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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伏生所傳書二十八篇之成分(2)


  所謂《春秋》、《詩》、《禮》、《樂》可不待解,世即後世所謂《世本》,語即《國語》一類之文書,所謂令所謂訓典當即《誥書》之類。熟知掌故以為出辭從政之具,是春秋時之風氣,可于《左傳》中明白看出。我們比較一下,則對於《周誥》諸篇,不特可以想到他如何出來,寄託於如何之物質上,且可知其緣何流傳於後來也。

  說到這裡,或者要問,《周誥》的文辭是周王說話的本質呢,還是史官修飾了的文辭?我們可以直率回答,《周誥》中的話,雖然不全是一篇一篇的官樣文章,然而史官的貢獻也很不少了。試以《文侯之命》,毛公鼎、師敦比較一下,看此項文字竟有定式,試讀《周誥》各篇中的文辭,其可解者每是很有修辭力量的文辭,而稱今道古,像有一個歷史哲學,威儀棣棣,丁嚀周至,不是一個直截的態度。在當時的統治者都是戰士焉能說這樣文學的話?且當時的文學本是一種專門之業,所以王如用到文字,總須「呼史某冊命」,「朱批上諭」是做不了的。今抄《康誥》、《召誥》、《無逸》各一段,以見所謂美術散文進化至此時之地步,此地步去吐辭茫昧之時代已遠得很了!

  《康誥》一節: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時敘。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茲東土。王曰:嗚呼!封。汝念哉!今民將在祗遹乃文考。紹聞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別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於天。若德裕乃身不廢在王命。

  《召誥》一節:

  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無逸》一節: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甯,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第二類是魯書。這一類中有兩篇,一、《金縢》;二、《費誓》。相傳為伯禽伐淮夷之誓,其文近于《周誥》而無深義。《金縢》一篇必不是與《大誥》、《康誥》等有同樣價值者,此篇文體全與《周誥》不類。《顧命》一篇中雖陳喪禮,但仍以赴告之辭結束之,《金縢》乃全是一篇故事,篇中周公祝辭尚近于《周誥》,其「武王既喪」以下竟像東周的文辭。這一篇當是後人根據相傳的故事及話言拼湊成的。《魯書》一類可以說是《周誥》的附庸。

  第三類是宋述商書。此一類中,《西伯戡黎》及《微子》二篇之可以呼作《宋書》,當是無問題的,此是宋人記其由來之檔案。至於《盤庚》及《高宗肜日》,以年代論,比《周誥》早得多,以文辭論,反比《周誥》較易通解,然這兩篇都不類春秋的文辭。又商末至少有兩次的大亂。一、紂亡時;二、武庚亡時。經這樣大亂,冊府是完整不了的。清朝人不為明朝人保存檔案,周朝人更決無為商朝人保存史料之理。宋以喪亡之後,小休之時,根據傳訓,寫成典書,是事實之最可能者。惟其傳說有自,所以不像後來的文辭,惟其追記在後,所以稍有近後的語句。此一說雖無證據,然如此假定,一時也找不到與此矛盾的證據。

  以上三類,除《無逸》一篇或者稍經後人之潤色,《金縢》一篇大有可疑之外,都是絕好的史料,與彝器銘辭相發明。今尚存之《逸周書》中,雖《世俘》、《作雒》等篇,其史料的價值,亦下此一等也。

  第四類是外國書,這一類中有《呂刑》、《秦誓》兩篇。《呂刑》相傳為周穆王作,這話全不可通。《周誥》的排場是很清楚的,周王誥語所及之人,「越在外服,侯田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而《呂刑》一篇誥語所及之人,則是「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這乃是一個部落的族長,那裡是諸侯的共王?且《周誥》中的用事,述祖德則「丕顯文武」,引鑒戒則殷人夏後,《呂刑》裡邊,既無宗周成周之典,又無三代興亡之事,而是三苗、重黎、伯夷、皇帝,遙遙與《楚語》中所載南方之神話相應。且《呂刑》開頭說:「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誥四方。」而《史記》曰:「甫侯言于王。」鄭玄曰:「呂侯受王命入為三公。」此皆不得其義而強解之者,「呂命王」固不能解作「王命呂」。若以《書序》說,「呂命穆王」則以臣命君成何事體?諸家著錄周代彝器中有呂王器數事,如「呂王鬥作大姬壺」等,然則呂固稱王矣。今如釋呂命王為周昭王之類,即命為呂王之號,或命為誤字,其本字為呂王之號,則文從字順。然則此篇固是呂王之誥,南方之訓典,與成周無涉,固墨子之所引,而非早年儒家之書也。

