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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常乃惪
(一九一七年三月一日)
乃惪先生:
吾國大家族合居制度,根據于儒家孔教之倫理見解,倘欲建設新式的小家庭,則親去其子為不慈,子去其親為不孝,兄去其弟為不友,弟去其兄為不恭。此種倫理見解倘不破壞,新式的小家庭,勢難生存於社會酷評之下。此建設之必先以破壞也。惟破壞略見成效時,則不可不急急從事建設,為之模範,以安社會心理之恐怖作用。足下以為如何?
獨秀
《新青年》第三卷第一號
19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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