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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三部曲》總序(6)


  「你不應該把我寫成那樣,你不瞭解我。」他辯解地說。

  「我的小說還沒有寫完呢。後面的結局你是不會想到的,但是你應該相信我,我不會不瞭解你。」

  「那麼我等著讀你的文章吧……」他微微一笑,在這樣的笑容裡我看到了寬恕。方先前還以為我誤解了他,現在他卻把我寬恕了。

  在這次談話以後兩天方走了。動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來,那裡面有這樣的話:「我知道我走後你的生活會更寂寞,我知道我走後我的生活也會更寂寞,以後我也許會找到許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個像你這樣瞭解我的人了。」

  他甚至說他願意聽從我的勸告,改掉一切的壞習慣,試著把一個過重的責任放在他的肩上。最後他說他不願意我送他,因為他不肯讓我看見他流眼淚。

  方,那個大孩子,他曾幾次徘徊在死的邊沿上,沒有動過一點心,他被好些女性稱為粗野的人,如今卻寫了這樣的信。他的友情使我感動。

  我在孤寂裡繼續寫我的這部小說。我拿這來消磨我的光陰。我寫得很慢,因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這麼一點了。

  龍眼花開的時候,惠來了。她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總要過海來看我一次。她看見我努力在寫小說,就嘲笑道:「你在給我們寫歷史嗎?」

  寫歷史,我的這管筆不配。這倒使我覺得自己太冒昧了。我分辯說:「為什麼要寫歷史?我們都還沒有把腳踏進『過去』裡面呢。」這時候我已經忘卻我是一個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說,她看見慧珠,看見小影,看見仁山,看見所有的人,她的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仿佛就和朋友們在一起生活一般,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寫下去吧。」惠這樣鼓勵我。她同時卻責備說:「只是你不應該把我也寫進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責備裡沒有一點怒氣。我知識她喜歡這小說,因為它給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憶。

  「這只是一些回憶,不是歷史。我們的歷史是要用血來寫的。」她終於掩了我的原稿本,微微歎一口氣,說了上面的話。

  惠在對面島上住了不到一個月,便拋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個有痼疾的人。我不能夠拿我的殘廢的身體絆住好。

  「容,你多多休息。小說慢慢地寫。明年龍眼花再開時,我就來接你回到我們那裡去。」我送惠到船上,煙囪叫了三叫,她還叮嚀地囑咐我。她明白我的心很難忘掉離別。她的兩道細眉也微微皺起來。

  應該走的人終於走了。他們用他們的血寫歷史去了。

  我一個人孤寂地留在這個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說來排遣日子。

  方去後沒有信來,只寄了我兩本書。惠也沒有信。我知道這是他們的習慣。我知道他們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龍眼花開了,謝了,連果子也給人摘光了。我的身體仍然不好。在這中間我慢慢地,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著,我終於完成了我的小說,寫到雄和志成的處刑,寫到繼先和炳的奇異的死。我仿佛像一個指揮官調動軍隊,把這些朋友都差到永恆裡去。寫完小說我忍不住伏在案上傷心地哭起來。我現在是一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了。

  像一個產婦把孩子生出來,我把我的血寄託在小說上。雖然我已經是一個垂死的人,但是我的「孩子」會活下去的。我把「他」遺留給惠,讓她好好發培養這個孩子吧。

  我的身體是否還能夠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龍眼花再開放時,我還能夠看見惠,那麼我一定要離開這個寂寞的租借地。我還記得惠常常唱的那句話:「我知道我活著的時候不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1933年除夕于九龍

  這篇文章所寫的事實全是虛構。只有關於方的一段有一點根據。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實的情形我已經在前面講過了。

  惠和慧是一個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個朋友,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總之這篇文章的寫成與發表,雖有一種煙幕彈的作用,然而橫貫全文的情調卻極似我寫作《電》時的心情。所以它依舊是一篇真摯的作品。從它,讀者也可以看出我當時的痛苦的心情來。

  《電》是《愛情的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它不僅是《雨》的續篇,它還是《雷》的續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夠發生關係。《雨》和《雷》的背景是兩個地方,《雨》裡面所描寫的是S地的事情,《雷》的故事卻是在F地發生。

  《雨》的結束時間應該比《雷》遲。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時候,德已經在F地被槍殺了。

  《電》和《雷》一樣也是在F地發生的事情,不過時間比《雷》遲了將近三年。在時間上《電》和《雨》相距至多也不過兩年半的光景。在《電》的開始賢對李佩珠說:「你到這裡來也不過兩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亞丹兩人到F寺去時,李佩珠對他們說過,希望他們能夠在那裡給她找到一個工作。也許他們到了F地後不久就把她請了去,這是很可能的。這樣算起來,從《雨》到《電》中間就要不了兩年半以上的時間。

