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文集三 | 上頁 下頁 |
在國語講習所的演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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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有國語?一是對於國外的防禦,一是求國內的統一。現在世界主義漸盛,似無國外防禦的必要,但我們是弱國,且有強鄰,不能不注意。國內的不統一,如省界,如南北的界,都是受方言的影響。 也有人說,我們語言雖然不統一,文字是統一的。但言文不一致的流弊很多。 用那一種語言作國語?有人主張用北京語,但北京也有許多土語,不是大多數通行的。有主張用漢口話的(章太炎)。有主張用河南話的,說洛陽是全國的中心點。有主張用南京話的,說是現在普通話就是南京話,俗語有「藍青官話」的成語,藍青就是南京。也有主張用廣東話的,說是廣東話聲音比較的多。但我們現在還沒有一種方言比較表,可以指出那一地方的話是確占大多數,就不能武斷用那一地方的。且標準地方最易起爭執,即如北京是現在的首都,以地方論,比較的可占勢力,但首都的話,不能一定有國語的資格。德國的語言,是以漢堡一帶為准;柏林話算是土話。北京話沒有入聲,是必受大多數反對的。 所以國語的標準,決不能指定一種方言,還是用吳稚輝先生「近文的語」作標準,是妥當一點。現在通行的白話文,就是這一體。 提倡國語的次序我們想造成一種國語,從那裡下手呢?第一是語音,第二是語法,第三是國語的文章。 語音近三十年有許多人造簡字,或仿日本假名,或仿歐洲速記法,最流行的,要算是王照君的字母,但同時並立的很多。民國元年,教育部特開了一個讀音統一會,議決注音字母三十九個。在我個人意見,國音標記,最好是兩種方法:一是完全革新的,就是仍用拉丁字母,從前教會中人已經用過了,日本也有這一種拼音法。一是為接近古音起見,簡直用形聲字上聲的偏旁,來替代一切合體的字,大約至多用一千字,也就足了。第一法是有許多人主張的。第二法是我的私見,因為用這個方法,教授時有的便利,可以從古篆學起,學一字就懂這一字的所以這樣寫法,又許多字所以同一個音,覺得很有趣味,一定容易記得。但後來讀音統一會議定的,卻是這兩法中間的一法。既然經過什麼正式的會議議決的,比較的容納多數意見,總勝於私人閉門造車的了。這三十九母雖然以北音為主,但是有入聲有濁音,可算是南北音都有的。它所收不進的音,還可以加閏音,這也算很便當了。 這些字母所以名「注音字母」的緣故,是不許獨立的。因為中國異義同音的字太多,怕得容易含混。但既有了簡字,還要人人學那很複雜的字,也是不合人情,只要在不致誤會的範圍內去行用,也是自然而然的。現在如國語統一籌備會所議定「詞的區號」,曾彝進君設旗語時所加傍旁的記號,左貫文君、錢玄同君所研究舊字的省筆,都是救濟的方法。 我想現在先可應用在譯名上。歐文的固有名詞,向來用舊字譯的,很繁很不劃一。若照日本人用假名譯西音的辦法,規定用國音某字母代西文某字母,有缺的,在音近的字母上加一點記號,如國語統一籌備會所議決己母加、讀若厄的辦法是最便當不過的了。 這種辦法不必經部定的手續,也不必公約,盡可自由試驗。我若譯音,一定要用這個方法,但附一個國音簡字與西文字母對照表就比許多中國字的譯名,或直寫西文,或於中字譯名下又注西文的都簡便一點。 語法中國人本來不大講文法。古文的文法,只有《馬氏文通》一部;白話的文法,現在還沒有成書的。但是白話的文法,比古文簡一點兒,比西文更簡一點兒。懂得古文法的人,應用它在國語上,不怕不夠;懂得西文法的人,應用它在國語上,更不患不夠。先講詞品。西文的冠詞、名詞、代名詞與靜詞,都分陰陽中三性,一多兩數。我們的語言,是除了代名詞有一多的分別外,其他是沒有這種分別的。