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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菲女士的日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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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六號 都奇怪我,聽說我搬了家,南城的金英,西城的江周,都來到我這低濕的小屋裡。我笑著,有時在床上打滾,她們都說我越小孩氣了,我更大笑起來。我只想告訴她們我想的是什麼。下午葦弟也來了。葦弟最不快活我搬家,因為我未曾同他商量,並且離他更遠了。他見著雲霖時,竟不理他。雲霖摸不著他為什麼生氣。望著他。他更板起臉孔。我好笑,我向自己說「可憐,冤枉他了,一個好人!」 毓芳不再向我說劍如。她決定兩三天便搬來雲霖處,因為她覺得我既這樣想傍著她住,她不能讓我一人寂寂寞寞的住在這裡。她和雲霖待我比以前更親熱。 一月十號 這幾天我都見著淩吉士,但我從沒同他多說幾句話,我決不先提補英文事。我看見他一天兩次往雲霖處跑,我發笑,我斷定他以前一定不會同雲霖如此親密的。我沒有一次邀請他來我那兒玩,雖說他問了幾次搬了家如何,我都裝出不懂的樣兒笑一下便算回答。我把所有的心計都放在這上面,好像同什麼東西搏鬥一樣。我要那樣東西,我還不願去取得,我務必想方設計讓他自己送來。是的,我瞭解我自己,不過是一個女性十足的女人,女人只把心思放到她要征服的男人們身上。我要佔有他,我要他無條件的獻上他的心,跪著求我賜給他的吻呢。我簡直癲了,反反復複的只想著我所要施行的手段的步驟,我簡直癲了! 毓芳雲霖看不出我的興奮,只說我病快好了。我也正不願他們知道,說我病好,我就裝著高興。 一月十二 毓芳已搬來,雲霖卻搬走了。宇宙間竟會生出這樣一對人來,為怕生小孩,便不肯住在一起,我猜想他們連自己也不敢斷定:當兩人抱在一床時是不會另外幹出些別的事來,所以只好預先防範,不給那肉體接觸的機會。至於那單獨在一房時的擁抱和親嘴,是不會發生危險,所以悄悄表演幾次,便不在禁止之列。我忍不住嘲笑他們了,這禁欲主義者!為什麼會不需要擁抱那愛人的裸露的身體?為什麼要壓制住這愛的表現?為什麼在兩人還沒睡在一個被窩裡以前,會想到那些不相干足以擔心的事?我不相信戀愛是如此的理智,如此的科學! 他倆不生氣我的嘲笑,他倆還驕傲著他們的純潔,而笑我小孩氣呢。我體會得出他們的心情,但我不能解釋宇宙間所發生的許許多多奇怪的事。 這夜我在雲霖處(現在要說毓芳處了)坐到夜晚十點鐘才回來,說了許多關於鬼怪的故事。 鬼怪這東西,我在一點點大的時候就聽慣了,坐在姨媽懷裡聽姨爹講《聊齋》是常事,並且一到夜裡就愛聽。至於怕,又是另外一件不願告人的。因為一說怕,准就聽不成,姨爹便會踱過對面書房去,小孩就不准下床了。到進了學校,又從先生口裡得知點科學常識,為了信服那位周麻子二先生,所以連書本也信服,從此鬼怪便不屑於害怕了。近來人更在長高長大,說起來,總是否認有鬼怪的,但雞粟卻不肯因為不信便不出來,毫毛一根根也會豎起的。不過每次同人說到鬼怪時,別人不知道我想拗開說到別的閒話上去,為的怕夜裡一個人睡在被窩裡時想到死去了的姨爹姨媽就傷心。 回來時,看到那黑魆魆的小胡同,真有點膽悸。我想,假使在哪個角落裡露出一個大黃臉,或伸來一隻毛手,在這樣像凍住了的冷巷裡,我不會以為是意外。但看到身邊的這高大漢子(淩吉士)做鏢手,大約總可靠,所以當毓芳問我時,我只答應「不怕,不怕」。 雲霖也同我們出來,他回他的新房子去,他向南,我們向北,所以只走了三四步,便聽不清那橡皮鞋底在泥板上發出的聲音。 他伸來一隻手,攏住了我的腰: 「莎菲,你一定怕喲!」 我想掙,但掙不掉。 我的頭停在他的脅前,我想,如若在亮處,看起來,我會像個什麼東西,被挾在比我高一個頭還多的人的腕中。 我把身一蹲,便躥出來了,他也松了手陪我站在大門邊打門。 小胡同裡黑極了,但他的眼睛望到何處,我卻能很清楚的看見。心微微有點跳,等著開門。 「莎菲,你怕喲!」 門閂已在響,是夥計在問誰。我朝他說: 「再——」 他猛的握住我的手,我無力再說下去。 夥計看到我身後的大人,露著詫異。 到單獨只剩兩人在一房時,我的大膽,已經變得毫無用處了,想故意說幾句客套話,也不會,只說:「請坐吧!」自己便去洗臉。 鬼怪的事,已不知忘到什麼地方去了。 「莎菲!你還高興讀英文嗎?」他忽然問。 這是他來找我,提到英文,自然他未必歡喜白白犧牲時間去替人補課,這意思,在一個二十歲的女人面前,怎能瞞過,我笑了(這是只在心裡笑)。我說: 「蠢得很,怕讀不好,丟人。」 他不說話,把我桌上擺的照片拿來玩弄著,這照片是我姊姊的一個剛滿一歲的女兒。 我洗完臉,坐在桌子那頭。 他望望我,又去望那小女孩,然後又望我。是的,這小女孩長的真像我。於是我問他: 「好玩嗎?你說像我不像?」 「她,誰呀!」顯然,這聲音表示著非常認真。 「你說可愛不可愛?」 他只追問著是誰。 忽的,我明白了他意思,我又想扯謊了。 「我的,」於是我把相片搶過來吻著。 他信了。我竟愚弄了他,我得意我的不誠實。 這得意,似乎便能減少他的嫵媚,他的英俊。要不,為什麼當他顯出那天真的詫愕時,我會忽略了他那眼睛,我會忘掉了他那嘴唇?否則,這得意一定將冷淡下我的熱情。 然而當他走後,我卻懊悔了。那不是明明安放著許多機會嗎?我只要在他按住我手的當兒,另做出一種眼色,讓他懂得他是不會遭拒絕,那他一定可以做出一些比較大膽的事。這種兩性間的大膽,我想只要不厭煩那人,會像把肉體融化了的感到快樂無疑。但我為什麼要給人一些嚴厲,一些端莊呢?唉,我搬到這破房子裡來,到底為的是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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