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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盆吊」


  嘗讀《永樂大典》戲文《小孫屠》,在這四句「題目」中就逢到了一個疑難的問題:

  李瓊梅設計麗春園,孫必貴相會成夫婦,朱邦傑知法明犯法,遭盆吊沒興小孫屠。

  這「盆吊」是什麼刑罰呢?本文中沒有說明,字典辭書中不載,那是更不用說的了,宋、元《刑法志》上沒有說起,小說筆記裡也沒有談到。這種問題,只得不求甚解了罷。可是忽然想起,似乎《水滸傳》中有說到這二字的,便拿起《水滸傳》來一翻,果然在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鎮平安寨,施恩義奪快活林》中找到了。那是講武松殺了潘金蓮之後,被刺配到東平府平安寨時的事。武松被解到了牢城中,得罪了差撥,可是管營相公卻不但沒有給他吃殺威棒,反而好好地管待他。眾囚徒疑心這不是好意,說晚間必然來結果他。武松道:

  他還是怎地來結果我?

  於是眾囚徒就說出「盆吊」來:

  他到晚,把兩碗黃倉米飯,和些臭鯗魚來與你吃了,趁飽帶你去土牢裡去,把索子捆翻著,一床幹蘽薦,把你卷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這個喚做「盆吊」。

  原來這什麼地方也不得其解的「盆吊」,卻在這部《水滸傳》中說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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