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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學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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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學是一種成立較遲的科學,而關於美的理論,在古代哲學家的著作上,早已發見。在中國古書中,雖比較的少一點,然如《樂記》之說音樂,《考工記·梓人篇》之說雕刻,實為很精的理論。 《樂記》先說明心理影響於聲音,說:「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又說:「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次說明聲音亦影響于心理,說:「志微噍殺之音作,而民思憂;嘽諧慢易繁文簡節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勁正莊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裕肉好順成和動之音作,而民慈愛;流辟邪散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次又說明樂器之影響于心理,說:「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鐘聲,則思武臣;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封疆之臣;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鼓鼙之聲歡,歡以立動,動以進眾,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 這些互相關係,雖因未曾一一實驗,不能確定為不可易的理論;然而聲音與心理有互相影響的作用,這是我們所能公認的。 《考工記》:「梓人為筍虡,……厚唇弇口,出目短耳,大胸燿後,大體短脰,若是者謂之臝屬;恒有力而不能走,其聲大而宏。有力而不能走,則于任重宜;大聲而宏,則于鐘宜。若是以為鐘虡,是故擊其所縣,而由其虡鳴。銳喙決吻,數目顅脰,小體騫腹,若是者謂之羽屬;恒無力而輕,其聲輕陽而遠聞;無力而輕,則于任輕宜;其聲清陽而遠聞,於磬宜;若是者以為磬虡;故擊其所縣,而由其虡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為筍。凡攫閷援簭之類,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則其眡必撥爾而怒;苟撥爾而怒,則于任重宜,且其匪色必似鳴矣。爪不深,目不出,鱗之而不作,則必頹爾如委矣;苟頹爾如委,則加任焉,則必如將廢措,其匪色必似不鳴矣。」 這是象徵的作用,而且視覺與聽覺的關聯,幻覺在美學上的價值,都看得很透徹了。 自漢以後,有《文心雕龍》《詩品》《詩話》《詞話》《書譜》《畫鑒》等書,又詩文集、筆記中,亦多有評論詩文書畫之作,間亦涉建築、雕塑與其他工藝美術,亦時有獨到的見解;然從未有比較貫串編成系統的。所以我國不但無美學的名目,而且並無美學的雛型。 在歐洲的古代,也是如此。希臘哲學家,如柏拉圖、亞裡士多德等,已多有關於美術之理論。但至十七世紀(應是十八世紀),有鮑格登(Baumgarten)用希臘文「感覺」等名其書,專論美感,以與知識對待,是為「美學」名詞之托始。至於康德,始確定美學在哲學上之地位。 