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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中國的善治(1)


  箴言

  當我們在黑暗之中摸索時,正如我們必須在東方所做的那樣,最好的道路就是公正行事。

  ——戈登將軍

  我認為,現在對列強在中國推行的現行政策加以檢討,不僅有必要,而且時機已經成熟。在這裡我只想再次申明,我寫這些東西完全是出於自己的責任心,並願單獨對自己的觀點負責。

  一、精神和態度

  目前,如果想使中國問題得到穩妥的解決,首要的前提是,列強必須從根本上改變他們對中國政府及官員採取的政策以及相關指導精神與態度。有位名叫豪斯(E.H.House)的先生,在《日本郵報》上發表文章,在談到西方各國對日本的政策時,他在文章裡這樣寫道:「外國人炮製了一種說法:即認定日本的政策乃是一個虛飾和欺騙的迷宮。對於日本的任何行動,外國人都無法理解,因而認為它必然是其深藏不露、無所不包的欺騙計劃的一部分。這實在是荒謬透頂。但多年以來這種猜忌卻構成了歐洲外交的基礎。」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這也是以往外國列強在與中國交往過程中所有災禍的根源(fonsetorige)。正是這種到處擴散的猜疑精神,感染了每一個外國使臣,特別是英國使臣,使他們頭腦裡滋生了一種「黃疸性偏見」——致使他們在中國無論看到什麼,都覺得是黃顏色的。

  我寫這些東西,並非只是企圖為中國人辯護,而是為了真理。我不同意那種認為中國人在與外國人打交道的時候絕對缺乏坦率胸懷的說法,其理由將是人所共知的。俄國前駐華公使喀西尼伯爵近來指明:「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而英國人和德國人,一般說來則不太懂得禮貌。」

  實際的情況是,很多在中國的外國人往往顯得蠻不講理、急躁易怒,而中國人則表現得彬彬有禮,頗有涵養。當你向一個真正有教養的中國人提出一個無理要求時,他不可能直接說「不行」——他與生俱來的禮貌將促使他委婉拒絕,抑或他會敷衍一下,並給你一個有條件的「可以」。已故的曾國藩侯爵,在1860年寫給一個朋友的信(即《洋務尺牘》)中曾說:「若你碰到外國人當著你的面蠻橫無禮地大放厥詞,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憨笑裝傻,仿佛你不懂他在說什麼。」赫德爵士曾經對伊藤(博文)侯爵談到與中國人打交道的原則,他的結論是「甯彎毋折」。因此,在處理外國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時,有教養的中國人通常會使用不失禮貌的敷衍和搪塞。自古以來,中國統治者在對付外國人蠻橫的暴力行為會使用這樣一種武器——在漢語裡它被稱為「羈縻」,翟理斯博士譯作「tohalter」(即給……套上籠套)。事實上,當你遇上一頭狂暴發瘋的公牛時,同它講道理是沒有用的,你惟一能做的就是,要像西部牛仔那樣用籠套把它套起來!

  下面,竇納樂爵士將為我們解釋中國語境下「羈縻」二字的含義——

  1900年9月20日,他在致索爾茲伯裡勳爵的電報中說道,「為了設法推遲或延緩進攻,我們讓中國人沉溺在這樣一種信念之中,即讓他們感到,我們有機會將自身置於他們的仁慈與恩惠之下,其途徑是——中國人護送我們到天津。……我們所做的,原則上是既不接受,也不拒絕,而是提出更多的具體要求,以為日後的最終決議做好準備,並以此贏得時間。」

  竇納樂爵士在譴責中國人不守信用、背信棄義的同時,似乎沒有意識到在他對中國人所施的詭計和實實在在的背信棄義行為中,是否存在任何道德上的過失,這實在讓人感到奇怪。或許我應該說,正是中國人的「背信棄義」的行為,將竇納樂爵士置於這樣一種「兩難」境地,並使得他不得不那樣行事。然而,毫無疑問的是,幾乎在所有情況下,有關事情真相的說法可以反過來——我想,逼迫中國人不得不那樣行事的力量,也許更為強大。

