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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廠女工罷工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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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虹口此次絲廠女工罷工,迄今已是七天了,其初由於三家發動,然後便蔓延到九家,十三家,現在已是十四家了。虹口原為上海絲廠五區域之一,差不多該地所有絲廠,皆陷於停閉的狀態,據傳閘北也有牽連受其波及的趨勢了。計加入罷工人數,現已增至一萬四千餘人,形勢異常嚴重,恐決非數日內可以平息,這不能不說是上海社會最近的一件大事。 我們為主持公道和保障人權起見,不能不略略加以論到,希望廠主和官廳方面,及早覺悟,和平介決,以免延長時日,致各方皆蒙巨大的損失。 此次女工罷工運動,據我初淺的見識,以為伊們至少有下列兩點正大的理由: 第一,伊們是自救的,當罷工發動的時候,我們總疑心必是絲廠女工協會主持的;後來調查的結果,才知道絕無其事,該會現在已陷於停頓的狀態,該會會長穆志英現還在南京未歸,可見並非有人鼓動,完全是伊們自動,不然,何以不期然而然的一致行動?何以不期然而然各廠一致響應?這又證明女工所受的痛苦實在太深,實在到了無可奈何的境地,故不得已而出於最後罷工之一途。假如廠主平日沒有熱水注射和鐵木交加種種的慘酷待遇,決不至激成惡感如是之深,再退一步說,假如廠主沒有翻毀成例,克扣工資和延長時間種種的違法行為,決不至逼成罷工如是之廣,總之,女工此最後罷工之一舉,實是為了自救,除此外,無他法,故不知不覺的各不相謀而「一致行動」,「一致響應」了。 第二,伊們的行動是合理的,絲廠工資,向例新繭上市時,應給四角五分;工作時間,一律定為十小時,女工有組織工會之權利,這些都是官廳曾予批准的。此次伊們罷工要求,不過是恢復應得的原有權利,並未增加半毫三分,可證伊們並無過份的要求,于廠長以不堪。官廳批准的公文,廠主理應遵守,何得藉口絲業不佳,不惜翻毀成例,致使女工發生重大的損失,並且,即令絲業不佳的話屬實,廠主也不應據此理由克扣工資,何以呢?不克扣工資,在廠主方面不過是賺錢多寡的問題;如克扣工資,在女工方面便成了生死攸關的問題了,當此物價騰貴的時候,廠主如果稍有良心,何忍出此而坐會女工活活的餓死。故據法律言,據道理言,廠主對於成例,不應有反汗之理。 由上述兩點看來,女工罷工是自救的,是合理的,社會上稍有良心的人,皆應予以同情和援助,獨不介官廳方面,不查情由,不依法律,說什麼維持秩序,把女工捕入警署了,調遣馬隊,無情地蹂躪女工了,派警替廠主把守廠門了,並有廠主劃策,限於十九日開車,並申言保護入廠女工,致使女工不能作正當的要求。 資本家不講情理不講法律去壓迫女工,可說是為著賺錢要緊,至於官廳也不講情理不講法律來壓迫女工,到底為著什麼呢?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我希望官廳趕快拋棄助強欺弱的政策,勸告資本家作相當的讓步,這才是調和工潮的正當方法。 署名:中夏 (原載《民國日報》副刊《覺悟》19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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