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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五四運動時的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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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民國五年的冬季,我正在法國,接到教育部的電報,要我回國任北大校長。本來,在民元我長教育部以前,那時名叫京師大學堂,我便在那大學堂一部分的譯學館任國文及西洋史的教員。現在要我來任北大校長,我算是第二次為北大服務了。 當我從法國回到上海的時候,友人中勸不必就職的頗多,說北大太腐敗,進去了,若不能整頓,反於自己的聲名有礙,這當然是出於愛我的意思。但也有些朋友說:既然知道他的腐敗,更應進去整頓,就是失敗,也算盡了心,這也是愛人以德的說法。我到底接受了後說,到北大來。 到北大以後,我們第一要改革的是學生的觀念。我在譯學館教書的時候,就知道北京學生的習慣,他們平日對於學問上並沒有什麼興會,只要年限滿後,可以得到一張畢業文憑,便算功德完滿了。尤其北京大學的學生,是從京師大學堂「老爺」式學生嬗繼下來。他們的目的,不但在畢業,而尤注重在畢業以後的出路。所以我到校第一次演說,就說明「大學學生當以研究學術為天職,不當以大學為升官發財之階梯」。然而要打破這些習慣,只有從聘請積學而熱心的教授著手。 因此,我到北大,由醫專校長湯爾和君的介紹,便首先聘請了主編《新青年》的陳獨秀君任北大文科學長,同時在《新青年》上,我們認識了留美的胡適之君,他回國後,即請他到北大任教職。 五四運動發生的時候,我對於學生運動素有一種成見,以為學生在學校裡面,應以求學為最大目的,不應有何等政治組織。其有年在二十歲以上、對於政治有特殊興趣者,可以個人資格,參加政治團體,不必牽涉學校。所以民國七年夏間,北京各校學生曾為外交問題,結隊遊行,向總統府請願,當北大學生出發時,我曾力阻他們,而他們一定要參加,我因此引咎辭職,經慰留而罷。 到八年五月四日,學生不簽字于巴黎和約與罷免親日派曹、陸、張(章)的主張,仍以結隊遊行為表示,我也就不去阻止他們了。他們因憤激的緣故,遂有焚曹汝霖住宅及攢毆章宗祥的事。學生被警廳逮捕者數十人,各校皆有,而北大的學生居多數。我與各專門學校的校長向警廳力保,始釋放。但被拘的雖已保釋,而學生尚抱再接再厲的決心,政府亦且持不做不休的態度。都中喧傳政府將明令免我職,而以馬其昶君任北大校長,我恐若因此增加學生對於政府的糾紛,我個人且將有運動學生保持地位的嫌疑,不可以不速去,乃一面呈政府引咎辭職,一面秘密出京,時為五月九日。 我離京之時,學生仍每日分隊出去演講,政府逐隊逮捕,因人數太多,就把學生都監禁在北大第三院。北京學生受了這樣大的壓迫,於是引起全國學生的罷課,而且引起各大都會工商界的同情與公憤,將以罷工、罷市為同樣的要求。政府知勢不可侮,乃釋放被逮諸生,並決定不簽和約,罷免曹、章、陸,於是,五四運動的目的完全達到了。 雖然五四運動的目的既達,北京各校的秩序均恢復,獨北大因校長辭職問題又起多少糾紛。政府曾一度任命胡次珊君繼任,而為學生所反對,不能到校。各方面需要我複職。我離校時本預定決不回去,不但為校務的困難,實因校務以外,常常有許多不相干的纏繞,度一種(勞)苦而無功的生活。 但是,隔了幾個月,校中的糾紛,仍在非我回校不能解決的狀態中,我不得已,乃允回校。回校以前,先發表《告北京大學學生及全國學生聯合會(書)》,告以學生救國,重在研究學術,不可常常為救國運動而犧牲。至此,北大因五四運動而起的糾紛才算平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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