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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第六章 程明道


  小傳

  程明道名顥,字伯淳,河南人。十五歲,偕其弟伊川就學于周濂溪,由是慨然棄科舉之業,有求道之志。逾冠,被調為鄂縣主簿。晚年,監汝州酒稅。以元豐八年卒,年五十四。其為人克實有道,和粹之氣,盎於面背,門人交友,從之數十年,未嘗見其忿厲之容。方王荊公執政時,明道方官監察禦史裡行,與議事,荊公厲色待之。明道徐曰:「天下事非一家之私議,願平氣以聽。」荊公亦為之愧屈。于其卒也,文彥博采眾議表其墓曰:明道先生。其學說見於門弟子所輯之語錄。

  性善論之原理

  邵、周、張諸子,皆致力於宇宙論與倫理說之關係,至程子而始專致力於倫理學說。其言性也,本孟子之性善說,而引易象之文以為原理。曰:「生生之謂易,是天之所以為道也。」天只是以生為道,繼此生理者只是善,便有一元的意思。元者善之長,萬物皆有春意,便是。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卻待萬物自成其性須得。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自然之道也,有道則有用。元者善之長也,成之者,卻只是性,各正性命也。故曰:「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又曰:「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能說示,說之為性時,便已不是性。凡說人性,只是繼之者善也。孟子雲,人之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猶水之流而就下也。又曰:「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其措語雖多不甚明瞭,然推其大意,則謂性之本體,殆本無善惡之可言。至即其動作之方面而言之,則不外乎生生,即人無不欲自生,而亦未嘗有必不欲他人之生者,本無所謂不善,而與天地生之道相合,故謂繼之者善也。

  善惡

  生之謂性,本無所謂不善,而世固有所謂惡者何故?明道曰,天下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本非惡,但或過或不及,便如此,如楊墨之類。其意謂善惡之所由名,僅指行為時之或過或不及而言,與王荊公之說相同。又曰:「人生氣稟以上,於理不能無善惡,雖然,性中元非兩物相對而生。」又以水之清濁喻之曰:「皆水也,有流至海而不濁者,有流未遠而濁多者、或少者。清濁雖不同,而不能以濁者為非水。如此,則人不可不加以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者疾清,用力緩急者遲清。及其清,則只是原初之水也,非將清者來換卻濁者,亦非將濁者取出,置之一隅。水之清如性之善。是故善惡者,非在性中兩物相對而各自出來也。」此其措語,雖亦不甚明瞭,其所謂氣稟,幾與橫渠所謂氣質之性相類,然惟其本意,則仍以善惡為發而中節與不中節之形容詞。蓋人類雖同稟生生之氣,而既具各別之形體,又處於各別之時地,則自愛其生之心,不免太過,而愛人之生之心,恒不免不及,如水流因所經之地而不免漸濁,是不能不謂之惡,而要不得謂人性中具有實體之惡也。故曰:「性中元非有善惡兩物相對而出也。」

  仁

  生生為善,即我之生與人之生無所歧視也。是即《論語》之所謂仁,所謂忠恕。故明道曰:「學者先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又曰:「醫家以手足痿痺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無非己也。手足不仁時,身體之氣不貫,故博施濟眾,為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又曰:「若夫至仁,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聖人仁之至也,獨能體斯心而已。」

  敬

  然則體仁之道,將如何?曰敬。明道之所謂敬,非檢束其身之謂,而涵養其心之謂也。故曰:「只聞人說善言者,為敬其心也。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主於一也。主於內,則外不失敬,便心虛故也。必有事焉不忘,不要施之重,便不好,敬其心,乃至不接視聽,此學者之事也。始學豈可不自此去,至聖人則自從心所欲,不逾矩。」又曰:「敬即便是禮,無己可克。」又曰:「主一無適,敬以直內,便有浩然之氣。」

  忘內外

  明道循當時學者措語之習慣,雖然常言人欲,言私心私意,而其本意則不過以惡為發而不中節之形容詞,故其所注意者皆積極而非消極。嘗曰:「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苟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之性為有內外也。且以己之性為隨物於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中耶?有意於絕外誘者,不知性無內外也。」又曰:「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苟規規於外誘之除,將見滅於東而生於西,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又曰:「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兩忘則澄然無事矣。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聖人之喜怒,不系於心而系於物也,是則聖人豈不應於物哉?烏得以從外者為非,而更求在內者為是也。」

  誠

  明道既不以力除外誘為然,而所以涵養其心者,亦不以防檢為事。嘗述孟子勿助長之義,而以反身而誠互證之。曰:「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含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故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又曰:「性與天道,非自得者不知,有安排佈置者,皆非自得。」

  結論

  明道學說,其精義,始終一貫,自成系統,其大端本於孟子,而以其所心得補正而發揮之。其言善惡也,取中節不中節之義,與王荊公同。其言仁也,謂合于自然生生之理,而融自愛他愛為一義。其言修為也,惟主涵養心性,而不取防檢窮索之法。可謂有樂道之趣,而無拘墟之見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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