;大同部分是我底朋友韓雪峰和方成章先生調查的。 山西底勞動狀況是很難調查的,因為那邊人民除了務商的一部分外,大半多是務農的;雖然有一小半工人,但(一)企業團體很少,——差不多還純然是家庭工業時代,(二)各地自為風氣,工人並無何等組合。企業的工業既不發達,工人方面又這樣渙散,所以調查起來,很感困難。這個調查,是以太原代表中部;大同代表北部的。但山西勞動狀況這樣沒系統,他們那[哪]裡能夠代表這兩部普通的情形,我僅敢說這是太原和大同底勞動狀況調查。 (一)太原底勞動狀況—— 太原底勞動狀況,因為我們調查府底(2)時間很短促,不但遺漏了好幾項工人;就是調查到的,也很不完備。現在只就調查過的分類列來—— (一)工廠工人——太原從前沒有工廠,工廠是近幾年來才有的;但雖然有幾個工廠,對於工廠底條件,卻欠缺的很多。這個現象可說是那邊底一個壞現象,也可以說是一個好現象:這幾年來,小百姓叫苦連天,公家也入不敷出,未必不是由於工廠本身條件欠缺,不能發達,必須仰給外來生產品底緣故;可是那邊工廠對於工人,倒沒什麼萬分苛刻地方,未嘗不是這樣組織不完(3)的工廠(4)一種結果。現在我把我們在那邊調查過的工廠勞動狀況逐一寫在下邊: a.平民工廠——這個工廠是由公家設立的,成立已經七、八年了。向來是專門收容無賴、小竊、乞丐和一切遊民的;——凡是這樣人,不論老幼男女,警察隨時都有權把他們捉進工廠作工去。凡捉進去的都失去了自由權,名、為工廠,實在是個變形的監獄。這些囚犯式的工人那(5)裡還高興努力去你(6)工,每天不過敷衍了事罷了,所以每年工作品售價底所得,連本廠開支都不夠,總要公家補助一萬餘元。工人都不給工資。按例,每月終由廠長分別勤惰,以定賞罰;但這個賞,每日至多不過銀元二角。工人工作時間每日約八個鐘頭。工人的「衣」、「食」和「住」,由工廠預備——每人每月給約值一元六角的食用。管事人對於工人,倒沒十分苛待的地方。廠中每日給工人授課一小時,教淺識和注音字母。若有死亡的工人,工廠備棺埋葬;老的不能工作時,送普濟堂——太原底一個養老院——養老。 b.軍人工藝實習廠——這個工廠名為軍人工藝實習廠,其實工人多半是雇來的,不過其中管事人多是些退伍沒處安插的軍官罷了。廠中底正務有「修械」合(7)「造幣」兩種。工人有工長、工匠和工徒的分別,工長每月工資五十元;三等工徒每日工資銅元(8)十枚。每日工作時間約十一小時。工人能在廠中寄宿。廠中每日供給午飯一次,扣銀三分;惟工長不在廠內用飯。廠中每年給工人工衣兩套。工人底數目共八百餘人,都是男子。除春節休息三日外,每兩星期休息一日。工人出外,都要經嚴密的搜查一過,才可以放行。 c.山西實業試驗所——是個織工廠。工人有一百餘人,都是男子。每日約工作十一小時。工資按月計算,數目不等,由七元五角至十五元,按工人手藝底高低分別定工價底多寡。廠中僅供給住所,飯用由工人自備。待遇亦不甚苦刻。工人死亡,廠中備棺埋葬。 d.山西蠶業工廠——裡邊工人有二百人,也都是男子。工資數月[目]不定,因廠中給錢的多寡以每日織成物之多寡為定,一每日約銀一二角不等。每日工作時間不一律,不能計算,——這全是因為廠中給工資不按日計算,按織成物底多寡計算底緣故。廠中對於工人,亦不苛待,每日尚令工人上課二小時,教國言語、算學和實業三樣。工人死亡,也由廠備棺抬埋。 此外還有雙福火柴公司、電燈廠、糧飯局……沒得調查,所以沒寫在這裡。 (二)手藝工人——這些工人種類雜多,調查起來,掛此遺彼,更是不可免的。這裡調查的,只是檢[揀]同類人數眾多的工人調查了一下。太原手藝工人向來多是單人作工或是合夥攬工的,——包工的很少。因為近二年來,太原方面建築很多,——蓋自省堂咧,修督軍府咧,還有些傅青主祠堂和國民示(9)範學校、兵房……好多些建築,便造了許多時勢英雄的包工者。不論那(10)樣建築,總要跑好些包工者;包好了,工頭才去招雇苦工。因為包工還分著總包工和分包工。