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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愛國主義


   (一九一六年十月一日)

  伊古以來所謂為愛國者(Patriot),多指為國捐軀之烈士,其所行事,可泣可歌,此寧非吾人所服膺所崇拜?然我之愛國主義則異於是。

  何以言之?世之所重于愛國者何哉?豈非以大好河山,祖宗丘墓之所在,子孫食息之所資,畫地而守,一群之所托命,此而不愛,非屬童昏,即欲效猶太人流離異國,威福任人已耳?故強敵侵入之時,則執戈禦侮;獨夫亂政之際,則血染義旗。衛國保民,此獻身之烈士所以可貴也。

  今日之中國,外迫於強敵,內逼于獨夫(茲之所謂獨夫者,非但專制君主及總統;凡國中之逞權而不恤輿論之執政,皆然),非吾人困苦艱難,要求熱血烈士為國獻身之時代乎?然自我觀,中國之危,固以迫于獨夫與強敵,而所以迫于獨夫強敵者,乃民族之公德私德之墮落有以召之耳。即今不為拔本塞源之計,雖有少數難能可貴之愛國烈士,非徒無救于國之亡,行見吾種之滅也。

  世有疑吾言者乎?試觀國中現象,若武人之亂政,若府庫之空虛,若產業之凋零,若社會之腐敗,若人格之墮落,若官吏之貪墨,若遊民盜匪之充斥,若水旱疫癘之流行:凡此種種,無一不為國亡種滅之根源,又無一而為獻身烈士一手一足之所可救治。外人之譏評吾族,而實為吾人不能不俯首承認者,曰「好利無恥」,曰「老大病夫」,曰「不潔如豕」,曰「遊民乞丐國」,曰「賄賂為華人通病」,曰「官吏國」,曰「豚尾客」,曰「黃金崇拜」,曰「工於詐偽」,曰「服權力不服公理」,曰「放縱卑劣」,凡此種種,無一而非亡國滅種之資格,又無一而為獻身烈士一手一足之所可救治。

  一國之民,精神上,物質上,如此退化,如此墮落,即人不我伐,亦有何顏面,有何權利,生存於世界?一國之民德,民力,在水平線以上者,一時遭逢獨夫強敵,國家瀕於危亡,得獻身為國之烈士而救之,足濟於難;若其國之民德,民力,在水平線以下者,則自侮自伐,其招致強敵獨夫也,如磁石之引針,其國家無時不在滅亡之數,其亡自亡也,其滅自滅也;即幸不遭逢強敵獨夫,而其國之不幸,乃在遭逢強敵獨夫以上,反以遭逢強敵獨夫,促其覺悟,為國之大幸。

  夫所貴乎愛國烈士者,救其國之危亡也;否則何取焉?今其國之危亡也,亡之者雖將為強敵,為獨夫,而所以使之亡者,乃其國民之行為與性質。欲圖根本之救亡,所需乎國民性質行為之改善,視所需乎為國獻身之烈士,其量尤廣,其勢尤迫。故我之愛國主義,不在為國捐軀,而在篤行自好之士,為國家惜名譽,為國家弭亂源,為國家增實力。我愛國諸青年乎!為國捐軀之烈士,固吾人所服膺,所崇拜,會當其時,願諸君決然為之,無所審顧;然此種愛國行為,乃一時的而非持續的,乃治標的而非治本的。吾之所謂持續的治本的愛國主義者。

  曰勤

  傳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今日西洋各國國力之發展,無不視經濟力為標準,而經濟學之生產三要素:曰土地,曰人力,曰資本。夫資本之初源,仍出於土地與人力。土地而不施以人力,仍不得視為財產,如石田童山是也。故人力應視為最重大之生產要素。一社會之人力至者,其社會之經濟力必強;一個人之人力至者,其個人之生計,必不至匱乏:此可斷言者也。

  晰族之勤勉,半由於體魄之強,半由於習慣之善。吾華惰民,即不終朝閒散,亦不解時間上之經濟為何事,可貴有限之光陰,擲之閒談而不惜焉,擲之博奕〔弈〕而不惜焉,擲之睡眠宴飲而不惜焉。西人之與人約會也,恒以何時何分為期,華人則往往約日相見;西人之行路也,恒一往無前,華人則往往瞻顧徘徊于中道,若無所事事。勞動神聖,晰族之恒言;養尊處優,吾華之風尚。中人之家,亦往往僕婢盈室;遊民遍國,乞丐載途。美好丈夫,往往四體不勤,安坐而食他人之食。自食其力,乃社會有體面者所羞為,甯甘厚顏以仰權門之餘瀝。嗚乎!人力廢而產業衰,產業衰而國力隳,愛國君子,必尚乎勤!

