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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小寶這小傢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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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俠小說的背景主要都是古代社會。

  拳腳刀劍在機關槍、手槍之前毫無用處,這固然是主要原因。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現代社會的利益,是要求法律與秩序,而不是破壞法律與秩序。

  武俠小說中英雄的各種行動──個人以暴力來自行執行「法律正義」,殺死官吏,組織非法幫會,劫獄,綁架,搶劫等等,在現代是反社會的,不符合人民大眾的利益。這等於是恐怖份子的活動,極少有人會予以同情,除非是心智不正常的人。因為現代正常的國家中,人民與政府是一體,至少理論上是如此,事實上當然不一定。

  古代社會中俠盜羅賓漢、梁山泊好漢的行徑對人民大眾有利,施之于現代社會中卻對人民大眾不利。除非是為了反抗外族侵略者的佔領,或者是反對極端暴虐、不人道、與大多數人民為敵的專制統治者。

  幸好,人們閱讀武俠小說,只是精神上有一種「擁護正義」的感情,從來沒有哪一個天真的讀者去模仿小說中英雄的具體行動。說讀了武俠小說的孩子會入山拜師練武,這種說法或事蹟,也幾十年沒聽見了。大概,現代的孩子都聰明了,知道就算練成了武功,也敵不過一枝手槍,也不必這樣辛苦的到深山中去拜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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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企圖在《鹿鼎記》中描寫中國人的一切性格,非但沒有這樣的才能,事實上也決不可能。只是在韋小寶身上,重點的突出了他善於適應環境與講義氣兩個特點。

  這兩個特點,一般外國人沒有這樣顯著。

  善於適應環境,在生存競爭上是優點,在道德上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惡的。就韋小寶而言,他大多數行動決不能值得讚揚,不過在清初那樣的社會中,這種行動對他很有利。

  如果換了一個不同環境,假如說在現代的瑞士、芬蘭、瑞典、挪威這些國家,法律相當公道而嚴明,社會的制裁力量很強,投機取巧的結果通常很糟糕,規規矩矩遠比為非作歹為有利,韋小寶那樣的人移民過去,相信他為了適應環境,會選擇規規矩矩的生活。雖然,很難想像韋小寶居然會規規矩矩。

  在某一個社會中,如果貪污、作弊、行騙、犯法的結果比潔身自愛更有利,應當改造的是這個社會和制度。小說中如果描寫這樣的故事,譴責的也主要是社會與制度。就像《官場現形記》等等小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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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的重視人情與義氣,使我們在生活中平添不少溫暖。在艱難和貧窮的環境中,如果大家再互相敵視,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充滿了冷酷與憎恨,這樣的生活很難過得下去。

  在物質條件豐裕的城市中可以不講人情、不講義氣,生活當然無聊乏味,然而還活得下去。在貧乏的農業社會中,人情是必要的。在風波險惡的江湖上,義氣是至高無上的道德要求。

  然而人情與義氣講到了不顧原則,許多惡習氣相應而生。中國政治的一直不能上軌道,與中國人太講人情義氣有直接關聯。拉關係、組山頭、裙帶風、不重才能而重親誼故舊、走後門、不講公德、枉法舞弊、隱瞞親友的過失……合理的人情義氣固然要講,不合理的損害公益的人情義氣也講。結果是一團烏煙瘴氣,「韋小寶作風」籠罩整個社會。

  對於中國目前的處境,「韋小寶作風」還是少一點為妙。

  然而像西方社會中那樣,連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也沒有多大人情好講,一切公事公辦,絲毫不能通融,只有法律,沒有人情;只講原則,不顧義氣,是不是又太冷酷了一點呢?韋小寶如果變成了鐵面無私的包龍圖,又有甚麼好玩呢?

  小說的任務並不是為任何問題提供答案,只是敘述在那樣的社會中,有那樣的人物,他們怎樣行動,怎樣思想,怎樣悲哀與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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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在想到韋小寶這小傢伙時的一些拉雜感想。

  坦白說,在我寫作《鹿鼎記》時,完全沒有想到這些。在最初寫作的幾個月中,甚至韋小寶是甚麼性格也沒有成型,他是慢慢、慢慢的自己成長的。

  在我的經驗中,每部小說的主要人物在初寫時都只是一個簡單的、模糊的影子,故事漸漸開展,人物也漸漸明朗起來。

  我事先一點也沒有想到,要在《鹿鼎記》中著力刻劃韋小寶善於(不擇手段地)適應環境和注重義氣這兩個特點,不知怎樣,這兩種主要性格在這個小流氓身上顯現出來了。

  朋友們喜歡談韋小寶。在臺北一次座談會中,本意是討論「金庸小說」,結果四分之三的時間都用來辯論韋小寶的性格。不少讀者問到我的意見,於是我自己也來想想,試圖分析一下。

  這裡的分析半點也沒有「權威性」,因為這是事後的感想,與寫作時的計畫與心情全然無關。我寫小說,除了佈局、史實的研究與描寫之外,主要是純感情性的,與理智的分析沒有多大關係。因為我從來不想在哪一部小說中,故意表現怎麼樣一個主題。如果讀者覺得其中有甚麼主題,那是不知不覺間自然形成的。相信讀者自己所作的結論,互相間也不太相同。

  從《書劍恩仇錄》到《鹿鼎記》,這十幾部小說中,我感到關切的只是人物與感情。韋小寶並不是感情深切的人,《鹿鼎記》並不是一部重情的書,其中所寫的比較特殊的感情,是康熙與韋小寶之間君臣的情誼,既有矛盾衝突、又有情誼友愛的複雜感情。這在別的小說中似乎沒有人寫過。

  韋小寶的身上有許多中國人普遍的優點與缺點,但韋小寶當然並不是中國人的典型。民族性是一種廣泛的觀念,而韋小寶是獨特的、具有個性的一個人。劉備、關羽、諸葛亮、曹操、阿Q、林黛玉等等身上都有中國人某些特性,但都不能說是中國人的典型。中國人的性格太複雜了,一萬部小說也寫不完的。孫悟空、豬八戒、沙僧他們都不是人,但他們身上也有中國人的某些特性,因為寫這些「妖精」的人是中國人。

  這些意見,本來簡單的寫在《鹿鼎記》的〈後記〉中,但後來覺得作者不該多談自己的作品,這徒然妨礙讀者自行判斷的樂趣,所以寫好後又刪掉了。何況作者對於自己所創造的人物,總有偏愛。「癩痢頭兒子自家好」,不可能有比較理性的分析。事實上,我寫《鹿鼎記》寫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韋小寶這小傢伙」當作了好朋友,多所縱容,頗加袒護,中國人重情不重理的壞習氣發作了。因編者索稿,而寫好了的文字又不大捨得拋棄,於是略加增益,以供談助。匆匆成篇,想得並不周到。

  原載一九八一年十月號《明報月刊》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四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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