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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尤其是在推定與祭者方面,複社更是掌握著絕對的影響力,國學的座師是個拘謹方正的老好人,平時也不太管事,所以把這件工作交給複社一些少壯派去商量了。

  大祭是欽定的重典,文武百官都要來參祭的,而這一天偏偏又是以士子為主,因此參祭時位次的排列,不以爵位及官銜的尊卑為序,乃是以本人在士林中的聲譽為主,因此很可能高倨首席的是布衣平民,而當朝一品卻被安在末座,甚至於還挨不上邊兒。

  選列首位並沒有什麼好處,這只是一種榮譽,但是被摒諸門外,卻是個很失面子的事了。

  所以每年到這時候,總是有些不太愉快的紛爭,學師雖然清高,但畢竟是官,官就難免有人情關說。

  所以這位學官王老師為了省得麻煩,乾脆把這個邀列陪祭人員的工作交給這些名流們去商討,而這一些名流則又由複社的人員為主,事實上也就是等於複社在操持一切。

  不過大典究竟不是兒戲,被選出來的人,多少也要能孚眾望的士林前輩。

  由文人名士合議邀選的與祭人員也有個好處,他們都是真正的讀書人,不會有那些不識之無以及無實之徒,憑仗權勢而混跡其中,因而鬧笑話了。

  明倫堂則是文廟議事的地方,讀書人有了文字筆墨的糾紛,就在那兒請座師出面,邀了地方名流列席,雙方各自陳述理由,展開辯論,聽候公決。

  大家都在明倫堂,一定是討論大祭的事。

  朝宗也曾參加過一次大祭,不過那時他是以生員的身份參加,站在外面生員的行列裡隨眾行先拜而已。

  但就是這項資格也不容易,必須要進過學、所謂進學,就是要郡試及第,拜在郡裡學官的門下,成為附生,也就是取得秀才的資格。

  有了這種資格,才能進文廟的門,在明倫堂上站進一腳的地位,他才能穿上一領青衿,算是讀書人。

  中了秀才才能被人尊為先生,雖然仍是布衣,卻已有了地位,這也是一種榮譽。

  朝宗想今年自己至少可以弄到個與祭的資格了,那雖不算什麼,卻是一種榮譽,也可以取得相當程度的尊敬,本來是絕無問題的,但是有了阮大鋮亂說話,很可能會受影響,利用大家都在的關係,應該去解釋一下,所以又急急地走到文廟去。

  夫子廟離貢院不遠,而妙的是舊院也在附近不遠,秦淮河就在鄰近,朝宗暗罵自己糊塗,多用腦子想想,早該知道他們會在明倫堂上,這兩天他們一定是最忙和最起勁的時刻,豈不是少跑好多冤枉路了。

  遠遠看到文廟,再看看貢院,朝宗的感觸又多了,四年前他就是在這兒應試的,那時意氣風發,自其必中,那知居然會名落孫山。

  這次卻是為避亂而已,本來也是想再度赴試的,那知為了流寇的關係,把考舉停了。

  前途茫茫,而自己卻又情牽孽纏,真不知要如何才好,想到這兒,他停住了腳,沒有再走過去。

  這是一個陰天,沒下雨,卻有一層薄薄的霧,不遠處的秦淮河在煙霧裡隱約著,使他不禁興起了一股莫名的哀愁,使他感到異樣的沉重。

  他不承認自己頹唐,雖然他流連在煙花中,然而他的紅粉知己香君卻是個深明大義、憂時愛國的女子,他的膩友鄭妥娘更是個積極憤慨的女性,她們雖身在風塵,她們的心卻在天下。

  她們比起那些醉生夢死的傢伙,不知要好多少倍,甚至於比起那些只會唱高調的書生們,也高明多了。

  像吳次尾他們整天嚷著要報國要除奸,可是他攻擊最厲的人卻是阮大鋮——一個趨炎附勢的小人而已。

  比阮大鋮更可殺的人還多得很呢,吳次尾他們倒不是不敢攻擊,這些複社的書生們發作起來,倒是百無禁忌,任何人都不顧的。

  他們只是蒙塞了耳目,不知道誰才是該殺的人而已。

  他們局促在南京,不知道天下大事演變到什麼情形,不知道朝中發生了些什麼事,完全靠著道聼塗説的一點消息作為根據,然後就高叫著該打倒誰,該殺些什麼樣的人來以謝天下。

  靠這樣子就能救得了國家嗎?救得了天下嗎?