近來有人對於第三位的代名詞,一定要分別,有用她字的,有用伊字的。但是覺得這種分別的是沒有必要。譬如說一男一女的事,如用他字與她字才分別他們,固然恰好。若遇著兩男或兩女的,這種分別還有什麼用呢?歐語的數詞,十三到十九,單數都在十數前,二十一起英法是單數在十數後,德語仍是單數在前,但是百數仍在十數後,千數仍在百數後,就不一律了。最奇怪的,法文從七十起,沒有獨立的名:七十就叫六十同十,七十一七十二等等就叫六十同十一、六十同十二等等。到了八十,就叫做四個二十;到了九十一九十二,就叫做四個二十同十一,四個二十同十二等等。何等累贅!我們所用的數詞,一切都按著十進,簡便多了。靜詞的級數,動詞的時間,止要加上更、最,或已、將等字,沒有語尾變化。句法止主詞在前,賓詞在後,語詞在中間,差不多沒有例外。文言上還有倒句,如「爾無我詐,我無爾虞」等,語言並這個都沒有。要是動詞在名詞後,定要加一個將字在名詞前,仿佛日本語的遠字,西文的有字。又文言中天圓地方山高水長等,名字與靜詞間不加字,在白話上總有一個是字,與西文相像。胡君適之曾作《國語的進化》一篇,載在第七卷三號的《新青年》上,很舉了幾種白話勝過文言的例。聽說他著的國語法,不久可以出版,一定可以作語法的標準。 語體文文章的開始,必是語體,後來為要便於記誦,變作整齊的句讀,抑揚的音韻,這就是文言了。古人沒有印刷,抄寫也苦、繁重,不得不然。孔子說言之不文,不能行遠,就是這個緣故。但是這種句調音調,是與人類審美的性情相投的,所以愈演愈精,一直到六朝人駢文,算是登峰造極了。物極必反,有韓昌黎、柳柳州等提倡古文,這也算文學上一次革命,與歐洲的文藝中興一樣。看韓柳的傳志,很看得出表示特性的眼光與手段,比東漢到唐初的碑文進步得多了。這一次進步,仿佛由圖案畫進為山水畫、實物畫的樣子:從前是拘定均齊節奏,與顏色的映照,現在不拘拘此等,要按著實物、實景,來安排了。但是這種文體,傳到宋元時代,又覺得與人類的性情不能適應,所以又有《水滸》、《三國演義》等語體小說與演義。羅貫中的思想與所描寫的模範人物,雖然不見得高妙,但把他所描寫的,同陳承祚的原文或裴注所引的各書對照,覺得他的文體是顯豁得多。把《水滸》同唐人的文言小說比較,那描寫的技能,更顯出大有進步。這仿佛西洋美術,從古典主義進到寫實主義的樣子:繪影繪光,不像從前單寫通式的習慣了。但是許多語體小說裡面,要算《石頭記》是第一部。它的成書總在二百年以前。它那表面上反對父母強制婚姻,主強自由結婚;它反對肉欲,提倡真摯的愛情,又用悲劇的哲學的思想來打破愛情的纏縛;它反對祿蠹,提倡純粹美感的文學;它反對歷代陽尊陰卑男尊女卑的習慣,說男汙女潔,又說女子嫁了男人,沾染男人的習氣,就壞了;它反對主奴的分別,貴公子與奴婢平等相待;它反對富貴人家的生活,提倡莊家人的生活;它反對厚貌深情,贊成天真爛漫;它描寫鬼怪,都從迷信的心理上描寫,自己卻立在迷信的外面。照這幾層看來,他的價值已經了不得了。這種表面的長處還都是假像。它實在把前清康熙朝的種種傷心慘目的事實,寄託在美人香草的文字,所以說「滿紙荒唐言,一把酸心淚」。它還把當時許多瑣碎的事,都改變面目,穿插在裡面。這是何等才情!何等筆力!我看過的書,只有德國第一詩人鞠台所著的《缶斯脫》(Faust)可與比擬。《缶斯脫》是鞠台費了六十餘年的光陰漫漫兒著成的。表面上也講愛情,講宗教,講思想行為的變遷,裡面寄託他的文化觀宇宙觀。成書後到此刻是九十年了,注釋的已經有數十家。大學文學科教授,差不多都有講這個劇本的講義,還沒有定論,不是與我們那些《紅樓夢》、《索隱釋真》等等紛雜相像麼?《石頭記》是北京語,雖不能算是折中的語體,但是它在文學上的價值,是沒有別的書比得上他,又是我平日間研究過的,所以特別介紹一回。 (1920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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