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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康有為致總統總理書


   (一九一六年十月一日)

  南海康有為先生,為吾國近代先覺之士,天下所同認。吾輩少時,讀八股,講舊學,每疾視士大夫習歐文談新學者,以為皆洋奴,名教所不容也;後讀康先生及其徒梁任公之文章,始恍然於域外之政教學術,粲然可觀,茅塞頓開,覺昨非而今是。吾輩今日得稍有世界知識,其源泉乃康、梁二先生之賜。是二先生維新覺世之功,吾國近代文明史所應大書特書者矣。

  厥後任公先生且學且教,貢獻於國人者不少,而康先生則無聞焉。不謂辛亥以還,且於國人流血而得之共和,痛加詛咒。《不忍》雜誌,不啻為籌安會導其先河。天下之敬愛先生者,無不為先生惜之!

  中國帝制思想,經袁氏之試驗,或不至死灰復燃矣,而康先生複于別尊卑,重階級,事天尊君,歷代民賊所利用之孔教,銳意提倡,一若惟恐中國人之「帝制根本思想」或至變棄也者。近且不惜詞費,致書黎、段二公,強詞奪理,率膚淺無常識,識者皆目笑存之,本無辯駁之價值。然中國人腦筋不清,析理不明,或震其名而惑其說,則為害於社會思想之進步也甚巨,故不能已於言焉。

  惟是康先生雖自誇「三周大地,遊遍四洲,經三十國,日讀外國之書」,然實不通外國文,於外國之論理學,宗教史,近代文明史,政治史,所得甚少,欲與之析理辨難,知無濟也。

  曷以明其然哉?原書云:「今萬國之人,莫不有教,惟生番野人無教。今中國不拜教主,豈非自認為無教之人乎?則甘認與生番野人等乎?」按臺灣生番及內地苗民,迷信其宗教,視文明人尤篤。則人皆有教,生番野人無教之大前提已誤。不拜教主,且僅指不拜孔子,竟謂為無教之人乎?則不拜教主即為無教之小前提又誤。大小前提皆誤,則中國人無教與生番野人等之斷案,訴諸論理學,謂為不誤,可乎?是蓋與孟子「無父無君,是禽獸也」之說,同一謬見。故知其不通論理學也。

  歐美宗教,由「加特力教」(Catholicism),一變而為「耶穌新教」(Protestantism),再變而為「唯一神教」(Unitarianism),教律宗風,以次替廢。「唯一神教」,但奉真神,不信三位一體之說,斥教主靈跡為惑世之誣言,謂教會之儀式為可廢:此稍治宗教史者所知也。德之倭根,法之柏格森,皆當今大哲,且信仰宗教者也(倭根對於一切宗教皆信仰,非只基督教已也),其主張悉類「唯一神教派」,而教主之膜拜,教會之儀式,尤所蔑視。審是,西洋宗教,且已由隆而之殺。吾華宗教,本不隆重;況孔教絕無宗教之實質(宗教實質,重在靈魂之救濟,出世之宗也。孔子不事鬼,不知死,文行忠信,皆入世之教,所謂性與天道,乃哲學,非宗教)與儀式,是教化之教,非宗教之教。乃強欲平地生波,惑民誣孔,誠吳稚暉先生所謂「鑿孔栽須」者矣!

  君權與教權,以連帶之關係,同時削奪,為西洋近代文明史上大書特書之事。信教自由,已為近代政治之定則。強迫信教,不獨不能行之本國,且不能施諸被征服之屬地人民。其反抗最烈,影響最大者,莫如英國之「清教徒」,以不服國教專制之故,不惜移住美洲,叛母國而獨立。康先生蔑視佛、道、耶、回之信仰,欲以孔教專利于國中,吾故知其所得于近世文明史政治史之知識必甚少也。然此種理論,必為康先生所不樂聞;即聞之而不平心研究,則終亦不甚了了。吾今所欲言者,乃就原書中,指陳其不合事實,缺少常識,自相矛盾之言,以告天下,以質之康先生。