康德先作純粹理性批評,以明知識之限界;次又作實踐理性批評,以明道德之自由;終乃作判斷力批評,以明判斷力在自然限界中之相對的自由,而即以是為結合純粹理性與實踐理性之作用。又於判斷力中分為決定的判斷與審美的判斷,前者屬目的論的範圍,後者完全是美學上的見解。 康德對於美的定義,第一是普遍性。蓋美的作用,在能起快感;普通感官的快感,多由於質料的接觸,故不免為差別的;而美的快感,專起於形式的觀照,常認為普遍的。 第二是超脫性。有一種快感,因利益而起;而美的快感,卻毫無利益的關係。 他說明優美、壯美的性質,亦較前人為詳盡。 自有康德的學說,而在哲學上美與真善有齊等之價值,於是確定,與論理學、倫理學同占重要的地位,遂無疑義。 然在十九世紀,又有費希耐氏,試以科學方法治美學,謂之自下而上的美學,以與往昔自上而下的美學相對待,是謂實驗美學。費氏用三種方法,來求美感的公例:一是調查,凡普通門、窗、箱、匣、信箋、信封等物,求其縱橫尺度的比較;二是裝置,剪紙為縱橫兩畫,令多數人以橫畫置直畫上,成十字,求其所制地位之高下;三是選擇,制各種方形,自正方形始,次列各種不同之長方形,令多數人選取之,看何式為最多數。其結果均以合于截金術之比例者為多。 其後,馮德與摩曼繼續試驗,或對於色,或對於聲,或對於文學及較為複雜之美術品,雖亦得有幾許之成績,然問題複雜,欲憑業經實驗的條件而建設歸納法的美,時期尚早。所以現在治美學的,尚不能脫離哲學的範圍。 費希耐爾於創設前述試驗法外,更於所著自下而上的美學中,說明美感的條件有六: 第一,美感之閾。心理學上本有意識閾的條件,凡感觸太弱的,感官上不生何等影響。美感也是這樣,要引起美感的,必要有超乎閾上的印象。例如,微弱的色彩與聲音、習見習聞的裝飾品,均不足以動人。 第二,美的助力。由一種可以引起美感的對象,加以不相反而相成的感印,則美感加強。例如,徒歌與器樂,各有美點,若于歌時以相當的音樂配起來,更增美感。 第三,是複雜而統一。這是希臘人已往發見的條件,費氏經觀察與試驗的結果,也認為重要的條件。統一而太簡單,則乏味;複雜而不相聯屬,則討厭。 第四,真實。不要覺得有自相衝突處,如畫有翼的天使,便要是能飛的翼。 第五,是明白。對於上面所說的條件,在意識上很明白的現出來。 第六,是聯想。因對象的形式與色彩,而引起種種記憶中的關係,互相融和。例如,見一個意大利的柑子,形式是圓的,色彩是黃的,這固然是引起美感的了;然而若聯想到他的香味,與他在樹上時襯著暗綠的葉,並且這樹是長在氣候很好的地方,那就是增加了不少的美感。若把這個柑子換了一個圓而黃的球,就沒有這種聯想了。 從費希耐創設實驗法以後,繼起的不少。 惠鐵梅氏(Lightner Witmer)把費氏用過的十字同方形,照差別的大小排列起來,讓看的人或就相毗的兩個比較,或就列上選擇,說出那個覺得美,那個覺得不美。這與費氏的讓人隨便選擇不同了。他的結果,在十字上,兩端平均的,不平均而按著截金術的比例的,覺得美;毗連著截金術的比例的,尤其毗連著平均的,覺得不美,覺得是求平均而不得似的。在方形上,是近乎正方形與合于截金術比例的長方形,覺得美;與上兩種毗連的覺得不美,而真正的正方形,也是這樣(這是視覺上有錯覺的緣故)。 射加爾(Jacob Segal)再退後一步,用最簡單的直線來試驗,直立的,橫置的,各種斜傾的。看的人對於直立的,覺得是自身獨立的樣子;對於斜傾的,覺得是滑倒的樣子,就引起快與不快的感情,這就是感情移入的關係。 科恩(J.Cohn)在並列的兩個小格子上填染兩種飽和的色彩,試驗起來,是對稱色並列的是覺得美的,並列著類似的色彩是覺得不美的。又把色彩與光度並列,或以種種不同的光度並列,也都是差度愈大的愈覺得美。但據伯開氏(Einma Baker)及基斯曼氏(A.Kirschmann)的修正,近於相對色的並列,較並列真正相對色覺得美一點。依馬育氏(Major)及梯此納氏(Titchener)的試驗,並列著不大飽和的色彩覺得比很飽和的美一點。 韜氏(Thown)與白貝氏(Barber)用各種飽和程度不同的色與光度並列,試驗後覺得紅藍等強的色,以種種濃淡程度與種種不同程度的灰色相配,是美的;黃綠等弱的,與各度的灰色並列,是不美的。 