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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勞動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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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〇年五月) 《新青年》為了「五一」世界勞動節,要出個勞動節紀念號,陳仲甫先生要我轉托在太原的朋友調查那邊底勞動狀況,我便函托了太原我底一個朋友去做這件事。後來我想山西底勞動狀況,北部、南部和中部有些不同,覺得北部大同和南部河東都有調查底必要,接著去問陳先生,但陳先生已經出京去了,所以沒等得陳先生同意,我便又轉托了大同和河東的朋友。現在,太原和大同底調查結果都已寄來,我為整一起見,特把他們編成個《山西勞動狀況調查》。但這個調查十分不完備,遺漏了好些重要的部分,是我底朋友和我要對《新青年》表示慊(1)意的。又這個調查,太原一部分是我底朋友續約齋和我調查的;大同部分是我底朋友韓雪峰和方成章先生調查的。 山西底勞動狀況是很難調查的,因為那邊人民除了務商的一部分外,大半多是務農的;雖然有一小半工人,但(一)企業團體很少,——差不多還純然是家庭工業時代,(二)各地自為風氣,工人並無何等組合。企業的工業既不發達,工人方面又這樣渙散,所以調查起來,很感困難。這個調查,是以太原代表中部;大同代表北部的。但山西勞動狀況這樣沒系統,他們那[哪]裡能夠代表這兩部普通的情形,我僅敢說這是太原和大同底勞動狀況調查。 (一)太原底勞動狀況—— 太原底勞動狀況,因為我們調查府底(2)時間很短促,不但遺漏了好幾項工人;就是調查到的,也很不完備。現在只就調查過的分類列來—— (一)工廠工人——太原從前沒有工廠,工廠是近幾年來才有的;但雖然有幾個工廠,對於工廠底條件,卻欠缺的很多。這個現象可說是那邊底一個壞現象,也可以說是一個好現象:這幾年來,小百姓叫苦連天,公家也入不敷出,未必不是由於工廠本身條件欠缺,不能發達,必須仰給外來生產品底緣故;可是那邊工廠對於工人,倒沒什麼萬分苛刻地方,未嘗不是這樣組織不完(3)的工廠(4)一種結果。現在我把我們在那邊調查過的工廠勞動狀況逐一寫在下邊: a.平民工廠——這個工廠是由公家設立的,成立已經七、八年了。向來是專門收容無賴、小竊、乞丐和一切遊民的;——凡是這樣人,不論老幼男女,警察隨時都有權把他們捉進工廠作工去。凡捉進去的都失去了自由權,名、為工廠,實在是個變形的監獄。這些囚犯式的工人那(5)裡還高興努力去你(6)工,每天不過敷衍了事罷了,所以每年工作品售價底所得,連本廠開支都不夠,總要公家補助一萬餘元。工人都不給工資。按例,每月終由廠長分別勤惰,以定賞罰;但這個賞,每日至多不過銀元二角。工人工作時間每日約八個鐘頭。工人的「衣」、「食」和「住」,由工廠預備——每人每月給約值一元六角的食用。管事人對於工人,倒沒十分苛待的地方。廠中每日給工人授課一小時,教淺識和注音字母。若有死亡的工人,工廠備棺埋葬;老的不能工作時,送普濟堂——太原底一個養老院——養老。 b.軍人工藝實習廠——這個工廠名為軍人工藝實習廠,其實工人多半是雇來的,不過其中管事人多是些退伍沒處安插的軍官罷了。廠中底正務有「修械」合(7)「造幣」兩種。工人有工長、工匠和工徒的分別,工長每月工資五十元;三等工徒每日工資銅元(8)十枚。每日工作時間約十一小時。工人能在廠中寄宿。廠中每日供給午飯一次,扣銀三分;惟工長不在廠內用飯。廠中每年給工人工衣兩套。工人底數目共八百餘人,都是男子。除春節休息三日外,每兩星期休息一日。工人出外,都要經嚴密的搜查一過,才可以放行。 c.山西實業試驗所——是個織工廠。工人有一百餘人,都是男子。每日約工作十一小時。工資按月計算,數目不等,由七元五角至十五元,按工人手藝底高低分別定工價底多寡。廠中僅供給住所,飯用由工人自備。待遇亦不甚苦刻。工人死亡,廠中備棺埋葬。 d.山西蠶業工廠——裡邊工人有二百人,也都是男子。工資數月[目]不定,因廠中給錢的多寡以每日織成物之多寡為定,一每日約銀一二角不等。