  康先生電請政府拜孔尊教,南北報紙,無一贊同者;國會主張刪除憲法中尊孔條文,內務部取消拜跪禮節,南北報紙,無一反對者。而原書一則曰「當道措施,殊有令國人駭愕者」,再則曰「國務有司所先行,在禁拜聖令,天下駭怪笑駡!」吾知夫駭愕笑駡者,康先生外甯有幾人?烏可代表國人,厚誣天下?此不合事實者一也。

  歐洲「無神論」之哲學,由來已久,多數科學家,皆指斥宗教之虛誕,況教主耶?今德國碩學赫克爾,其代表也。「非宗教」之聲,已聳動法蘭西全國,即尊教信神之「唯一神教派」,亦於舊時教義教儀,多所吐棄。而原書云:「數千年來,無論何人何位,無有敢議廢拜教主之禮,黜教主之祀者。」不知何所見而雲然?此不合事實者二也。

  吾國四萬萬人,佛教信者最眾。其具完全宗教儀式者,耶、回二教,遍佈國中,數亦匪尠。而原書云:「四萬萬人民猶在也,而先自棄其教,是謂無教」;又云:「今以教主孔子之神聖,必黜絕而力攻之,是導其民於無教也。」以不尊孔即為無教,此不合事實者三也。

  原書命意設詞,胥乏常識;其中最甚者,莫若襲用古人極無常識之套語:曰,以《春秋》折獄;曰,以三百五篇作諫書;曰,以《易》通陰陽;曰,以《中庸》傳心;曰,以《孝經》卻賊;曰,以《大學》治鬼;曰,以半部《論語》治天下。吾且欲為補一言,曰,以《禹貢》治水,諒為先生所首肯!

  夫《春秋》之所口誅筆伐者,亂臣賊子也;今有獄於此,首舉叛旗,傾覆清室者,即原書所稱「緇衣好賢宵旰憂勞」之今大總統,不知先生將何以折之(辛亥義師起,康先生與其徒徐勤書,稱之曰賊曰叛,當不許以種族之故,廢孔教之君臣大義也)?所謂以《大學》治鬼者,未審與說部《綠野仙蹤》所載齊貢生之伎倆如何?所謂半部《論語》治天下,不識「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等語,是否在此半部中也?

  嗚呼!先生休矣!先生硜硜以為議院,國務院,無擅議廢拜廢祀之權,一面又乞靈議院,以「以孔子為大教,編入憲法,要求政府。」「明令保守府縣學宮及祭田,皆置奉祀官。」(以上皆原書語)夫無權廢之,何以有權興之?

  然此猶矛盾之小者也。孔教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若並此二者而主張之,無論為禍中國與否,其一貫之精神,固足自成一說。不圖以曾經通電贊成共和之康先生,一面又推尊孔教;既推尊孔教矣,而原書中又期以「不與民國相抵觸者,皆照舊奉行」。主張民國之祀孔,不啻主張專制國之祀華盛頓與盧梭,推尊孔教者而計及抵觸民國與否?是乃自取其說而根本毀之耳,此矛盾之最大者也!

  吾最後尚有一言以正告康先生曰:吾國非宗教國,吾國人非印度猶太人,宗教信仰心,由來薄弱。教界偉人,不生此土,即勉強杜撰一教宗,設立一教主,亦必無何等威權,何種榮耀。若慮風俗人心之漓薄,又豈干祿作偽之孔教所可救治?古人遠矣!近代賢豪,當時耆宿,其感化社會之力,至為強大;吾民之德敝治汙,其最大原因,即在耳目頭腦中無高尚純潔之人物為之模範,社會失其中樞,萬事循之退化。法國社會學者孔特,謂人類進化,由其富於模仿性,英雄碩學,乃人類社會之中樞,資其模仿者也。若康先生者,吾國之耆宿,社會之中樞也,但務端正其心,廉潔其行,以為小子後生之模範,則裨益于風俗人心者,至大且捷,不必遠道乞靈於孔教也。

  署名:陳獨秀
  《新青年》第二卷第二號
  19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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