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獨秀 > 陳獨秀文集 | 上頁 下頁
民黨與時局


  (一九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十六日)

  吾國所謂民黨之別異于官僚党者,有一定義焉。此定義即民党與官僚党之一大鴻溝。其定義維何?即民党處國家急難時(若袁氏稱帝之類),挺身負責,積極進行,時局稍定,則以不爭政權為貴。而官僚党則反是。夫民党既以此定義為前提,而處於今日之時局,不可不表明態度決定方針,以保民黨之精神,消極旁觀,至無取也。

  然則今日之民党,果應出何種態度取何種方針乎?曰此次對德外交,為國家存亡盛衰之唯一問題。民黨既已認定加入協商團體,對外對內,均有益於國家,則不可不有二種覺悟。一曰擁護與本黨黨義相同之內閣;一曰尊重與本黨黨義相同之敵黨。

  曷言乎應擁護與本黨黨義相同之內閣耶?曰以政治道德言之,政黨之對於內閣,無論其為本黨內閣與否,應以政策是否相同為擁護反對之標準。其他感情利害問題,所應犧牲者也。此而不能犧牲,且不惜利用反對其所主張之政策之機會,以謀傾覆其感情相惡政策相同之內閣,或坐視其傾覆而不為之援助,是為不忠於黨義。政黨而不忠於黨義,豈非自殺!

  曷言乎應尊重與本黨黨義相同之敵黨耶?曰其理由有二:一則政黨分立之最大原因,由於政策之不同。以政黨政治原則言之,在平時政策不同之敵党,尚應有互相尊重之誼,況在國家危急時政策相同之敵黨乎?倘棄政策而尚感情,捕風捉影,私心猜度,是混亂道德與政治之界域也,是應用動機論的道德於結果論的政治也。挑撥惡感,相演日深,社會國家,將無寧日。一則以官為業之吾族,此時實無運用政黨政治之道德與雅量。斯誠無可諱言。三黨(國民進步官僚三派)平分政權之說,此餘素所主張者也。況處外憂內擾之時,非各黨平分政權,決不能號令全國。對內對外,妥協設施,而無所怨望,以收舉國一致之效。此各黨所應有之公同覺悟也。

  上陳之理由,倘不過謬,民黨對於時局,所應表明之態度,所應決定之方針,可得而言矣。第一步當於院內院外積極擁護政策相同之現內閣。蓋責任內閣之義,乃言內閣對於國會負責任,非對於元首負責任也。內閣所持政策,倘為國會多數党所容,則萬無傾覆之理。此而傾覆,實立憲政治之危機,狄克推多之先兆也。國會多數黨,倘坐視其政策相同之內閣之非法傾覆而不積極為之援助,是自損國會之尊嚴也,是自壞立憲政治政黨政治之基礎也。以民黨而出此,是自行破壞其歷年以來責任內閣之主張也。是烏乎可?第二步應時勢之要求,現內閣之分子,以主張不同或聲望薄弱之故,一部分之改造,亦勢所不免。惟改造時所應注意之點有二:一曰各黨平分政權。萬不可取獨佔主義,使對內對外均不能圓滑進行也。一曰各黨入閣之人物,宜為其黨之魁傑。比較的克以指揮全黨黨員者,否則無取焉。必如是始可稱舉國一致之混合內閣。

  民黨之態度與方針,倘不出此,是以平日積怨於內閣及敵黨之故。或有意乘機,或神經過敏,坐視政策相同之內閣非法傾覆而不為之積極援助,可謂之對於党義不忠實,對於憲政無信仰,對於國家不能犧牲私怨。是民黨光明磊落猛勇精進之精神完全喪失。即黨之形式勉強存在,實于政黨史上無絲毫價值也。愛國君子,幸平心思之。

  署名:獨秀
  《甲寅日刊》
  1917年3月15日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