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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國內和平意見4


  (四)國防軍問題

  在表面上看起來,國防軍也是國內一種軍隊,應當裁去與否,可以和他種軍隊一樣,歸在裁兵問題內一同討論。但是那裡面複雜的情形,關係內政外交都十分重大。在和平會議,斷不能不當作一個特別問題提出來研究的。

  在內政上說起來,全國的海陸軍,都是為國防用的,都應該歸陸海軍部節制。現在的國防軍,單歸一派人專利,而且不受陸軍部的節制,和從前段祺瑞所反對的袁世凱的模範團是一模一樣的。像這種有特別權力的國防軍,不但南方不肯承認。就同是北洋的他種軍隊,也未必甘心容忍這種「只此一家並無分鋪」的辦法。而且此次南北戰爭,固然因為護法。其所以造成護法戰爭的原因,乃是段祺瑞用武力破壞國法壓迫南方的政策。現在段氏的政策既然不行,要讓徐東海來用文治主義調和南北,以謀統一。那段氏當然要因為誤用政策,負責而去,不干預政權才對。若是用換湯不換藥的法子,由內閣一變而為參戰處,再變而為國防軍,大權獨攬,雄視北方,中央政權,隱為操縱。在南方看起來,未免和當初戰爭目的太不相合。若是照這樣議和下來,恐怕國防的效力和南方人政治活動的生機,都仍舊放在斷頭臺上。南北和平統一的希望,難保不因此決裂。在北方看起來,陸軍部國防軍都在一系勢力支配之下,不但別系的人不能安心,就是徐東海的政權,也恐怕朝不保夕。這都是國防軍若不取消,在內政上必然發生的惡果。

  在外交上說起來,原來這國防軍,就是參戰軍的改名。參戰軍想受日本兵器兵費的接濟,便不得不受中日軍事協定的約束。說起軍事協定,國民可為寒心。這件事原來是中日兩國軍閥野心的結托,假參戰為名,一方是打算握大陸的兵權,一方是打算做國中的霸主。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所苦的就是我們四萬萬被賣的人民。幸而歐戰停止,參戰軍未能擴充,兩國的軍閥,還沒有十分如願。然而這國防軍仍然是軍事協定的餘毒,所以顧、王兩使要宣佈那軍事協定的秘密,兩國的軍閥都慌做一團。試問若沒什麼秘密不可告人的事,就是宣佈又怕什麼。這件事並不是我信口開河,請看本月初十的日本東京朝日新聞曾說道:「中日間現存的秘密協約和秘密決定,倘經中國委員在巴黎媾和會議提出,這都是前內閣援段主義的餘殃。中日親善上又築一極大的溝渠,實在不勝遺憾。中國北京軍閥派段、張、倪、徐等,不察世界大勢,還想提用前內閣時代所締結參戰借款的餘額一千七百鬧到俄、德兩國的現狀,沒有你們什麼好處。我們更要奉勸段氏,他本來是位老實很有人望的軍人,何苦始終為人利用,留下子孫萬代誤國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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