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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俞頌華


  (一九一七年三月一日)

  頌華先生:

  愚自執筆本志討論孔教問題以來,所獲反對之言論,理精語晰,未有能若足下者。細讀惠書,欣佩無似!惟鄙意尚有不敢苟同者,略為足下陳之。

  竊以宗教之根本作用,重在出世間,使人生擾攘之精神有所寄託耳。倘以規定人生之行為為義,則屬入世間教,與倫理道德為枝駢,宗教之為物,將於根本上失其獨立存在之價值矣。世俗雖有宗教三類之說,其實只一神多神兩類得稱為純正宗教,蓋宗教不離鬼神也。若泛神教(或譯作萬有神教),則已界於宗教非宗教之間。桂特赫克爾謂泛神教質言之即無神教,其說是也。無神論乃一種反對宗教之哲學家見解,字之曰宗教,殊為不倫。

  凡宗教必言神,必論生死,此大前提未必有誤。孔子不語神怪,不知生死,則孔教自非宗教。儒家雖有鬼神體物不遺之說,驟觀之似近泛神教,然鄙意此所謂鬼神,與《周易》一陰一陽之謂道相同,非宗教家所謂有命令的擬人格的主宰之神也。即以孔教屬之泛神教,是否可目為純正宗教,尚屬疑問。至「倫理的宗教」之說倘能成立,則世界古今倫理學者、哲學者,無一非宗教家,有是理乎?是白蘭克馬氏之說不足信也。西洋人稱日本人迷信天皇乃一種宗教,是滑稽之言耳。而日本人頗有以此自矜異者。日本滑稽學者正多,不獨建部博士也。

  孔教之義,足下亦不滿之,惟謂孔教等諸古代文學,只可改良不可廢棄,此殊不然。教義為無形的,而文學乃無形的(思想部分)而兼有形的(文字部分)。足下對於文學改良之意見,非謂廢其無形的部分而存其有形的部分乎?由斯以談,則孔教與舊文學同一可改良不可廢棄之說,未必有當矣。

  愚之非孔,非以其為宗教也。若論及宗教,愚一切皆非之(在鄙見討論宗教應廢與否與討論孔教應廢與否全然為二種問題),決非為揚他教而抑孔子也。華特氏謂宗教所以納社會於軌道,愛爾和特氏謂宗教與高尚文化之生活有關係。近世歐洲人,受物質文明反動之故,懷此感想者不獨華愛二氏。其思深信篤足以轉移人心者,莫如俄國之托爾斯泰,德國之倭鏗,信仰是等人物之精神及人格者,愚甚敬之。惟自身則不滿其說,更不欲此時之中國人盛從其說也(以中國人之科學及物質文明過不發達故)。

  宗教之為物,無論其若何與高尚文化之生活有關,若何有社會的較高之價值,但其根本精神,則屬￿依他的信仰,以神意為最高命令;倫理道德則屬￿自依的覺悟,以良心為最高命令;此過去文明與將來文明,即新舊理想之分歧要點。其說非短篇所能盡,愚且以為屬￿討論孔教之題外文章,故不欲多論。

  來書意謂數千年歷史上有力之孔教,為吾國精神上無形統一人心之具,不必汲汲提倡廢棄,是說也,乃保存孔教者所持最能動人之理由,亦即鄙人所以主張孔教必當廢棄之理由。此事雖奇,實孔教問題之中心也。

  孔教為吾國歷史上有力之學說,為吾人精神上無形統一人心之具,鄙人皆絕對承認之,而不懷絲毫疑義。蓋秦火以還,百家學絕,漢武獨尊儒家,厥後支配中國人心而統一之者,惟孔子而已。以此原因,二千年來訖於今日,政治上,社會上,學術思想上,遂造成如斯之果。設若中國自秦漢以來,或墨教不廢,或百家並立而競進,則晚周即當歐洲之希臘,吾國歷史必與已成者不同。好學深思之士,諒不河漢斯言。及今不圖根本之革新,仍欲以封建時代宗法社會之孔教統一全國之人心,據已往之成績。推方來之效果,將何以適應生存於二十世紀之世界乎?吾人愛國心倘不為愛孔心所排而去,正應以其為歷史上有力之學說,正應以其為吾人精神上無形統一人心之具,而發憤廢棄之也。

  若夫廢棄孔教,將何以代之,則國民教育尚焉。中外學說眾矣,何者無益於吾群?即孔教亦非絕無可取之點,惟未可以其倫理學說統一中國人心耳。若以此統一人心,而謀有以保存之,發達之,則此共和國中,尊君尊親尊男之禮教,不知發達至何程度,始為美備也。愚實無此勇焉。

  凡愚所言,皆來書所謂「講明真理與適應現世」而已,無他意也。希足下尚有以教之。

  獨秀謹複
  《新青年》第三卷第一號
  19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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