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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孫」一聯何處不工


  何寶星先生問:以「孫行者」對「胡適之」,「何『不工』之有」?我答案是:有,而且不只一處。

  評聯可以見仁見智,但「工」與「不工」,則是有一定標準的。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形式,對聯就是要講究對仗。主要兩點:在音韻方面說,要平仄相對;在詞性方面說,要同一類詞才能相對(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合乎標準,就是「工」;不合標準,就是「欠工」。

  依何先生所提的次序,先談「韻律」。

  以「胡適之」對「孫行者」,第一個字「胡」「孫」都是平聲。何先生說:「若論平仄,有道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清』,若以『祖沖之,對『孫行者』,則第二字均為平聲,不合韻律,而胡適之的『適』字恰為仄聲。」一般來說,「一三五」是可以「不論」的,但亦非絕對正確,在後文我將再談,現在先討論第二個字的讀音。

  「行者」的「行」字,似乎不是讀平聲的。考「行者」,佛家語,指修佛行道的人(《釋氏要覽》經中多呼修行人為「行者」)。「行者」即修行者也。這個「行」字和「修行」「德行」的「行」字一樣,是「核孟」切,敬韻,音「幸」,仄聲。凡動詞「行為」之「行」,用作名詞,都是讀仄聲的。這在一般辭書中都有說明,無須引錄專書的。

  「行者」的「行」字,如果讀平聲(「何彭」切,庚韻,音「衡」,今讀如「形」)的話,那就是正在行走著的人,「行者」變成「行人」了。「行者」是可以當作「行人」解的,但顯然「孫行者」的「行者」,不是作這個解釋的。

  為了便於對照,我把有關聯語並列,將它們的平仄聲注明:

  孫行者(平仄仄)
  胡適之(平仄平)
  祖沖之(仄平平)

  從上表可見,以「胡適之」對「孫行者」,有兩個字不合平仄,以「祖沖之」對「孫行者」,則每一個字都合平仄。這是「胡」「孫」一聯的欠工之處。

  其次說到詞性問題,「孫行者」的「孫」字是名詞,與之相對的必須是名詞才算合格。「胡」字若當作「胡人」解釋或一種禮器(按:胡簋,古禮器名,夏曰胡)解釋,則屬名詞,但「胡適之」的「胡」是不能作這個解釋的。「胡適之」用白話文來解釋,即「你往哪裏去」,主詞「你」省略。所以「胡適之」的「胡」,不能當作名詞。

  或云:「胡孫」即「猢猻」,猴子之別稱也,「猢猻」當然是名詞。但即使如此解釋,「胡」「孫」相對,也還是欠工的。

  以「胡孫」諧音「猢猻」,在對聯藝術上稱為諧音借對。不過,諧音借對,其諧音文字亦須對得工整,方為上乘。以下面一副著名的諧音聯為例:

  兩艇並行,櫓速不如帆快;
  八音齊奏,笛清難比簫和。

  此聯作者是明朝洪武年間的陳洽,他八歲時和父親在河邊散步,父出句,洽對。清代褚人獲著的《堅瓠集》收錄此聯。流傳民間數百年。在這副著名的諧音聯中,「櫓速」、「帆快」、「笛清」、「簫和」諧音「魯肅」、「樊噲」、「狄青」、「蕭何」。技法是部分的兩邊各自成對格。「櫓」「帆」、「笛」「簫」是同類名詞;「速」「快」、「清」「和」是同類形容詞。但作為「猢猻」諧音的「胡孫」,則不是同類詞。而「工對」的條件之一,就是在詞性方面必須是同類詞(請參看王力著的《詩詞格律》談「對仗」那一節)。

  又,「猢猻」是個複合詞,即必須「猢猻」合稱才是猴子,單獨一個「猢」字,單獨一個「猻」字,都是無意義的。所以即使以「猢」對「猻」,嚴格來說,亦是不合對聯格律。因「猢猻」拆開,則無詞性可言。

  順便一提,「一三五不論」亦非絕對正確,如「孤平」的犯忌就是。詳見王力的《詩詞格律》一書,這裏不贅述了。一般而言,長聯的平仄對仗可以稍為放寬,因有「拗救」餘地,短聯就要嚴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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