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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複譯赫胥黎《天演論》讀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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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侯官嚴氏所譯赫胥黎《天演論》二卷。大意謂物莫不始於物競,而存於天擇,而人則能以保群之術爭勝天行。惟是人之所以競物而勝者,在自營。 而自營於群為凶德,故群術既進,自營必減,而競物之力亦減。且群術既進,生齒日繁,而人擇之術驗於植、動者,必不能施之於人,則物競之烈即乘過庶而起。是故天行、人治,終古相消長也。然而近日名數質力之學已精,而身心、性命、道德、治平之業,尚不過略窺大意,則推暨之程,不容自阻,而勝天為治之說,終無以易也。 嚴氏又引斯賓塞爾之說,謂群治進極,則用腦奢而孳乳稀,過庶不足為患,而郅治必可期也。蓋以生理學推之,「天演」之說,有進無退,斯說密於赫矣。斯氏持公道界說,曰:各得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保種三大例曰:一、民未成丁,功食為反比例率;二、民已成丁,功食為正比例率;三、群己並重,則舍己為群。用三例者群昌,反三例者群滅。 嚴氏又言,亞丹斯密氏計學有最大公例,曰:大利所存,必其兩益,損人利己非也,損己利人亦非;損下益上非也,損上益下亦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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