總包工把工包到手了,便坐等著在分包工身(11)賺錢;分包工又在工頭身上吃錢;工頭又在二工頭身上想法子……一塊錢剝了又剝,洗了又洗,論[輪]到苦工——真正的工作者——底身上,比蒼蠅底翅子都薄了! 所以近來在太原蓋那高大洋房的工作著(12)自然都是受苦多而賺錢少了。但因為調查這事底時候定(13)當著舊曆年關,這些可憐的弟兄們都還有家可歸,回家過年去了,所以他們底情況沒曾調查上,這裡調查到的還仍然是那些非包工制的手藝工人了。 a.木匠——大概都是——單獨或合夥——被傭作傭工,自成工廠的很少;一雖有幾個小木廠,大半是工人合夥開的,資本很小,沒什麼大規模,不過是專做些家用木器和棺材,小木廠底工人,既然兼著資本家底身分,年終的「紅利」便是他們一年惟一的酬報;就是正作底時間,他們為他們自己勞苦,也沒有一定時間了。至於那些被雇作工的,大約每日得工資一角至三角,這是要看工人缺乏不缺乏和他們作工底技能定的;他們每日工作約十小時左右;若被包工者雇去,當然不能有這樣便宜,每日要作工到十小時外了。他們每日除了年節休息幾日外,再不做休息。他們在城市作工,大概食宿都是自備;若到鄉下,主人不但供給食宿,還很優待;——每逢個時(14)節,都要拿灑(15)肉來犒勞他們;在城市的犒勞,大概是現錢,但數目很微。 b.泥水匠——這一類工人多是專門修理中國式房屋的,也有好些被招去蓋大洋樓的。他們若做非包工制的工,主人待遇和木工一樣。他們每日約得工資八分至三角不等;若在十六歲以下僅能「搬磚」、「調泥」的童工,每日僅得銀五分。他們工作時間每日約十小時。一年休息的日子很少,但遇天雨,他們也要息工了。 c.雕刻匠和油畫匠——這一類工人很少,多是單獨被雇作工的。每日工資自三角至一元不等,視活計粗細而定。工作時間不一定,工人很自由。工人待遇,較他工為優。食住亦和別工一樣:在城市作工,自備;在鄉間,由工(16)人供給。 d.做首飾工匠——太原首飾店很少,所以這類工人也很少了;加之山西近年官廳嚴禁婦女修飾,所以這項工作品更不能發達了;但業這樣手藝的卻得錢很多,他們底工資是按年計算,每年約二百元內外。工作時間不一定。 e.理髮匠——這類工人有單獨營業的,也有合夥開理髮所的;也有招致學徒開理髮所的。單獨營業和合夥的都沒一定工作時間,大概自早七時開門至晚十時關門;每人每年除食用外,可淨得錢約三四十元。招致學徒的僅由一師傅供給學徒衣食宿,不給工資。 f.五金匠——種類很多,大半多是招致學徒營業的,雇工開店的很少。詳細未調查。 g.縫工——這類工人多半招致學徒和合夥(17)營的。每年每人約剩——除食用外——銀五六十元。忙的時候,他們每日工作總在十幾小時。 還有許多新(18)工,都未及調查。右項工人還有可注意的一點,就是工人對於學徒,不給工資,一主人有給工資的,也須經師傅底手,扣留十分之四或六,或僅津貼鞋襪費。有時師傅對於學徒,和私塾先生對學生的一般,往往施之(19)夏楚。 (三)勞力工人——似苦力的工人,太原種類很少。現就調查過的,分為(20)在下邊:—— a.人力車夫——約一千餘人。勞力(21)時間不一定。每日除繳「車份」——即賃車費——四角——普通價——外,約可得錢四吊——每吊合銅元十枚——至十吊。 b.挑水工人——售水一擔,得製錢六文。每日可總得錢若干,未詳。 c.車站腳夫——代搬客人上下車行李,每件銅元三枚,全歸工人;裝貨一車,約二至四元,看貨之貴賤分別定之。(?) d.澡堂工人——專打水和燒水。每日工作時間不一定,至夜二鐘無顧主,才散工。每日工資約一角至二角。食宿堂內供給。 還有運煤工人、運排泄物工人……未及調查。 (四)傭人—— a.差人——做一切僕役的事情。每日服役時間無定。工資大多按月給與,每月約三元左右。食宿由主人供給。 b.女傭——職務與差人同,惟較輕。每月得工資八角以上至二元左右。食宿亦由主人供給。 c.廚子——任做飯和買菜肉一切事情。每月約得工資三元至四元。食宿亦由主人供給。 d.農人雇工——這一部分是太原城北一個村子調查的。