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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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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族之始建國也,以家族為模型。又以其一族之文明,同化異族,故一國猶一家也。一家之中,父兄更事多,常能以其所經驗者指導子弟。一國之中,政府任事專,故亦能以其所經驗者指導人民。父兄之責,在躬行道德以範子弟,而著其條目於家教,子弟有不帥教者責之。政府之責,在躬行道德,以範人民,而著其條目於禮,人民有不帥教者罰之。(孔子所謂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是也。古者未有道德法律之界說,凡條舉件系者皆以禮名之。至《禮記》所謂禮不下庶人,則別一義也。)故政府猶父兄也,(惟父兄不德,子弟惟怨慕而已,如舜之號泣於旻天是也。政府不德,則人民得別有所擁戴以代之,如湯武之革命是也。然此皆變例。)人民常抱有稟承道德於政府之觀念。而政府之所謂道德,雖推本自然教,近於動機論之理想,而所謂天命有禮,天討有罪,則實毗于功利論也。當虞夏之世,天災流行,實業未興,政府不得不偏重功利。其時所揭者,曰正德、利用、厚生。利用、厚生者,勤儉之德;正德者,中庸之德也(如皋陶所言之九德是也)。 洎乎周代,家給人足,人類公性,不能以體魄之快樂自饜,恒欲進而求精神之幸福。周公承之,制禮作樂。禮之用方以智,樂之用圓而神。右文增美,尚禮讓,斥奔競。其建都於洛也,曰:使有德者易以興,無德者易以亡,其尚公如此。蓋於不知不識間,循時勢之推移,偏毗於動機論,而排斥功利論矣。然此皆歷史中遞嬗之事實,而未立為學說也。管子鑒周治之弊而矯之,始立功利論。然其所謂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則參以動機論者也。 老子苦禮法之拘,而言大道,始立動機論。而其所持柔弱勝剛強之見,則猶未能脫功利論之範圍也。商君、韓非子承管子之說,而立純粹之功利論。莊子承老子之說,而立純粹之動機論。是為周代倫理學界之大革命家。惟商、韓之功利論,偏重刑罰,僅有消極之一作用。而政府萬能,壓束人民,不近人情,尤不合於我族歷史所孳生之心理。故其說不能久行,而惟野心之政治家陰利用之。莊子之動機論,幾超絕物質世界,而專求精神之幸福。非舉當日一切家族社會國家之組織而悉改造之,不足以普及其學說,尤與吾族父兄政府之觀念相衝突。故其說不特恒為政治家所排斥,而亦無以得普通人之信用,惟遁世之士頗尋味之。(漢之政治家言黃老、不言老莊以此。) 其時學說,循歷史之流委而組織之者,惟儒、墨二家。惟墨子紹述夏商,以挽周弊,其兼愛主義,雖可以質之百世而不惑,而其理論,則專以果效為言,純然功利論之範圍。又以鬼神之禍福脅誘之,於人類所以互相愛利之故,未之詳也。而維循當日社會之組織,使人之克勤克儉,互相協助,以各保其生命,而亦不必有陶淑性情之作用。此必非文化已進之民族所能堪,故其說惟平凡之慈善家頗宗尚之。(如漢之《太上感應》篇,雖托于神仙家,而實為墨學。明人所傳之《陰騭篇》、《功過格》等,皆其流也。) 惟儒家之言,本周公遺意,而兼采唐虞夏商之古義以調燮之。理論實踐,無在而不用折衷主義:推本性道,以勵志士,先制恆產,乃教凡民,此折衷於動機論與功利論之間者也。以禮節奢,以樂易俗,此折衷于文質之間者也。子為父隱,而吏不撓法,(如孟子言舜為天子,而瞽瞍殺人,則皋陶執之,舜亦不得而禁之。)此折衷於公德私德之間者也。人民之道德,稟承於政府,而政府之變置,則又標準于民心,此折衷於政府人民之間者也。敬恭祭祀而不言神怪,此折衷於人鬼之間者也。雖其哲學之閎深,不及道家;法理之精核,不及法家;人類平等之觀念,不及墨家。又其所謂折衷主義者,不以至精之名學為基本,時不免有依違背施之跡,故不免為近世學者所攻擊。然周之季世,吾族承唐虞以來二千年之進化,而凝結以為社會心理者,實以此種觀念為大多數。此其學說所以雖小挫于秦,而自漢以後,卒為吾族倫理界不祧之宗,以至於今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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