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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金釵挑破當年夢 慧劍難揮往日情(3)


  葉慕華笑道:「金釵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飾物,還可以換許多銀子救濟窮人,拋了它豈不可惜?你不要給了我吧。」宇文雄之所以想拋掉金釵,不過是因為曾受這支金釵刺傷,一時氣憤而起,此際經他一說,也覺得自己的舉動未免有點幼稚,於是,面上一紅,說道:「葉兄說得是。你剛才不是接了那女賊的另一支金釵嗎?如今正好配上一對。」他是無意之言,那知葉慕華聽了,也是面上一紅,訥訥說道:「不錯,這對金釵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開來沒那麼值錢了。」

  宇文雄也聽得出他的話語中有點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來做個紀念。若要救濟窮人,盡可以另用其他銀子。」葉慕華道:「宇文兄說笑了,有甚麼值得紀念?你若喜歡,我給你也行。」

  宇文雄搖手道:「這女賊用金釵作暗器,不是很特別嗎?只這一點,就值得收藏作個紀念了。但我卻不配保存它,因為我根本就沒本事接這金釵。」葉慕華道:「吾兄越發說笑了。」話雖如此,但還是把那對金釵收了起來。宇文雄心頭納罕,暗自想道:「葉慕華當然不會是貪圖這對金釵,看來他一定是和這女賊有點糾葛的,但我剛才曾問過他,他好像很不願意談這女賊的事,我卻是不便再向他打聽了。」

  宇文雄一來是與葉慕華初初相識,二來他也不是個愛管閒事的人,更不願刺探人家的秘密。於是在說了幾句笑之後,便適可而止,說道:「帳篷已經搭好了,咱們睡吧。」

  宇文雄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著又激鬥一場,實在是疲憊不堪,一躺下來便睡著了。葉慕華懷著那對金釵,卻是輾轉反側,未能入夢。

  夜風吹得野草獵獵作響,葉慕華腦海中燈出一幅圖景,和今天一樣、也是在一個秋高氣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賓士。所不同是那個草原可比如今他們聽在的這個草原大得多,那是一個「風吹草低見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還有那天自己是騎著一匹駿馬在草原上打獵,不同於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運氣不好,沒有獵到野獸,連一隻小兔都沒打著。正自失望,忽見有只雄鷹飛來,飛得很低,當時心想:「這只雄鷹倒是大得出奇,它狩野獸,我就獵它,倒也不錯的。」於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來。塞外的兀鷹翅膀硬,氣力大,本來以為它中了一箭,還未必就會跌落的,那知它非但跌了下來,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細一看,這才發現這頭雄鷹的身上還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別人先射中了的。

  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縫之處,所以兀鷹中箭之後,漸漸無力飛行。葉慕華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來。

  葉慕華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卻不知此人是誰?」拔下了這支箭,只見箭杆上刻有一個「耿」字。

  就在此時,忽聽得馬鈴聲響,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馬風馳電掣般地跑來,騎在馬背上的是一個不過十六七歲的小姑娘,梳著兩條辮子,綰著兩支鳳頭金釵,跑起來在陽光底下亮閃閃的,煞是好看。這小姑娘一手執弓,一手執鞭,葉慕華大感意外,「難道竟是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葉慕華開口問她,她已經先說出來了。不,不是「說」而是罵。「你這人豈有此理,為甚麼射死了我這頭大鷹?」

  葉慕華心想這本來是自己的過錯,對方是個小姑娘,自己也不應該和她計較,於是便先賠了個不是,把那頭射斃了的大鷹雙手奉還這小姑娘。

  葉慕華本以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雙手奉還,那小姑娘卻唰的一鞭,將他手上的死鷹打落。

  「你已經射死了它,我還要它幹嘛?」小姑娘更生氣了。

  葉慕華忍著氣道:「對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對不往就算了嗎?你可知道我是要把這頭鷹捉來養的?你不見它已經是緩緩低飛了嗎?稍有眼力的獵人都該知道它是中了箭的。你卻偏偏糊裡糊塗又再射它。射它也還罷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極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說吧,你該怎麼樣?」小姑娘的一張小嘴就似開了河,越罵越起勁了。

