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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三部曲》總序(5)


  後來我在北平寫了《雷》,那時我的心情已有些改變,所以寫出來的並不是中篇小說,而且也不是拿那個瘦長的朋友做「模特兒」了。

  德這個人也許是不存在的,像他那樣的性格我還沒有見過。他雖然也有他的弱點,他雖然不能夠固執地拒絕慧的引誘,但是他的勇氣,他的熱情,就像一個正在爆發的火山,沒有東西能夠阻止它,凡是攔阻它的道路的都會被它毀掉。它的這種爆發的結果會帶來它自己的滅亡,但是它絕沒有一點顧慮。這就像一些植物不得不開花一樣,雖然明知花開以後,死亡就會跟著到來,但是它們仍然不得不開花。

  德這個性格有時叫人害怕,有時叫人愛他。他的那樣匆忙的死實在叫人痛惜。慧和影愛他,也是自然的事情。

  德死了。可是他的老鷹一般的影子到現在還在我的原稿紙上面盤旋。我寫德時,雖然知道並不是在寫那那個粗暴的年輕,朋友,但是我仍然不能不想到他。我不但借用了他的兩件事性,而且甚至在小說後面附加了下面的一段後記:提筆時我本來想寫一個中篇小說,現在卻寫成了這個樣子。我最不安的是在一種混亂的情形下面槍斃了那個朋友。別的友人讀到這篇小說也許會生出種種誤會。但那個朋友是能夠瞭解的。我希望將來在一部長篇小說裡使他復活起來。

  後來《雷》收進集子裡面,這段附記就讓我刪去了。我已經寫了《電》,我拿了那個朋友做模特兒寫了方亞丹。

  平心地說起未,德也有點像那個年輕朋友。他有德的長處,也有德的弱點。他有熱情,也有勇氣。有人害怕他,也有人愛他;有人責駡他,也有人恭維他。但是真正瞭解他的,恐怕只有我一個人吧。所以他和許多人做過朋友而終於決裂,但是我們始終不曾吵一次架。自然我也不曾過分地讚揚他。他不是德,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絕不是一個像德那樣的極端主義者。

  而且當我寫這一段文章的時候,我手邊還有他的一封舊信,裡面有這樣的話:××來信向我訴苦,說她這三個月來為我而肺痛(她原也吐血),苦得不堪,而且她用了使我不能完全瞭解的字眼警告我:「如果以後有什麼不幸的事情發生,我可沒有責任了,因為我己把我的一切真情給朋友了。」朋友,竟有這樣不幸的人間悲劇:我愛##,她卻要弄到我吐血。××偷偷地愛我,愛到自己生病,而我竟不知道……德絕不會寫出這樣的信,方亞丹也不會的。但是我們能夠不為這樣的信所感動嗎?讓我祝福我的年輕朋友早日恢復健康,取得自己的幸福吧。

  慧和影這兩個女子是存在的,但是我一時指不出她們的真姓名來。有人說慧是某人,影是某人,另一個人的意見又跟第一個人的說法完全不同。我仔細想了一下,我說,我大概把幾個人融合在一起,分成兩類,寫成了兩個女子。所以粗略地一看覺得她們像某人和某人,而仔細地一看卻又覺得她們跟某人和某人並不相像。

  《雷》在《文學》一卷五號上發表了。過了一個多月我開始為第二卷的《文學》寫作長篇小說《電》,打算這樣來結束我的《愛情的三部曲》。

  起初我的這部小說的題名是《雪》,寫了幾章以後才改用了《電》這個名稱。為什麼要用一個《電》字?我的解釋是:「《電》裡面的主人公有好幾個,而且頭緒很多,它很適合《電》這個題目,因為在那裡面好像有幾股電光接連地在漆黑的天空中閃耀。」

  這部小說是在一個極舒適的環境裡寫成的。我開始寫前面的一小部分時,還住在北平那個新婚的朋友的家裡,在那裡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寫文章。後來另一個朋友請我到城外去住。我去了。他在燕京大學當教員,住在曾經做過王府的花園裡面。白天人們都到對面的學校本部辦公去了。我一個人留在那個大花園裡,過了三個星期的清閒生活。這其間我還游過一次長城。但是我毫不費力地寫完了《電》。