  《秦誓》一篇,《書序》、《史記》皆以為秦繆公喪師於崤之罪己詔,然按其文義頗與崤戰後事之情景不合。《左傳》記當時秦繆公云:「孤違騫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今《秦誓》中並無此等意思,只在渴思有才有量之賢士。意者此之指名秦繆公猶《文侯之命》之指名晉文侯,皆實不得其人,強以與此文差不多的地理及時代之最有名人物當之,強以其間最著明之事蹟當之,而忘其不切也。《商頌》之指名正考父,《魯頌》之指名奚斯,皆同一心理耳。

  《秦誓》一篇,以文辭論,是《尚書》中最上等者。如下列一段,實是絕美的文章,散文進化到此一步已是像有工夫的了。

  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達,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

  第五類是三代的三篇誓。至遲到春秋中葉,禪代征伐的兩種政治理想都完成了一個系統,這可以《左傳》為證。征伐是三代創業之功績,夏以啟為創業之祖(啟之訓為開,可以漢諱為證,然則啟固是夏後氏之太祖,鯀禹猶在天神一格中也),據傳說,其所伐者為有扈,故造《甘誓》,商以湯為成事之王,所伐者為夏桀,故造《湯誓》,周以武王為定功之世,所伐者為殷紂,故造《牧誓》,所謂《太誓》,亦即《牧誓》之一流,同一題目,不是一個人造的,故成不同的篇章。以此諸篇之文辭與《周誥》、《殷盤》比一下,顯然這是後人的文辭,以其中發揮的意思與孟子墨子所記者較一下,顯然這是憑藉著「征誅」一種思想而出的文章。

  第六類是《禹貢》、《洪範》兩篇。《禹貢》言地理,而以九州之觀念為綱,《洪範》綜言天人系統,而以五行之觀念為領。如這樣子的典書,在戰國時恐不少有,《晉書·束皙傳》記汲塚簡書各種,按其名實,足知彼時文書之有多體。《禹貢》雖比《穆天子傳》為實(《穆天子傳》亦因誤讀致有今天之面目)。《洪範》當比《大曆》為實,然皆戰國時托古拓今之創作,彼時之典書也。造作此等典書之風氣,最遲至春秋已成,可以《左傳》、《國語》所引各種古今雜糅鋪排數目之訓典為證。

  《禹貢》、《洪範》兩篇,雖大體上我們可以斷定他是春秋戰國時的東西,但如必確切指定其屬￿何一世則亦未必成功。為什麼呢?古來的書每每先有個核子,後來逐漸發展與改變一書中自身之層每不容易分辨,必以一書最初之層為此書之時代固失之,必以其最後層當之,亦未為得。

  《洪範》一書之中央思想為五行,五行系統論之成立雖或在後,但其根蒂必在先。荀子在非子思、孟子時,指謫他們「按往舊造說,謂之五行」,所謂「造說」者,明其有自己的貢獻,所以「按往舊」者,明其有憑藉傳說處。《左傳》文七年,「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此與五行之數雖小異而大同。且五方之說,似較五行為尤早,王國維曰:「『貞方帝卯一牛之南□』,曰『貞7於東』,曰『己已卜王於東』,曰『於西』,曰『貞於西』,曰『癸酉蔔中貞三牛』。曰『方帝』,曰『東』,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五方之觀念,自與五行相混而更盛。

  《禹貢》之中央思想為九州。九州之名見於《國語》者,有「謝西之九州」,此指一地方說,可以不論。若禹九州之說,至遲在春秋已盛。齊侯鎛鐘及齊侯鐘云:「及其高祖,虩虩唐成,又(有)(嚴)在帝所,(溥)受大命,刻(克)伐(履)司,(敗)乃靈師。伊少(小)臣隹(唯)(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都)。」(《嘯堂集古錄》下)孫詒讓考證(《古籀拾遺》上十六葉)此二器一作于靈公初卒,一作於靈公已有諡時,齊靈二十八年,正當春秋魯哀公十九年也。春秋時此故事既用於如此之場所,則此故事必不創于彼時,然則禹九州之說縱不歸之于夏殷,亦決不後以西周也。且《禹貢》九州之名稱亦決非戰國時名號,詳拙著《禹貢九州釋名》,今不錄。惟九州觀念與禹貢地理究是兩事,盡可九州之說甚早,《禹貢》之書卻可以甚後。然今如以《禹貢》地名有但見於漢代者,以為即是甚晚之書,亦未可通。地名之僅見於漢代書,不必即始於漢代,即如遼西遼東諸郡,《漢志》明言秦置,而《史記·匈奴列傳》雲是燕置,可見《漢志》所謂秦置郡縣中,每有導源自六國時者。此猶是郡縣之名稱設置也。若一般地名,則創造尤不易。今如執鮮卑一調以為大招是東漢時所作之證,何其鑿也?《禹貢》一篇,以文辭論,固絕不能為夏商及西周之書,然必以為是戰國,亦未有充分之證據,若以為東周之書,可無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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