  朝宗忽而對文廟中的那一群人,也感到十分的不耐,覺得跟他們一起混,也是很無聊、很幼稚的一件事。

  他感到窒息,這是一個悶死人的地方。

  他突然萌起了一股豪情,他要走,他要離開這個地方,離開這個安樂的、太平的、快要腐朽的地方。

  到前線去、到軍中去,在左良玉的軍中,他也沒有直接參與戰事的機會,但總算是盡了他的一分力量。

  再者,他自認並不是一個文弱的書生,他也學過拉弓射箭、盤馬揮刀,必要時他也能挺身一戰,何況他讀過兵法,腦子靈活,那就是所謂的韜略,他相信自己在左良玉那兒,一定有更好的表現。

  想到這兒,他胸中豪情四塞,盈溢而出,他覺得不必去到文廟,去跟那些人廝混,浪費時間了,回去帶了香君,立刻就到棲霞山去,在那兒兩個人好好地廝守一陣,然後立刻就動身。

  不必向誰去解釋,也不必去要求誰的諒解,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隨便他們怎麼去想,反正將來我拿事實的表現來給你們看看,才是最有力的說明。

  他有了這個想法,相信香君一定會諒解的,還有妥娘,一定會贊同的。

  到了棲霞山,要把地點告訴妥娘,雖然不能接她去共渡一個月,但是要她想辦法,抽出兩三天的空,到那兒去聚一聚,相信她是辦得到的。

  對這個女人,他有著深深的懷念,雖然他們有過肌膚之親,也有過纏綿之夜,但是卻沒有愛情,不但沒有那種男婚女嫁的終身廝守的愛情,就是連如火如熾,如癡如狂的男歡女愛也談不上。

  但是他們之間,卻有著極深的感情,一種超乎一切,至深至上的友情。

  這種感情比愛情更為雋永,更為堅貞久長,更為有力。

  沒有任何誓言的約束,十年、二十年不見,這種感情不會變質,不會褪色,也不必重逢見面,依然是互相關切,互相懷念。

  遙遠傳來一個訊息,得知對方有了什麼困難,不必對方提出什麼請求。(通常對方是絕不會提出任何要求的,甚至於還會亟力瞞下自己的困境,不讓對方知道)只要是能力所及,一方必然會不計一切地幫助對方。

  這種偉大的感情,極難發生於男女之間,但是居然就發生了。

  女人很少能具有這種情懷的,因為她們的胸襟太窄,生活的圈子太小。

  只限於包圍在她們身邊的一些人,丈夫、子女,往往已是她們的一切,能夠推及到兄弟、姐妹、親戚,那已經是十分難得了。

  她們沒有朋友,因此不會有友情,她們根本不懂得這種感情。

  現在,居然有了一個鄭妥娘,不但懂,而且還懂得十分的深刻,這是多麼可貴的一件事。

  朝宗怎麼覺得妥娘可愛之處,簡直是無可比擬的,連香君都不能比。

  早上,為了還阮大鋮的銀子,香君還去向她挪借了一百多兩,她毫無猶豫地就拿了出來。

  那是她的私房體己,是她含淚市笑,一點一點地積存起來的,而她卻毫無吝惜地拿了出來,明說是借,卻是心照不宣的贈與,這是不要還的。

  朝宗覺得自己虧欠妥娘的太多了,香君為他所作的犧牲也是不少的,但那是可以償還的。

  只有對妥娘,這虧欠將永遠無法補償。

  雖然在妥娘而言,他接受了幫助,就是最好的補償,能夠為自己所關心的人盡一點心力,解決對方的困難,這種心裡的滿足是無以比喻的。

  可是朝宗卻不能這麼想,究竟,他還沒有那麼厚的臉皮,認為理所當然地接受下來。

  他心中萌起了一個衝動——看看妥娘去。

  至少,也該謝謝他去。決定了,朝宗就舍了文廟,又改向舊院走去,但又怕太早,找了個沒人的小館,用了飯後來到了妥娘的香閨,卻聽見裡面鬧哄哄的,好像人很多,朝宗皺皺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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