  我說毫不費力,因為我寫作時差不多就沒有停筆構思。字句從我的自來水筆下面寫出來,就像水從噴泉裡冒出來那樣地自然,容易。但那時候我的激動卻是別人想像不到的。我差不多把整個心靈都放在故事上面了。我所寫的人物都在我的腦子裡活動起來,他們跟活人完全一樣。他們生活,受苦、戀愛、掙扎、歡笑、哭泣以至於死亡。為了他們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好像不是我在寫小說,卻是他們自己借了我的筆在生活。在那三個星期裡面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只看見那一群人。他們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動,不讓我有片刻的安寧。

  我的激動,我的痛甘,我的疲倦,恐怕只有那個請我來住在這裡寫文章的朋友知識。

  我仿佛在參加一場大戰。我好象一個將軍在調動軍隊,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創造出來的兵卒)一個一個地派遣到永恆裡去。我寫了雄和志元的處刑,我寫了亞丹和敏的奇異的死。

  我寫完這部小說,我快要放聲哭了。隔岸觀火的生活竟然是這麼悲痛的。

  小說寫成後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學》的編輯部去,後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時帶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小說已經排好兩章,但終於因為某種緣故,沒有能夠發表我便又把小說帶到北平。我和朋友們商量了幾次,終於決定在《文學季刊》上發表它。

  我把《電》的內容稍微刪改了一下。改動的地方很少,不過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裡面出現過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當時曾作了一個表,現在就把它抄在這裡: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劍虹——劍峰陳真——天心亞丹——繼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電》在《文學季刊》上發表的時候分作了上下兩篇。題目改為《龍眼花開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小題目——一九二五年南國的春天。作者的姓名變成了歐陽鏡蓉,的確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開始我引用了《新藥》《啟示錄》中的兩段話,我又觀看,見一片白雲彩。在雲彩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彩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那坐在雲彩上的便把鐮刀扔在地上。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地,因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上上帝那裡降下來預備好了,好像新婦妝飾好了等候丈夫。我又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中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民,上帝要親自和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第二十五章第一至五節

  後面注明:「一九三二年五月于九龍寄寓」。

  在下篇的開始我又從《新約》《約翰福音》裡引用了下面的四節:光來到世間,人因為他的行為不好,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節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的我話不遵守,我不來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節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活著;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面加了一個小注:「這後面本來還有一章結尾,現在被作者刪去。下篇到這裡便算完結。」最後也注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于九龍。」

  這些都不是真話。我故意撒了謊使人不會想到這部小說是我的作品。這種辦法在當時似乎是必要的。至少有兩三個朋友這樣地主張過。至於「結尾」呢,小說本應該有一個結尾,不過我還沒有機會把它寫出來,寫出來也不能擔保就可以和讀者見面,所以我索性不寫了。其實這部小說也可以這樣地完結的。也許會有人說不能這樣完結。然而生命根本沒有完結的時候。個人死了,人類卻要長久地活下去。

  我當時要使讀者相信歐陽鏡蓉是一個生長在閩、粵一帶的人,《龍眼花開的時候》是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在九龍寫成的一部小說,我甚至用了竟容這個名字寫了一篇題作《倘使龍眼花再開時》的散文,敘述他寫這部小說的經過。這篇散文我沒有編進別的集子裡面。但是我很愛它,而且它和《電》也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我也把它錄在下面:從先施公司出來,伴著方上了去銅鑼灣的電車。

  「到上面一層去罷,今天破個例」,我微笑地對方說。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說什麼,第一個登上梯子。

  我跟在他的後面。

  我們兩個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著車窗,看下面的街景。

  「容,你的小說寫到多少頁了?」方忽然這樣地問我。

  「還只有你讀過的那些,這幾天簡直沒有動筆,」我不在意地回答,依舊在看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說打算發表嗎?」

  「我不敢存這個野心,」我一面說,一面掉頭驚訝地看他,因為我覺得他的聲音有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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