每日工作時間不一律,不能計算,——這全是因為廠中給工資不按日計算,按織成物底多寡計算底緣故。廠中對於工人,亦不苛待,每日尚令工人上課二小時,教國言語、算學和實業三樣。工人死亡,也由廠備棺抬埋。 此外還有雙福火柴公司、電燈廠、糧飯局……沒得調查,所以沒寫在這裡。 (二)手藝工人——這些工人種類雜多,調查起來,掛此遺彼,更是不可免的。這裡調查的,只是檢[揀]同類人數眾多的工人調查了一下。太原手藝工人向來多是單人作工或是合夥攬工的,——包工的很少。因為近二年來,太原方面建築很多,——蓋自省堂咧,修督軍府咧,還有些傅青主祠堂和國民示(9)範學校、兵房……好多些建築,便造了許多時勢英雄的包工者。不論那(10)樣建築,總要跑好些包工者;包好了,工頭才去招雇苦工。因為包工還分著總包工和分包工。總包工把工包到手了,便坐等著在分包工身(11)賺錢;分包工又在工頭身上吃錢;工頭又在二工頭身上想法子……一塊錢剝了又剝,洗了又洗,論[輪]到苦工——真正的工作者——底身上,比蒼蠅底翅子都薄了! 所以近來在太原蓋那高大洋房的工作著(12)自然都是受苦多而賺錢少了。但因為調查這事底時候定(13)當著舊曆年關,這些可憐的弟兄們都還有家可歸,回家過年去了,所以他們底情況沒曾調查上,這裡調查到的還仍然是那些非包工制的手藝工人了。 a.木匠——大概都是——單獨或合夥——被傭作傭工,自成工廠的很少;一雖有幾個小木廠,大半是工人合夥開的,資本很小,沒什麼大規模,不過是專做些家用木器和棺材,小木廠底工人,既然兼著資本家底身分,年終的「紅利」便是他們一年惟一的酬報;就是正作底時間,他們為他們自己勞苦,也沒有一定時間了。至於那些被雇作工的,大約每日得工資一角至三角,這是要看工人缺乏不缺乏和他們作工底技能定的;他們每日工作約十小時左右;若被包工者雇去,當然不能有這樣便宜,每日要作工到十小時外了。他們每日除了年節休息幾日外,再不做休息。他們在城市作工,大概食宿都是自備;若到鄉下,主人不但供給食宿,還很優待;——每逢個時(14)節,都要拿灑(15)肉來犒勞他們;在城市的犒勞,大概是現錢,但數目很微。 b.泥水匠——這一類工人多是專門修理中國式房屋的,也有好些被招去蓋大洋樓的。他們若做非包工制的工,主人待遇和木工一樣。他們每日約得工資八分至三角不等;若在十六歲以下僅能「搬磚」、「調泥」的童工,每日僅得銀五分。他們工作時間每日約十小時。一年休息的日子很少,但遇天雨,他們也要息工了。 c.雕刻匠和油畫匠——這一類工人很少,多是單獨被雇作工的。每日工資自三角至一元不等,視活計粗細而定。工作時間不一定,工人很自由。工人待遇,較他工為優。食住亦和別工一樣:在城市作工,自備;在鄉間,由工(16)人供給。 d.做首飾工匠——太原首飾店很少,所以這類工人也很少了;加之山西近年官廳嚴禁婦女修飾,所以這項工作品更不能發達了;但業這樣手藝的卻得錢很多,他們底工資是按年計算,每年約二百元內外。工作時間不一定。 e.理髮匠——這類工人有單獨營業的,也有合夥開理髮所的;也有招致學徒開理髮所的。單獨營業和合夥的都沒一定工作時間,大概自早七時開門至晚十時關門;每人每年除食用外,可淨得錢約三四十元。招致學徒的僅由一師傅供給學徒衣食宿,不給工資。 f.五金匠——種類很多,大半多是招致學徒營業的,雇工開店的很少。詳細未調查。 g.縫工——這類工人多半招致學徒和合夥(17)營的。每年每人約剩——除食用外——銀五六十元。忙的時候,他們每日工作總在十幾小時。 還有許多新(18)工,都未及調查。右項工人還有可注意的一點,就是工人對於學徒,不給工資,一主人有給工資的,也須經師傅底手,扣留十分之四或六,或僅津貼鞋襪費。有時師傅對於學徒,和私塾先生對學生的一般,往往施之(19)夏楚。 (三)勞力工人——似苦力的工人,太原種類很少。現就調查過的,分為(20)在下邊:—— a.人力車夫——約一千餘人。勞力(21)時間不一定。每日除繳「車份」——即賃車費——四角——普通價——外,約可得錢四吊——每吊合銅元十枚——至十吊。 b.挑水工人——售水一擔,得製錢六文。每日可總得錢若干,未詳。 c.車站腳夫——代搬客人上下車行李,每件銅元三枚,全歸工人;裝貨一車,約二至四元,看貨之貴賤分別定之。(?) d.澡堂工人——專打水和燒水。每日工作時間不一定,至夜二鐘無顧主,才散工。每日工資約一角至二角。食宿堂內供給。 