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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第一章 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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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漢唐繼承時代 第一章 總說 漢唐間之學 風周季,處士橫議,百家並興,焚于秦,罷黜于漢,諸子之學說熸矣。儒術為漢所尊,而治經者收拾燼餘,治故訓不暇給。魏晉以降,又遭亂離,學者偷生其間,無遠志,循時勢所趨,為經儒,為文苑,或淺嘗印度新思想,為清談。唐興,以科舉之招,尤群趨於文苑。以倫理學言之,在此時期,學風最為頹靡。其能立一家言、占價值於倫理學界者無幾焉。 儒教之托始 儒家言,純然哲學家、政治家也。自漢武帝表章之,其後郡國立孔子廟,歲時致祭。學說有背孔子者,得以非聖無法罪之。於是儒家具有宗教之形式。漢儒以災異之說,符讖之文,糅入經義。於是儒家言亦含有宗教之性質。是為後世儒教之名所自起。 道教之托始 道家言,純然哲學家也。自周季,燕齊方士,本上古巫醫雜糅之遺俗,而創為神仙家言,以道家有全性葆真之說,則援傅之以為理論。漢武罷黜百家,而獨好神仙。則道家言益不得不寄生于神仙家以自全。於是演而為服食,浸而為符篆,而道教遂具宗教之形式,後世有道教之名焉。 佛教之流入 漢儒治經,疲於故訓,不足以饜穎達之士;儒家大義,經新莽曹魏之依託,而使人懷疑。重以漢世外戚宦寺之禍,正直之士,多遭慘禍,而漢季人民,酷罹兵燹,激而生厭世之念。是時,適有佛教流入,其哲理契合老莊,而尤為邃博,足以饜思想家。其人生觀有三世應報諸說,足以慰藉不聊生之民。其大乘義,有體象同界之說,又無忤於服從儒教之社會。故其教遂能以種種形式,流布於我國。雖有墟寺殺僧之暴主,廬居火書之建議,而不能滅焉。 三教並存而儒教終為倫理學之正宗 道、釋二家,雖皆占宗教之地位,而其理論方面,範圍於哲學。其實踐方面,則辟谷之方,出家之法,僅為少數人所信從。而其他送死之儀,祈禱之式,雖竄入于儒家禮法之中,然亦有增附而無衝突。故在此時期,雖確立三教並存之基礎,而普通社會之倫理學,則猶是儒家言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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