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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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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怪客的右太陽和右耳後下方的藏血穴,皆沒有被擊的痕跡,太陽穴是弱點要害,禁不起打擊,藏血穴是大動脈所經處,被擊傷足以令頭部失血,也是致命要害,從側方襲擊,只有這兩處是最佳下手部位。脅下雖也有要害,但西海怪客的手臂足以保護雙脅,襲擊頭部,一時不會致命,西海怪客的死狀就不會如此平靜安詳。 兩人花了不少工夫,遍查西海怪客全身,但他們失望了,找不到任何足以致死的傷痕。 小白龍大惑,苦笑道:「老前輩年僅花甲出頭,練氣有成,藝臻化境,龍馬精神矍鑠不減盛年,怎會無緣無故坐著逝世?怪事。」 秋華細察西海怪客的五官,問道:「任兄,修羅奼女會不會使用毒香一類玩意?」 「不會的,俠義門人從不使用這些下三濫玩意。」小白龍斬釘截鐵地說。 「但……但好像是中毒。」秋華說。 「你找到徵兆了?」 秋華將西海怪客的眼簾拉上,說:「任兄可以看看。如果是正常的死亡,瞳孔該是散光現象。你看,老前輩的瞳孔縮小得幾乎看不見了。」 「唔!眼珠白得可怕,恐怕真是中了一種化血的奇毒哩!」小白龍說。 秋華再詳細檢查西海怪客的鼻孔,跌腳道:「老前輩確實是中毒,鼻涎已將鼻孔凝塞,必定是一種可怕的毒煙。」 「咦!難道是江湖上玩毒享譽武林的毒娘子不成?」 「不對,毒娘子今年初春在京師留連,後來與賽紅線北上泰山,與泰山的紅俏仙姑聚首,按行程,她絕不可能前來西北一現芳蹤。」 「那……那又該懷疑誰?窗外留下的指痕是女人的,用的是毒香一類玩意,除毒娘子有此悄然接近的藝業,以及如此歹毒的毒物外,沒聽說過誰還有這種能耐。」 「任兄毫不懷疑修羅奼女。」 「按情理論,沒有懷疑她的理由。西海怪客是武林耆宿,是遊戲風塵的俠塵英雄。修羅奼女是俠義女英雌,嫉惡如仇,宵小聞名喪膽,黑道兇梟稱她為黑煞女魅,恨之切骨,按理,她絕不會有殺害西海老前輩的理由,因此兄弟沒將她列入疑兇。」 「我想,咱們先查一查附近是否有可疑的武林人物出現過,尤其須注意女人,自然不放過修羅奼女,務必找出些少線索來,以免鮮于老前輩含恨九泉。」 「好,咱們先替鮮于老前輩收屍,然後分頭進行。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想不到小小的宜祿鎮,居然是藏龍臥虎之地呢!」 秋華剛搬動西海怪客的屍體,突然想起一事,叫道:「怪!老前輩的打狗棍呢?」 打狗棍不在,顯得有點不合情理。那是一條黃竹打狗棍,產自江南,是西海怪客旦夕不離身的兵刃,怎會失蹤的?來人並未入室,那麼,打狗棍到何處去了? 「咱們先將鮮于老前輩的遺骸安頓下再說。」小白龍說。 兩人找到一把尚可派用場的鋤頭,在廟後的空地中挖了一個坑。江湖人對身後事從不重視,臭皮囊的下落無所顧忌,溝死溝埋,路死插牌,能入土已經是不錯的了。 花了好半天工夫,方弄停當,堆起了一個土饅頭,用木板刻字做墓碑,刻的是:「西海怪客鮮于前輩諱昆之墓。武林後進任家宏吳秋華同敬立,大明永樂十年三月三十日。」 小白龍拭淨手上的塵土,一面整衣一面說:「老弟,咱們是否立即開始找尋修羅奼女的蹤跡?」 「兄弟認為早些找比較好些。鮮于前輩是家師的故友,而且他老人家要收兄弟為寄名弟子。他老人家被人所害,兄弟必須將真兇找出來。」秋華恨恨地說。 「修羅奼女或者其他的武林人,恐怕不會在鎮中落腳,極可能在附近隱秘處藏身,這樣吧,你往南,我往東,咱們仔細搜一搜十里以內的可疑處,入暮時分,咱們在昭仁寺會合。」 「好,如有發現,請不必打草驚蛇。」 「我先走一步,小心了。」小白龍答,首先離開墳墓。 秋華一面整衣,一面沉思,對打狗棍的事始終難以釋懷,自破窗孔向外望,自語道:「窗在正西,風卻從東北來,用毒煙不易得手,太慢了。那麼,暗算的人可能怕被發現,必須用可自爆的毒彈射入,移動木板時便需將毒彈發出。木板移動,西海老前輩豈能一無發現?」 他再沉思片刻,忖道:「會不會是老前輩輕敵,不知來人懷有歹毒的暗器,發現有警,信手將打狗棍擲出想嚇走來人?」 他一躍而起,突又倏然坐下,取出一把飛刀向破窗孔擲去,躍至窗下觀看飛刀的落向。 很巧,飛刀穿裂孔而出,遠出兩丈外,恰好落在他先前認為可疑的枯草凹下處。 他出室趕至窗外,向枯草凹下處觀察片刻,然後站在裂窗縫前向室內張望,猛地向窗外飛縱,半途轉過身軀,不偏不倚落在凹草中,再次提氣輕身縱起,單足落下更遠處的另一處枯草凹下處。三起三落,遠出六丈外,到了一叢短樹前。他暗叫道:「是了!這人就是用這種身法撤走的,一躍兩丈,可知輕功不算高明,也許是受了傷,不然的話第二次起躍,怎會僅躍出兩丈?以第一次後縱的距離來說,如果能退躍轉身落地而能躍兩丈,第二次躍起即使沒有三丈也該有兩丈四五左右,可能……」 他的目光突然落在樹叢中,急急向裏一鑽,出來時手上多了一根黃竹打狗棍,棍的一端不但有血跡,而且有些肉糜,一看便知這根黃竹打狗棍曾經將來人射中了。 他無法分辨棍端那些少血肉的主人是男是女,不再瞎猜,重新鑽入樹叢,向前鑽走五六步,果然發現地下有血跡,可只有一處滴落四五滴左右,以後便再無發現了。 鑽出樹叢,枯草中可以明顯地看到有人踉蹌走過的痕跡,跟著草跡急走,遠出五六丈,行走的痕跡消失了,卻發現有蹄印。 「這人有座騎。」他自語。 他循蹄跡尋去,糟了,方向正是廟前的官道,官道上蹄印零亂,往來的馬匹甚多,怎能分辨出這個人的蹄跡? 他不死心,從蹄跡的蹄鐵形狀,他相信在座騎馳出官道前必定可分辨那人所走的方向,必定會留下幾個可資追索的蹄跡的,如果向西,那人必定經過鎮中,往東,那是說,兇手已經往東遠出一二十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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