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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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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本來在乾順豬肉店捉腳。豬肉店的夥計分兩等,一是掌屠刀的,稱師傅,一則叫捉腳。捉腳,等於打雜。豬從豢戶的豬案裡趕出來,以致抱上肉凳——已經不是豬而是肉了,都只有捉腳的賣氣力。不但豬正在殺的時候要他捉豬的腳。 四火姓王。他也有三間茅屋(他只有一個嫂子,侄兒三個,又還小,茅屋,所以口頭上人家都說是四火的茅屋),堂屋占了一間大的,居中,有天地君親師位,王氏堂上歷代祖宗,九天東廚司命。還有一條貼在一邊,是總是發財了,但都等於無有,因為煙塵。然而到底是紅紙。煙塵等於無有,因為都是,反而不見。四火總是偷油而已。偷油也確乎發財。捉腳偷油,算不了什麼,猶之乎裁縫偷布,你自己莫談國事——這當然是破一個謎兒猜猜,叫你小心。偷油,當然是偷豬油,豬油貴,故舉之以概其餘,所偷尚不止此,豬腸,豬血——總之凡屬豬的,除了豬糞,無所不偷(按,豬糞別有愉者,不過不是在這場合,蓋與胡適之先生拜金主義的拾煤渣的老婆子可以相提並論,牧豬場上常常看見一兩個老婆子拿著傢伙追蹤幾隻豬,便是她們)。 乾順有兩位主顧,與乾順同在一條街上,都是堂客——似乎無須聲明,顧主而是堂客,其為寡婦無疑,一張氏,一趙氏。這個卻得首先聲明:豬肉店的顧主分為兩種(指豢戶而言,吃肉者另算),一賣毛豬,這就是說以豬賣,經了經紀的手稱它一稱,趕出門算乾淨,只付錢來;其二活豬不過秤,宰了再稱,豬腸豬血豢戶拿回去,不計斤兩,而油也當肉稱,稱了也准其拿回,扣總數。前者豬一斤錢二百四,後者肉一斤錢三百。張家大嫂同她的五歲的小姑娘,吃不了什麼,「拿回來倒不夠分人!」豬血拿回來煮熟了要端出幾碗給鄰家吃。也何苦讓人家偷?計豬一隻。趙二媽計肉。她有兩位令郎,大的不過十一,而另有女婿。而且,趙二媽自己愛豬腸。而且,「省吃省喝,喂一隻豬,吃它一個便宜油!」——哪裡有三百錢一斤的豬油賣呢?語云:「有錯買的,無錯賣的。」那麼反正這裡是該屠戶吃虧! 閒話少講,且說四火。四火,不待說,是歡迎趙二媽的。趙二媽的狗兒,也格外歡迎四火。他一天不上學了。殺豬是天剛破曉,頭一天晚上四火把豬趕了去。狗兒跟了豬尾巴叫:「哈哈哈,真會捉!」卻不是說四火捉腳,是此刻一把捉住豬尾巴。豬不捉不去。趙二媽遠在一旁喊,「莫把我的雞趕跑了!」雞飛狗跳牆。趙二媽寂寞得很。狗兒通宵不睡也行,趙二媽要他早點睡,還要再三說: 「明天早晨不用我叫吧?」 「一天亮我就起來!」 說著比一比手勢,簡直要一大為天。 「他不稱得平平的,我就說他為屠戶——你想他不為屠戶吧?」(「他」是指陳七叔,豬經紀。「你」非是指媽媽,當然也不必說不是,是泛問的口氣。) 「多嘴!這你也管得了——人家幾時不公平?為屠戶?」 但先是一巴掌。不公平就為屠戶,非為屠戶乃為狗。趙二媽的大意實如此。 「你只要看四火,眼睛莫離開他。」 狗點頭。但又是—— 「四火哥他不偷我的油。」 又一巴掌—— 「你曉得什麼?」 狗又點頭。 終於還是趙二媽輕輕的拍狗屁股—— 「狗,狗,起來。」 一面替自己梳頭。 狗一夜做了豬夢。懵懵懂懂的,但根本上知道不是叫他起來上學。睜開眼睛——燈還沒有吹熄。 當然非昨夜的燈。趙二媽今天起來點的。 有子萬事足,趙二媽望著她的狗走近乾順的門,吃一點虧似乎也是可以的。 豬主照例必得去,正如別的買賣一樣,三人當面——合經紀而為三。陳七叔本來兼做狗的乾爹,己有一年之久,狗兒忽然很自重的否認了,小東人大有闖下滔天大禍之勢。他聽了許多壞話,講他媽媽的——這個太出乎題外,只好不談。簡單一句:孩兒若去說公平,倒把為娘掛了心。 「狗。」 陳七叔先到了,端了煙袋向狗兒打招呼。 狗不答。不答即是不承認乾爹。 「我們殺豬,你來幹什麼?」乾順的師傅問。 「我不來,看你敢不敢殺!」 這個殺,是一刀把豬剖開,豬刮了毛掛在鉤上。早已過了四火捉腳的時候。師傅那麼說,屠刀捏上了手。 「當然不敢,回頭我說五十斤,你說一百斤,那我可賠不起,你乾爹也賠不起。」乾順的掌櫃說。 「七叔,今天不要做乾爹呵,公平公平。」師傅真是行其所無事,且剖且說話。 「乾爹不吃飯!」 陳七叔鼻子裡一句,且笑。 這個,可難解。而且,乾爹的話,狗兒絕對不聽。豬經紀當然靠屠戶吃飯。師傅歇了一歇手,瞄七叔一眼。這一瞄,屠戶的眼色,卻不是有意來耽誤工夫,瞄得人心寒:「七叔,你沒有良心!」 狗兒兩眼不離開他的四火哥,四火蹲在那裡守候,默無言語——耳朵可聽?說時遲,那時快,四火盡豬之所有而空之了,就以他的懷抱。 「你媽媽叫你來看四火,怕他偷油,是不是?」又是師傅說。 狗兒嗤的一聲笑—— 「不是。」 一跳跳到四火的脅下去了。 「尿胞呢?尿胞呢?」 「等一會,等一會兒就是,我說給你就給你。」四火口若懸河——說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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