還有運煤工人、運排泄物工人……未及調查。 (四)傭人—— a.差人——做一切僕役的事情。每日服役時間無定。工資大多按月給與,每月約三元左右。食宿由主人供給。 b.女傭——職務與差人同,惟較輕。每月得工資八角以上至二元左右。食宿亦由主人供給。 c.廚子——任做飯和買菜肉一切事情。每月約得工資三元至四元。食宿亦由主人供給。 d.農人雇工——這一部分是太原城北一個村子調查的。本來「農」和「工」應當兩分,這裡不當把他們也加進來;但因為山西那邊,農人除自耕作外,「佃地」的很少,多半還是雇人來耕作,這雇工當然也是「工人」底一部分了。那邊農人雇工分長工和短工兩種——山西大概多是這樣——所以我也分著寫出來—— (1)長工——都是男子。工資老壯不同:壯年工人每年工資最多至二十四吊;老年每年最多至十八吊;牧羊童子,每年工資約六吊至八吊。每日工作時間,四季不同:春冬兩季,每日約工作九小時;夏秋收禾的時候,有夜工。每日工作約十二小時。食宿均由農主供給,並不惡劣。每年除天雨或下雪不作工外,都不休息。 (2)短工——短工都在扒苗和收禾的時候雇用。壯年工人每日工資的[約]二百文——合銅元二十枚。老年約一百五十文,女工約一百文。每日工作十小時。農主不供給食用;有願由農主家供念[給]食物者,工值減半。 (二)大同底勞動狀況—— 大同底勞動狀況調查,因為調查的倉卒(22),更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現在僅就調查過的列在下邊—— (一)工廠工人——大同工廠,這裡調查過的僅有一個:大通麵粉工廠——僅有男工四十餘人。每日工作約八小時。工資按月計算,至多數至二十元;若臨時添雇工人,則按日發給,每日工資約銀一角。食宿均由廠中供給。廣中對於工人不苛待,亦無教育機關報(23)設置。 (二)手藝工人—— a.木匠——每日工作約八小時。每日工資一角二分。食住均由雇主供給。 b.泥水匠及一切新雜(24)工——其工作時間及工資略與木匠一欄相同。 大同一城業制革的很多,惜沒調查到;還有些要緊工人也沒調查到,這是我們很抱慊(25)的。 (三)勞力工人——這裡調查過的,僅有農人雇工一項,茲分列如下—— (1)長工——壯年工人每年工資至多約三十元;老年約二十元。每日工作平均約十小時。食住均由農主借(26)給。 (2)短工——壯年工人每日工資一角,老年七分,童工四分,女工五分。每日工作約九小時。農主僅(27)給飯食。 (三)結論—— 山西自勵行「新政」後,人民底負擔比從前增加了好幾倍(有一位朋友告我,他說他們那邊一個小地方,從前大約三萬吊,現在卻要十八萬吊了)。人民一方(28)很有些叫苦的地方;但勞動界一方面卻還沒什麼十分的饑荒。據我看來大概因為:(一)近兩年雖然百物昂貴,工值一方也隨著增加了好多;(二)人民負擔是按地畝分擔,負擔雖重,都沒有什麼直接輪到沒地的工人頭上。有這兩種普通(29)山西的現象,所以那邊工人底生活要比那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小地主們容易多了。 附:太原生活需要品價目調查表 1920年5月《新青年》勞動紀念號 (1)「慊」應為「歉」。 (2)「底」為衍文。 (3)此處漏掉「備」字。 (4)此處漏掉「的」字。 (5)「那」應為「哪」。 (6)「你」應為「做」。 (7)「合」應為「和」。 (8)「元」應為「圓」。 (9)「示」應為「師」。 (10)「那」應為「哪」。 (11)此處漏掉「上」字。 (12)「著」應為「者」。 (13)「定」應為「正」。 (14)「時」應為「年」。 (15)「灑」應為「酒」。 (16)「工」應為「主」。 (17)此處漏掉「經」字。 (18)「新」應為「雜」。 (19)「之」應為「以」。 (20)「為」應為「寫」。 (21)「力」應為「動」。 (22)「卒」應為「促」。 (23)「報」為衍文。 (24)「雜」為衍文。 (25)「慊」應為「歉」。 (26)「借」應為「供」。 (27)「僅」應為「供」。 (28)此處漏掉「面」字。 (29)「通」應為「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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