本來「農」和「工」應當兩分,這裡不當把他們也加進來;但因為山西那邊,農人除自耕作外,「佃地」的很少,多半還是雇人來耕作,這雇工當然也是「工人」底一部分了。那邊農人雇工分長工和短工兩種——山西大概多是這樣——所以我也分著寫出來—— (1)長工——都是男子。工資老壯不同:壯年工人每年工資最多至二十四吊;老年每年最多至十八吊;牧羊童子,每年工資約六吊至八吊。每日工作時間,四季不同:春冬兩季,每日約工作九小時;夏秋收禾的時候,有夜工。每日工作約十二小時。食宿均由農主供給,並不惡劣。每年除天雨或下雪不作工外,都不休息。 (2)短工——短工都在扒苗和收禾的時候雇用。壯年工人每日工資的[約]二百文——合銅元二十枚。老年約一百五十文,女工約一百文。每日工作十小時。農主不供給食用;有願由農主家供念[給]食物者,工值減半。 (二)大同底勞動狀況—— 大同底勞動狀況調查,因為調查的倉卒(22),更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現在僅就調查過的列在下邊—— (一)工廠工人——大同工廠,這裡調查過的僅有一個:大通麵粉工廠——僅有男工四十餘人。每日工作約八小時。工資按月計算,至多數至二十元;若臨時添雇工人,則按日發給,每日工資約銀一角。食宿均由廠中供給。廣中對於工人不苛待,亦無教育機關報(23)設置。 (二)手藝工人—— a.木匠——每日工作約八小時。每日工資一角二分。食住均由雇主供給。 b.泥水匠及一切新雜(24)工——其工作時間及工資略與木匠一欄相同。 大同一城業制革的很多,惜沒調查到;還有些要緊工人也沒調查到,這是我們很抱慊(25)的。 (三)勞力工人——這裡調查過的,僅有農人雇工一項,茲分列如下—— (1)長工——壯年工人每年工資至多約三十元;老年約二十元。每日工作平均約十小時。食住均由農主借(26)給。 (2)短工——壯年工人每日工資一角,老年七分,童工四分,女工五分。每日工作約九小時。農主僅(27)給飯食。 (三)結論—— 山西自勵行「新政」後,人民底負擔比從前增加了好幾倍(有一位朋友告我,他說他們那邊一個小地方,從前大約三萬吊,現在卻要十八萬吊了)。人民一方(28)很有些叫苦的地方;但勞動界一方面卻還沒什麼十分的饑荒。據我看來大概因為:(一)近兩年雖然百物昂貴,工值一方也隨著增加了好多;(二)人民負擔是按地畝分擔,負擔雖重,都沒有什麼直接輪到沒地的工人頭上。有這兩種普通(29)山西的現象,所以那邊工人底生活要比那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小地主們容易多了。 附:太原生活需要品價目調查表 ![]() 1920年5月《新青年》勞動紀念號 (1)「慊」應為「歉」。 (2)「底」為衍文。 (3)此處漏掉「備」字。 (4)此處漏掉「的」字。 (5)「那」應為「哪」。 (6)「你」應為「做」。 (7)「合」應為「和」。 (8)「元」應為「圓」。 (9)「示」應為「師」。 (10)「那」應為「哪」。 (11)此處漏掉「上」字。 (12)「著」應為「者」。 (13)「定」應為「正」。 (14)「時」應為「年」。 (15)「灑」應為「酒」。 (16)「工」應為「主」。 (17)此處漏掉「經」字。 (18)「新」應為「雜」。 (19)「之」應為「以」。 (20)「為」應為「寫」。 (21)「力」應為「動」。 (22)「卒」應為「促」。 (23)「報」為衍文。 (24)「雜」為衍文。 (25)「慊」應為「歉」。 (26)「借」應為「供」。 (27)「僅」應為「供」。 (28)此處漏掉「面」字。 (29)「通」應為「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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