摩曼氏(Meumann)把並列而覺為不美的兩色中間,選一種適宜的色彩,很窄的參在兩色的中間,就覺得美觀,這可以叫作媒介色。又就並列而不美的兩色中,把一色遮住若干,改為較狹的,也可以改不美為美。 摩曼氏又應用在簡單的音節上。在節拍的距離,是以四分之四與四分之三為引起快感的。又推而用之於種種的音與種種的速度。 雷曼(Alfred Lehmann)用一種表現的方法,就是用一種美感的激刺到受驗的人,而驗他的呼吸與脈搏的變動。馬汀氏(Frnlein Martin)用滑稽的圖畫示人而驗他的呼吸的差度。蘇爾此(Rudolf Schulze)用十二幅圖畫,示一班學生,用照相機攝取他們的面部與身體不等的動狀。 以上種種試驗法,都是在賞鑒者一方面,然美感所涉,本兼被動、主動兩方面。主動方面,即美術學著作的狀況。要研究著作狀況,也有種種方法。摩曼氏所提出的有七種: (一)搜集著作家的自述美術家對於自己的創作,或說明動機,或敘述經過,或指示目的。文學的自序,詩詞的題目,圖畫的題詞,多有此類材料。 (二)設問對於美術家著作的要點,設為問題,徵求各美術家的答案,可以補自述之不足。 (三)研究美術家傳記每一個人的特性、境遇,都與他的作品有關。以他一生的事實與他的作品相印證,必有所得。 (四)就美術品而為心理的分析美術家的心理,各各不同,有偏重視覺的,有偏重聽覺的,有偏於具體的事物的,有偏於抽象的概念的;有樂觀的,有厭世的;可就一人的著作而詳為分析,作成統計;並可就幾人的統計而互相比較。例如,格魯斯與他的學生曾從鞠台(Goethe)、希雷爾(Schiller)、莎士比亞(Shakespeare)、淮革內爾(Wagner)等著作中,作這種研究,看出少年的希雷爾,對於視覺上直觀的工作,遠過於少年的鞠台;而淮革內爾氏對於複雜的直觀印象的工作,亦遠過於鞠台。又有人以此法比較詩人用詞的單複,看出莎士比亞所用的詞,過於一萬五千;而密爾頓(Milton)所用,不及其半。這種統計,雖然不過美術家特性的一小部分,然積累起來,就可以窺見他的全體了。 (五)病理上的研究意大利病理學家龍伯羅梭(Lombroso)曾作一文,叫作《天才與病狂》。狄爾泰(Dilthey)也提出詩人的想像力與神經病。神經病醫生瞞毗烏斯(P.J.Mobius)曾對於最大的文學家與哲學家為病理的研究,如鞠台、叔本華、盧梭、綏弗爾(Scheffel)、尼采等,均有病象可指。後來分別研究的,也很有許多。總之,出類拔萃的天才,他的精力既為偏于一方的發展,自然接近於神經異常的界線。所以病理研究,也是探求特性的一法。 (六)實驗自實驗心理進步,有一種各別心理的試驗,對於美術家,也可用這種方法來實驗。例如,表像的方法,想像的能力對於聲音或色彩或形式的記憶力,是否超越常人,是可以試驗的。凡圖畫家與雕像家,常有一種偏立的習慣,或探求個性,務寫現實;或抽取通性,表示範疇。我們可以用變換的方法來試驗。譬如,第一次用一種對象,是置在可以詳細觀察的地位,使看的人沒有一點不可以看到的,然後請他們描寫出來。又一次是置在較遠的地位,看的人只可以看到重要的部分,然後請他們描寫。那麼,我們就可以把各人兩次的描寫來比較:若是第一次描寫得很詳細,而第二次描寫得粗略,那就是美術家的普通習慣;若是兩次都寫得很詳細,或兩次都描得很粗略,那就是偏於特性的表現了。 (七)自然科學的方法用進化論的民族學的比較法,來探求創造美術的旨趣。我們從現在已發達的美術,一點點的返溯上去,一直到最幼稚的作品,如前史時代的作品,如現代未開化人的作品,更佐以現代兒童的作品。於是美術的發生與進展,且純粹美感與輔助實用的區別,始有比較討論的餘地。 上述七種方法,均為摩曼氏所提出。合而用之,對於美術家工作的狀況,應可以窺見概略。 (1921年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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