  葉慕華當時也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小夥子,少年氣盛,被她罵得面紅耳熱,漸漸沉不住氣。待她罵得告個段落,隨即冷冷說道:「我的箭已射了,鷹也死了。我沒法叫它再活過來,待怎麼樣,你說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賠我一頭活的雄鷹,只能比這頭鷹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鷹飛得這樣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夠將它射下來又不許它死。而且還要比這頭鷹更大的。這幾個條件加在一起,簡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個難題。

  葉慕華道:「對不住,我沒工夫給你捉鷹。你要生氣,我也是沒法。」

  那小姑娘當真就大大地生起氣來,縱馬追上了葉慕華,喝道:「你不賠也可以,你有本領射死這鷹,我要領教領教你的本領。」呼的向著他就是一鞭。

  這小姑娘的武功委實不弱,軟鞭打出,竟然抖得筆直,柔中寓剛,夭矯如龍。武學有雲:「槍怕圓,鞭怕直。」能有這樣的造詣,已經大是不凡了。

  葉慕華暗暗驚奇,他一來躲避不開,二來也想看看這小姑娘的本領,便即拔劍出鞘,和她交手。

  兩人從馬上打到馬下,鬥了一百多招,畢究是葉慕華的功夫高明一些,氣力也比這小姑娘耐戰,鬥到了百招開外,裨闔縱橫,已是把這小姑娘籠罩在他的劍勢之下。

  不過葉慕華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難而退,並非想真個挫敗她,故此雖然占了上風,仍是和她遊鬥,未下殺手。

  這小姑娘忽地賣個破綻,葉慕華正使到一招「白虹貫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夠招架的,不料對方意外的現出破綻,竟讓他的劍尖刺到胸前。葉慕華吃了一驚,連忙收招。這小姑娘卻是得理不饒人,唰唰唰便是連環三鞭,「回風掃柳」。

  葉慕華躲了兩鞭,躲不開第三鞭,頭上的皮帽給她的長鞭卷去。但這小姑娘綰發的金釵也給他的劍尖挑落。他這一劍力道使得恰到好處,只是挑落金釵,卻連她的一根頭髮都未削斷。

  兩人倏的分開,小姑娘道:「你的本領很不錯呀,和我打成了平手。」葉慕華本來就不想打敗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沒有生氣,反給她這副說話的神氣引得笑了起來,說道:「你的年紀比我小,咱們打成平手,應該算是你贏。但這頭鷹你可不用我賠你了吧?」

  葉慕華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釵,兩人都不禁笑了起來。小姑娘道:「說真的,我到此地兩年,像你這樣的本領,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是外地來的嗎?嗯,咱們可說得是不打不相識,既然相識,我吃點虧也無所謂了,這頭鷹讓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結交朋友,這一打反而把他們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親近了許多。葉慕華雖然不敢表露身份,卻也把姓名告訴了她,當時他用的就是葉慕華這個名字。

  葉慕華少不免也要問她的姓名來歷,小姑娘道:「箭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兩年前跟我的爹爹來到回疆的。如今就在在伊寧城裡。我現在還不能告訴你我是誰,我要先問過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歡有本領的小夥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說,他也一定願意和你認識的。請你今晚三更到伊寧來與我父女相會如何?城東有個大鼓樓,你在那裡等著我。我帶你去見我的爹爹。」

  葉慕華一半是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實是有點喜歡這個天真活潑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繼續來往,於是遂答應了她的約邀。

  這小姑娘很是喜歡,看了看天色,說道:「時候不早,我該回去啦。記著,你今晚可不能失約啊!」

  葉慕華是個很守信用的人,但這一晚他卻失了約。

  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發生的,那年葉慕華是十八歲,他的父母也還沒有離開他。

  他的父親葉沖霄和漢回兩族的抗清義士都有來往,其時正在哈薩克族的酋長家中作客。哈薩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驍勇善戰的一個民族,和駐屯回疆的清軍經常不斷地打仗,由於他們是遊牧民族,人人都有馬匹,能騎善射,出沒無常,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跑。清軍無法消滅他們,提起了這些哈薩克人就感頭痛。葉沖霄助哈薩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緝捕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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