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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I.T.M


  (一九一七年四月一日)

  足下於本志所持論,獨垂詢三事,可謂目光如炬矣。歐美政家學者,方勞精竭智以事此三者之討論,而尚無完全之解決,智識淺薄如記者,更何論焉。既承下問,姑略陳所主張,其詳請俟諸異日。

  (一)今世經濟制度,過重利權,是以兼併盛行,貧富懸隔,極其流弊,不至以貧富為善惡智愚之標準不已。欲救此弊,雖未必即能悉廢今世之經濟制度,而限制土地之過量兼併,及廢除遺產制度,未始不可行也。記者所謂改良經濟制度之道,即以此二者為始基。蓋土地與人口之比例,倘不過失其平均量,自非生性懶惰者,皆有生存之餘地。然後世之所謂罪惡,或真乃罪惡。否則貧而求生,雖盜竊亦未必即為罪惡也。遺產制度不廢,則坐擁先人厚貲,且以之造成罪惡者,其勤勉,其智力,未必有加於貧無立椎之善人也。

  (二)舊社會之道德不適今世者,莫如尊上抑下,尊長抑幼,尊男抑女。舊社會之所謂不道德者,乃不尊其所尊,抑其所抑者耳,未必有何罪惡可言(如婦人再醮之類)。吾人今日所應尊行之真理,即在廢棄此不平等不道德之尊抑,而以個人人格之自覺及人群利害互助之自覺為新道德,為真道德。

  (三)人類公性,原有保守進取二方面。欲救吾國之衰微,教育方針宜偏重進取主義。進取主義中,宜富強並重,二者恒互為因果,殊難軒輊也。

  署名:記者
  《新青年》第三卷第二號
  19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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