  曰儉

  奢侈之為害,自個人言之,貪食漁色,戕害其生,奢以傷廉,墮落人格。吾見夫世之倒行逆施者,非必皆喪心病狂,恒以生活習於奢華,不得不捐恥昧心,自趨陷阱。自國家社會言之,俗尚奢侈,國力虛耗。在昔羅馬、西班牙之末路,可為殷鑒。消費之額,不可超過生產,已為經濟學之定則。況近世工商業興,以機械代人力,資本之功用,卓越前世。國民而無貯蓄心,浪費資財於不生產之用途,則產業凋敝,國力衰微,可立而俟。

  吾華之貧,宇內僅有。國民生事所需,多仰外品。合之賠款國債,每歲正貨流出,窮於計算,若再事奢侈,不啻滴盡吾民之膏血,以為外國工商業紀功之碑,增加高度。人人節衣省食,以為國民興產殖業之基金,愛國君子,何忍而不出此?

  曰廉

  嗚乎!金錢罪惡,萬方同慨。然中國人之金錢罪惡,與歐美人之金錢罪惡不同,而罪惡尤甚。以中國人專以造罪惡而得金錢,複以金錢造成罪惡也。但有錢可圖,便無惡不作。古人云:「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則天下治矣。」不圖今之武官,既怕死又複愛錢。若龍濟光、張勳輩,豈真有何異志與共和為敵;只以歲蝕軍餉數百萬,累累者不肯輕棄,遂不恤倒行逆施耳。袁氏叛國,為之奔走盡力者遍天下,豈有一敬其為人,或真以帝制足以救國者;蓋悉為黃金所驅使(嚴複明白宣言曰:余非帝制派,惟有錢而無不與耳)。袁氏歿,其子輩於白晝眾目之下,悉盜公物以去,視彼監守邊郡,秘竊寶器者,益無忌憚矣。

  夫借債造路,喪失利權,為何等痛心之事;只以圖便交通,忍而出此。乃竟有路未寸成,而借款數千萬悉入私囊者,人之無良,一至於此!又若金州畫界,膠州畫界,利敵賄金,蒙蔽溢與,其罪惡更有甚焉!至於革命乃何等高尚之事功,革命党為何等富於犧牲精神之人物,宜不類乎貪吏矣;而恃其師旅之眾,強取橫奪,滿載而歸者,所在多有。此外文武官吏,及假口創辦實業之奸人,盜取多金,榮歸鄉里,儼然以巨紳自居者,不可勝數,社會亦優容之而不以為怪。甚至以尊孔尚德之聖人自居者,亦複貪聲載道。嗚乎!「貪」之一字,幾為吾人之通病;此而不知悔改,更有何愛國之可言!

  曰潔

  西洋人稱世界不潔之民族,印度人,朝鮮人,與吾華,鼎足而三。華人足跡所至,無不備受侮辱者,非盡關國勢之衰微,其不潔之習慣,與夫污穢可憎之辮發與衣冠,吾人訴之良心而言,亦實足招尤取侮。公共衛生,國無定制;痰唾無禁,糞穢載途。沐浴不勤,臭惡視西人所畜犬馬加甚;廚灶不治,遠不若歐美廁所之清潔。試立通衢,觀彼行眾,衣冠整潔者,百不獲一,觸目皆囚首垢面,污穢逼人,雖在本國人,有不望而厭之者,必其同調;欲求尚潔之晰人不加輕蔑,本非人情。

