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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第十一章 管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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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家 第十一章 管子 小傳 管子,名夷吾,字仲,齊之潁上人。相齊桓公,通貨積財,與俗同好惡,齊以富強,遂霸諸侯焉。 著書 管子所著書,漢世尚存八十六篇,今又亡其十篇。其書多雜以後學之所述,不盡出於管氏也。多言政治及理財,其關於倫理學原則者如下。 學說之起源 管子學說,所以不同於儒家者,歷史地理,皆與有其影響。周之興也,武王有亂臣十人,而以周公旦、太公望為首選。周公守聖賢之態度,好古尚文,以道德為政治之本。太公挾豪傑作用,長法兵,用權謀。故周公封魯,太公封齊,而齊、魯兩國之政俗,大有徑庭。《史記》曰:「太公之就國也,道宿行遲,逆旅人曰:『吾聞之時難得而易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國。萊侯來伐,爭營邱。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工商之業,便魚鹽之利,人民多歸之,五月而報政。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簡君臣之禮,而從其俗之為也。』魯公伯禽,受封之魯,三年而後報政。周公曰:『何遲也?』伯禽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而除之,故遲。』周公歎曰:『嗚呼!魯其北面事齊矣。』」魯以親親上恩為施政之主義,齊以尊賢上功為立法之精神,歷史傳演,學者不能不受其影響。是以魯國學者持道德說,而齊國學者持功利說。而齊為東方魚鹽之國,是時吳、楚二國,尚被擯為蠻夷。中國富源,齊而已。管子學說之行于齊,豈偶然耶! 理想之國家 有維持社會之觀念者,必設一理想之國家以為鵠。如孔子以堯舜為至治之主,老莊則神游于黃帝以前之神話時代是也。而管子之所謂至治,則曰:「人人相和睦,少相居,長相遊,祭祀相福,死哀相恤,居處相樂,入則務本疾作以滿倉廩,出則盡節死敵以安社稷,墳然如一父之兒,一家之實。」蓋純然以固結其人民使不愧為國家之分子者也。 道德與生計之關係 欲固結其人民奈何?曰:養其道德。然管子之意,以為人民之所以不道德,非徒失教之故,而物質之匱乏,實為其大原因。欲教之,必先富之。故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又曰:「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易治,民貧難治。何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而敬上畏罪,故易治。民貧則反之,故難治。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 上下之義務 管子以人民實行道德之難易,視其生計之豐歉。故言為政者務富其民,而為民者務勤其職。曰:「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婦不織,或受之寒。」此其所揭之第一義務也。由是而進以道德。其所謂重要之道德,曰禮義廉恥,謂為國之四維。管子蓋注意于人心就惡之趨勢,故所揭者,皆消極之道德也。 結論 管子之書,于道德起源及其實行之方法,均未遑及。然其所抉道德與生計之關係,則於倫理學界有重大之價值者也。 管子以後之中部思潮 管子之說,以生計為先河,以法治為保障,而後有以杜人民不道德之習慣,而不致貽害於國家,純然功利主義也。其後又分為數派,亦頗受影響於地理雲。 (一)為儒家之政治論所援引,而與北方思想結合者,如孟子雖鄙夷管子,而襲其道德生計相關之說。荀子之法治主義,亦宗之。其最著者為屍佼,其言曰:「義必利,雖桀紂猶知義之必利也。」屍子魯人,嘗為商鞅師。 (二)純然中部思潮,循管子之主義,隨時勢而發展,李悝之于魏,商鞅之于秦,是也。李悝盡地力,商鞅勵農戰,皆以富強為的,破周代好古右文之習慣者也,而商君以法律為全能,法家之名,由是立。且其思想曆三晉而衍於西方。 (三)與南方思想接觸,而化合於道家之說者,申不害之徒也。其主義君無為而臣務功利,是為術家。申子鄭之遺臣,而仕于韓。鄭與楚鄰也。 當是時也,既以中部之思想為調人,而一合於北、一合于南矣。及戰國之末,韓非子遂合三部之思潮而統一之。而周季思想家之運動,遂以是為歸宿也。 屍子、申子,其書既佚,惟商君、韓非子之書具存。雖多言政治,而頗有倫理學說可以推闡,故具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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