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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昨天,他對複社中言語最為激烈的吳次尾提出了批評,這是權術的一種巧妙運用,萬沒想到,別人卻早已將他列為複社的中堅了。

  就跟他父親被列為東林黨人一樣,這是無法否認,也無以推脫的事。

  朝宗覺得趕快離去是對的了,他必須要冷一冷,使大家把他與複社的關係,不再看得那麼密切。

  香君卻不知道他的心事,見他正在發呆,還以為他是捨不得離去,輕歎一聲道:「侯公子,你這突然一走,實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則複社在你的領導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為的。」

  朝宗道:「複社中大部份是國子監的太學生,這些人受了國家的稟養、栽培,應該好好地念書,將來報效國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評議朝政,已經失了本分,是舍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應大出她的意外,不過朝宗的話極有道理,至少是她無法駁倒的。

  她頓了頓,才低頭道:「我也不太懂,不過我總是盼望你能夠早點來,而且一定要來。」

  「那當然,我一定會回來的,就是為了你,我也會再來的。」

  「為了我?」

  「是的!為了你,你是我第一個紅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舉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這時雨忽地大起來了,一把油紙傘已經無法遮掩了,朝宗忙拉著她跑進石垣下一個城洞中。

  洞並不大,但是卻不透雨,面對著是一片霧迷濛濛與嘩嘩的急雨,腳下遠望長江如帶也在雨霧籠罩中,遊人雖多,卻被這陣急雨所阻,絕足不前,因此這個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們兩個人了。

  先是緊緊地偎依著,然後很自然的,他們的臉貼著,頰靠著,兩片唇緊緊的相吻著。

  沒有主動,也沒有被動,就好像是兩塊磁鐵,使它們異極相對而漸漸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離,它們自動地就互相吸引了。

  緊相偎依的接觸漸漸的挑起了朝宗的情欲,他的手也不老實了,伸進衣襟裡,慢慢的遊移著。

  他發現香君的年齡雖不大,發育卻很成熟,這不足為怪,風月場中的女孩子,身心兩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長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體,對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卻是一種強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無抗拒的態度,也加壯了朝宗的膽量。

  城洞中雖不寬敞,但勉強夠他們兩個人躺下來,地下雖不平坦,但他們似乎並不在乎,香君只有在開始時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輕微的呻吟一聲,以後就一直默默地承受著。

  她閉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著那種生命的愉悅,但那不是肉體上的,她年紀畢竟還小,雖然身體已經發育了,但還沒有成熟到能領會情欲衝擊的快樂,她的愉悅是通于心靈的,一種奉獻被接納的愉快。

  就像是一個孝順的孩子,跑到幾裡外的山上,采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獻給她的雙親,看到父母吃著那枚鮮果時所流露的快樂,這孩子的快樂尤甚於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鮮果。

  當他們二人,從激情中趨於平靜的時候,外面的暴雨也漸漸地停了,居然還射出了一絲的陽光。

  陽光射進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長而細緻玲瓏的腿,如絲緞般光滑的肌膚以及抹在腿根處的那幾滴貞紅。

  這使朝宗為之一驚,也才意識到自己做了件多糊塗的事。香君還是個清倌人,還是個未經人世的處子。

  固然,她是個歌妓,但歌妓的初貞是有代價的,尤其是像香君這樣的名妓,梳攏的代價非數百金莫辦,那只有豪客才能負擔的。

  而他卻糊糊塗塗的就把這顆新熟的禁果給摘來吃了。

  那要如何善後呢?這一刹那間,朝宗悔恨交並,不知將何以自處。

  但香君卻很平靜,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間雪白的絹巾,沾了腿際的血跡,平靜地道:「侯公子,你至少應該知道,我交給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該死,我實在太糊塗了。」

  「別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願意的,否則就是拿刀子架在我頭上,也別想靠近我。」

  「可是,以後你怎麼辦呢?」

  「我早就盤算好了,從昨天見到你之後,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決定把我自己交給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為了增定自己的決心。」

  「你的決心是……什麼?」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決心可不是嫁給你做妻子,我知道你們侯家是世代書香,世家子弟,不會允許你娶一個歌妓進門的,我也沒存這個指望,我的決心只是使我的一點癡心有個寄託。」

  「不!香君,像你這樣美好純潔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會毫不考慮地娶你為妻的,現在我也沒放棄這個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親說去。」

  「別去碰釘子,你有這顆心就夠了。」

  朝宗當然不會去向父親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說說而已,但香君那種寬恕卻使他感到慚愧,欺騙這樣的一個女孩子,那是一種無可饒恕的罪惡。

  衝動之下,他握著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為誓,將來定不負卿。」

  香君非常的感動,輕歎了一口氣:「侯……侯郎只要你有這份心就夠了,那也不枉費我一番癡心,將來的事誰也不敢說,我更是個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贖身。」

  「贖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銀子?除了八百兩的身價銀之外,這些年在我身上陸陸續續的花費也不下一千五百兩了。」

  「要這麼多?」

  「我的少爺,你以為要做一個歌妓是很簡單的事嗎?從十歲開始,就要學唱、學認字、學應對進退、察顏觀色、學說話,甚至於穿著梳妝,塗脂抹粉,都由專人來教導,這些都是要錢的,最耗費的還是學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實料,一點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這麼說來,培養一個姑娘,倒比造就一個進士還要困難了,有些人從出世到進士及第,金榜題名,也用不掉二百兩銀子。我父親有個學生,現在已經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長工的,每年才五兩銀子工資,他就靠著這五兩銀子,供兒子讀書,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讀書做官,還可以靠自己苦學,做一個歌妓,處處都靠人傳授,非要花大把銀子不可。」

  「那麼替你贖身,非三千兩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麼時候了,如果過幾年,我也替娘賺下一些了,也許就差不多,如果是現在,五千兩未必能使娘點頭,她孤苦無依,把我當親生女兒般養大的,下半輩子全指望著我了。」

  朝宗歎道:「那就沒辦法了,就算我能說動父親答應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兩銀子來為你贖身的,他雖然做過一任度支尚書,但並沒有落下多少錢,而且大部份都在家鄉置了田地,他說這是百年的基業,每年收收田租,有個一二千兩銀子,粗衣淡飯,安分渡日,可保子孫無肌寒之虞,他不會為我娶媳婦賣田地的。」

  香君苦笑著道:「不必去操這個心,我說過,我不想做你們家的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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