  然此猶屬外觀之污穢,而其內心之不潔,尤令人言之恐怖。經數千年之專制政治,自秦政以訖洪憲皇帝,無不以利祿奔走天下,吾國民遂沉迷于利祿而不自覺。卑鄙齷齪之國民性,由此鑄成。吾人無宗教信仰心,有之則做官耳,殆若歐美人之信耶穌,日本人之尊天皇,為同一之迷信。大小官吏,相次依附,存亡榮辱,以此為衡。婢膝奴顏,以為至樂。食力創業,乃至高尚至清潔適於國民實力伸張之美德,而視為天下之至賤,不屑為也。農棄畎畝以充廝役,工商棄其行業以謀差委,士棄其學以求官,驅天下生利之有業者,而為無業分利之遊民,皆利祿之見為之也。聞今之北京求官謀事者,數至二十萬眾。此二十萬眾中,其多數本已養成無業遊民之資格,吾知其少數中未必無富有學識經驗之人,可以自力經營相當事業者;而必欲投身宦海,自附於搖尾磕頭之列,毋亦利祿之心重,而不知食力創業為可貴也。不能食力者,必食他人之食;不思創業者,自絕生利之途。民德由之墮落,國力由之衰微。此于一群之進化,關係匪輕,是以愛國志士,宜使身心俱潔。

  曰誠

  浮詞誇誕,立言之不誠也;居喪守節,道德之不誠也;時亡而往拜,聖人之不誠也。吾人習於不誠也久矣。以近事言之,袁氏之稱帝也,始終表裡堅持贊成反對者,吾皆敬其為人;乃有分明心懷反對者也,而表面竟附贊成之列。朝猶勸進,夕舉義旗,袁氏不德,固應受此揶揄,而國民之詐偽不誠,則已完全暴露。其上焉者謂為從權以伺隙,其下焉者詭曰逢惡以速其亡。吾心固反對帝制者也,不知若略跡論心,即籌安六人,去楊、劉外,何嘗有一人誠心贊成帝制?惟其非誠心贊成而贊成之者,其人格遠在誠心贊成而贊成之者之下:明知故犯,其罪加等!此何等事,而雲從權逢惡,則一旦強敵壓境奪國,不知其從權逢惡也,更演何醜態,作何罪孽?此外人所以謂法蘭西革命為悲劇的革命,而華人革命,乃滑稽劇也。

  若張勳、倪嗣沖、陳宦、湯薌銘、龍濟光、張作霖、王占元輩,本誠心贊成帝制者也,乃袁勢一去,或叛袁獨立,或仍就共和政府之軍職,視昔之稱揚帝制痛駡共和也,前後竟若兩人。孫毓筠非供奉洪憲皇帝之禦容,稱以今上聖主萬歲者乎?乃帝制取銷時,與其友書,竟有袁逆之稱。其他請願勸進之妄人,今又複正襟厲色以言民權共和者,滔滔皆是。反復變詐,一至於斯,誠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也!嗚乎!不誠之民族,為善不終,為惡亦不終。吾見夫國中多樂於為惡之人,吾未見有始終為惡之硬漢。詐偽圓滑,人格何存?吾願愛國之士,無論維新守舊,帝党共和,皆本諸良心之至誠,慎厥終始,以存國民一線之人格。

  曰信

  人而無信,不獨為道德之羞,亦且為經濟之累。政府無信,則紙幣不行,內債難得,其最大之惡果,為無人民信託之國家銀行,金融大權,操諸外人之手。人民無信,則非獨資無由創業。當此工商發達時代,非資本集合,必不適於營業競爭。而吾國人之視集資創業也,不啻為騙錢之別名。由是全國資金,皆成死物,絕無流通生長之機緣。以視歐美人之資財,衣食之餘,悉貯之銀行,經營產業,息息流通,遞加生長也,其社會金融之日就枯竭,殆與人身之血不流行,坐待衰萎以死,同一現象。是故民信不立,國之金融,決無起死回生之望。政府以借債而存,人民以盜竊而活,由貧而弱,由弱而亡,詎不滋痛!

  之數德者,固老生之常談,實救國之要道。人或以為視獻身義烈為迂遠,吾獨以此為持續的治本的真正愛國之行為。蓋今世列強並立,皆挾其全國國民之德智力以相角,興亡之數,不待戰爭而決。其興也有故,其亡也有由。唯其亡之已有由矣,雖有為國獻身之烈士,亦莫之能救。故今世愛國之說與古不同,欲愛其國使立於不亡之地,非睹其國之亡始愛而殉之也。夫國亡身殉,其義烈固自可風,若嚴格論之,自古以身殉國者,未必人人皆無製造亡國原因之罪。故愛其國使立於不亡之地,愛國之義,莫隆於斯。

  署名:陳獨秀
  《新青年》第二卷第二號
  19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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