  但是在這兩年半中間,我們可以看見李佩珠大大地改變了,吳仁民大大地改變了,高志元也改變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亞丹沒有大的改變,慧和三年前的她比起來也沒有什麼差別。但是敏完全成了另外一個人。影有了大的進步。

  這可祝福的兩年半的時間。正如仁民所說:「今天的社會是一個大洪爐……關於《電》我似乎有許多話想說,但是在這裡支卻不便把它們全說出來。這部小說是我的全部作品裡面我自己比較喜歡的一本,在《愛情的三部曲》裡面,我也最喜歡它。但不幸的是它經過了幾次的宰割,幾乎失去了它的本來面目。

  《電》不能說是以愛情做主題的,它不是一部愛情小說;它不能說是以革命做主題的,它也不是一部革命小說。同時它又不是一部革命與戀愛的公式小說。它既不寫戀愛妨害革命,也不寫戀愛幫助革命。它只描寫一群青年的性格,活動與死亡。這一群青年有良好,有熱情,想做出一些有利於大家的事情,為了這個理想他們就犧牲了他們個人的一切。他們也許幼稚,也許常常犯錯誤,他們的努力也許不會有一點效果。然而他們的犧牲精神,他們的英雄氣慨,他們的潔白的心卻使得每個有良心的人都流下感激的眼淚。我稱我的小說做《電》。我寫這本《電》時,我的確看見漆黑的天空中有許多股電光在閃耀。

  關於《電》裡面的人物我不想多說話。這部小說跟我的別的作品不同,這裡面的人物差不多全是主人公,都占著同樣重要的地位。小說裡大部分的人物,都不是現實生活裡的某人某人的寫照,我常常把幾個朋友拼在一起造成了《電》裡面的一個人。慧是這樣地造成的,敏也是這樣地造成的。影和碧,克和陳清,明和賢,還有德華,都是這樣地造成的。但是我們似乎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了他們的真實性。

  李佩珠這個近乎健全的性格要在結尾的一章裡面才能夠把她的全部長處完全顯露出來。然而結尾的一章一時卻沒有相會動筆了。這個妃格念爾型的女性,是我創造出來的。我寫她時,我並沒有一個「模特兒」。但是我所讀過的各國女革命家的傳記卻給了我極大的幫助。

  吳仁民做了李佩珠的愛人,這個人似乎一生就離不掉女人。在《霧》裡面他有過瑤珠,在《雨》裡面他有過玉雯和智君,現在他又有了佩珠。但他已經不是從前的吳仁民了。這就是說他不再是我的那個朋友的寫照,他自己已經構成了一個獨立的人格,獲得了他的獨立的存在,而成為一個新人了。

  高志元也許可以說是不曾改變,他不過顯露了他的另外的一面,。但是他的健康的恢復會使人不認識他了。

  我說過我是拿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做「模特兒」寫了方亞丹的。方亞丹跟德不同,方亞丹不像一座正在爆發的火山。

  雖然慧說他粗暴,其實他不能算是一個粗暴的人,我那個朋友比他粗暴得多。那個朋友對女人的態度是充滿著矛盾的。我知道他的內心鬥爭得很厲害。他在理智上憎恨女人,感情上卻喜歡女人。所以有人在背後批評他:口裡罵女人,心裡愛女人。

  方亞丹卻不是這樣。方亞丹高興和小學生在一起,或者忙著養蜂。這些事情我那個朋友也做過。所以當我看見他和小學生在一起玩,或者忙著換巢礎毀王台、在蜜蜂的包圍中跑來跑去的時候,我也會像李佩珠那樣地奇怪起來:「你這個粗暴的人怎麼可以同蜜蜂和小學生做好朋友?」

  我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雖然有不少的缺點,但是他和方亞丹一樣,是一個有赤子心的人。我「槍殺」和方亞丹,我悲惜自己失掉了這樣一個可愛的友人。但是那個瘦長的年輕朋友還活著,聽說他已經漸漸地治好了病。那麼我祝他早早地回到他的蜜蜂和小學生的中間去。

  慧這個人我自己也很喜歡。她那一頭獅子鬃毛一般的濃發還時時在我的眼前晃動。她不是一個健全的性格。她不及佩珠溫柔,沉著,堅定;不及碧冷靜;不及影穩重;不及德華率真。但是她那一瀉千里的熱情卻超過了她們大家。她比她們都大膽。她被人稱為「戀愛至上主義者,因為她的性的觀念是解放了的。

  「我知道我活著的時間不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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