  接著,我們退一步,看看外國人對於中國人行事方法的猜忌是否有某種恰當的理由。在此,我想有必要強調的是,就與目前這場災禍有直接關聯的帝國政府而言——從我在總督衙門的地位而輕易得到的有關電報和國書消息來看,沒有一點事實或根據可以指責中國政府背信棄義。這裡,我想再次引用豪斯先生過去談及對日外交關係時所說的話——它用在這兒也是很合適的:當時有聲明說,鑒於目前的困境,應該做出大的讓步,還說外國公使們的猜忌並非不合情理。針對這一聲明,豪斯先生詰問道:「外國人對於那種困境、那種使日本人痛苦焦灼的憂慮和頻繁爆發的嚴重危機,可曾做過任何退步嗎?……江戶的官員們具備了一個國家的統治者所能具備的坦率和正直,他們幾乎像孩子一樣的天真、率直。他們再三地毫無遮掩地將麻煩擺在對方面前,對敵手亦絕無防範之心。然而,他們所得到的只是傲慢無理的拒絕,並繼而遭受新的侮辱。」

  在此,如果將日本人換成中國人,江戶換成北京,人們將認為豪斯所寫的正是去年夏天發生在中國的事變,而不是40年前發生在日本的事情。的確,任何公正無私的人,只要仔細閱讀一下皇太后陛下下達過的相關諭令和其他國家公文,就會感到豪斯先生所做的評論是多麼恰當。

  接下來,我們且舉一例,在這裡,帝國政府那毋庸置疑的絕對坦率,亦可見一斑。在6月3日發給中國駐外使臣的諭令中,帝國政府指示他們,要將政府的困難毫無保留地向列強陳述。諭令中說:「我們此刻仍嚴令駐軍統領一如既往地保護使館,惟力是視。」可見,帝國政府並沒有想要對外國政府隱瞞公使館的危險處境——它甚至沒有籠統地說「我們已經命令保護使館」,而是充分明示這種保護乃是絕對而不惜一切代價的。事實上,它以一種毋庸置疑的絕對坦率說明,這是一種盡可能而為之的竭力保護。

  二、關鍵問題之所在

  以上,我們論及西方列強對待中國政府的政策所基於的精神和態度。下面,我們再來討論中國難題中的關鍵問題,這一關鍵問題是:當西方列強要求中國盡一個獨立君主國的責任的時候,他們在對待中國時,絲毫沒有做出努力去承認、尊重該國政府的權利,以使其能夠獨自盡其義務並履行獨立統治之責。

  赫德爵士以其愛爾蘭式的慷慨風度建議取消治外法權。從原則上講,他這一見解——對於任何有政治頭腦的人來說——都是無可置喙的。但在這裡我們應坦率地承認,在目前的局勢下,要廢除列強的治外法權,是不現實的。歌德曾說:「世上有兩種和平的力量:公道與常識(esgiebtzweifriedliche Gewalten:das Rechtu.die Schickliehkeit)。」我認為赫德爵士的提議是公正的,但缺乏常識。

  然而,如果說現在廢除治外法權還不現實,那麼,千方百計將其惡劣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則是公正與可能的。治外法權是一個怪胎,它已經對中國的善治事業產生了嚴重危害。但是,列強政府不僅沒有設法去緩解這一政治怪胎的惡劣影響,甚至還允許他們的在華代理人將一個更壞的怪胎引狼入室,並美其名曰「治內法權」(in-territoriality)。顯然,清帝國政府對外國人沒有裁判權,然而,貪得無欲的列強甚至還企圖允許其代理人否認帝國政府對於中國國民所享有的裁判權!人們公正地譴責傳教士干涉了訴訟,因而侵犯了中國地方官對於國民的裁判權。但當英國公使蠻橫地要求中國政府解除四川總督的職務時,他也正在干涉中國的訴訟,並且僅僅只是出於一種極度恐懼的動機。

  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僅侵犯了地方官對中國臣民的裁判權,而且侵犯了那至高無上的君權,即那種傳統意義上的天子對於臣下的權威。當然,如果一個總督對外國人做錯了事,是可以亦應當予以懲罰的,但這種懲罰必須經由君主的權威,並依照帝國自身的法律來施行。

  這一原則,從最近的懲罰問題(指懲辦「庚子事變」禍首)中,能夠得到最好的說明。美國國務卿是惟一一個似乎對此有所識見的人。下面,請允許我完全用外國人的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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