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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武俠小說的不解緣(3)


  我的第三部小說是一九五五年在《大公報》連載的《七劍下天山》,這部小說是受到英國女作家伏尼契的《牛虻》的影響的。牛虻是一個神父的私生子,後來成為革命党人,父子在獄中相會一節,非常感人。我把牛虻「一分為二」,讓男主角淩未風是個反清志士,類似他的政治身分;女主角易蘭珠是王妃的私生女,類似他的身世。不過在中世紀的歐洲,教權是可以和王權分庭抗禮甚至高於王權的,清代的王妃必須服從于皇帝,「戲劇性的衝突」就不如原作了。《七劍》之後的一些作品則是在某些主角上取其精神面貌與西方小說人物的相似,而不是作故事的模擬。如《白髮魔女傳》主角玉羅刹,身上有安娜卡列尼娜不能忍受上流社會的虛偽,敢於和它公開衝突的影子;《雲海玉弓緣》的男主角金世遺,身上有約翰克裏斯朵夫寧可與社會鬧翻也要維持精神自由的影子,女主角厲勝男,身上有卡門不顧個人恩怨、要求個人自由的影子。

  從《七劍下天山》開始,我也嘗試運用一些西方小說的技巧,如用小說人物的眼睛替代作者的眼睛,變「全知觀點」為「敘事觀點」。其實在《紅樓夢》中亦早已有這種寫法了,如劉姥姥入大觀園是姥姥眼中所見的大觀園,賈寶玉的房間被她當成小姐的香閨,林黛玉的房間反而被她當成公子的書房,而不是由曹雪芹去替她介紹。不過,在舊武俠小說中還是習慣于作者去定忠奸、辨真偽的。故事的進行用時空交錯手法;心理學的運用,如《七劍下天山》中傅青主為桂仲明解夢,《雲海玉弓緣》中金世遺最後才發現自己愛的是厲勝男,就都是根據弗洛伊德的潛意識理論。西方小說技巧的運用,我是不及後來者的,但在當時來說,似還有點「新意」。

  歷史方面,我採用「半真半假」的手法,主要人物和歷史事件必須真實的,次要人物和情節就可能是虛構的了。《萍蹤俠影錄》比較根據正史,《白髮魔女傳》則採用稗官野史較多。《萍蹤俠影錄》曾被編成京劇,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在北京演出。

  這是大陸自一九四九年以來,第一個改編自武俠小說的京劇。小說以明代的「土木堡之變」作為背景,我寫了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於謙。于謙在明英宗朱祁鎮被入侵的外敵俘虜之後,明知會有不測之禍,毅然不顧,另立新君,他非但挽救了國家的危亡,而且在擊敗外敵之後,力主迎接舊帝回來。後來朱祁鎮回朝,發動改變,奪回寶座,果然下旨把他殺掉了。這是歷史上著名的「忠臣悲劇」,堪與岳飛的「風波亭」冤獄相比。我是含著眼淚寫於謙之死的。

  但寫真實的歷史人物,以真實的歷史事件作背景的小說,有時也會給作者招來莫名其妙的煩惱。我的《女帝奇英傳》寫了另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我之寫她,是因為她的一生,極富傳奇色彩;我寫她建立特務制度的過錯、罪惡,但也不抹煞她善於用人等的政治才能。觀點和歷史背景的分析主要根據陳寅恪的兩部著作——《隋唐政治淵源略論》和《唐代政治史論稿》。《唐代政治史論稿》裏一開首就引《朱子語類》一一六「歷代類」三云:

  唐源流出於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

  陳氏論述此條云:「朱子之語頗為簡略,其意未能詳知,然即此簡略之語句亦含有種族及文化二問題,而此二問題實李唐一代史實關鍵之所在,治唐史者不可忽視者也。」陳氏從種族及文化立論,看問題是要比只知簡單地寫武則天為「淫婦」深入得多的。

  不過,雖以「女帝」作書名,故事的主線卻並非放在武則天身上。這部小說曾先後在香港、新加坡、臺灣三地的報紙連載。臺灣報紙連載時對它的內容曾作簡介,指出:「背景是唐代女帝武則天的詭奇浪漫事蹟,但情節卻環繞在兩對江湖兒女永難消泯的恩怨情仇之上。 ……梁羽生為本書主角設下的難題,事實上也是那個時代諸多歷史恩怨的爆發。」⑩我認為這個「簡介」是很恰當的。

  ⑩陳曉林《簡介梁羽生及其〈女帝奇英傳〉》,《臺灣日報》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

  這是就作品本身的評論。有些人卻不是這樣,他們對有歷史背景的小說,好像特別「敏感」,喜歡猜測小說中人物「影射」的是什麼人,甚或猜測作者寫作的目的。這部小說在大陸未經我同意盜印出版後,一位朋友和我說:「你這部小說引起的議論可還當真不小呢,什麼人物不好寫,你卻偏要寫武則天!」我問:「犯了什麼禁忌?」他說:「難道你不知道江青自比武則天,有人懷疑你寫此書是為了討好江青呢!」聽了此話,倒真令我啼笑皆非了。江青自江青,武則天自武則天,怎能因為江青自比武則天,就給她們劃上等號?武則天能文能詩,不論好壞也有政治才能,江青連慈禧太后也比不上,憑什麼比武則天?我告訴朋友,我的《女帝奇英傳》是一九六一年開始在香港《商報》連載的,有案可查,那時江青在政壇上還未出道呢。

  我一向胸無大志,對政治亦無興趣,羅孚曾在一篇談金庸的文章中提及我的一件往事:「查良鏞這一份辦報的興趣也是梁羽生所沒有的。當《明報》辦得已是站得穩時,有人也勸過梁羽生,既是一時瑜亮,何妨也辦一報。梁羽生笑說沒有這個興趣。」⑾我並不特別喜歡柳永的詞,但我卻欣賞他這一句:

  「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

  ⑾柳蘇《金色的金庸》,北京《讀書》一九八五年第二期。

  「苦」的說過了,也說說「甘」的吧。

  寫武俠小說三十年,最大的快慰當然是看到武俠小說逐漸獲得「各方」的「認同」,它的社會地位也似乎是「今非昔比」了。

  五十年代初,香港的大報或自命大報是不屑刊登武俠小說的,用羅孚的話來說,「它們就像流落江湖賣武的人,不大被人瞧得起。」時至今日,不但香港的大報在刊登,海峽兩岸的大報、海外著名的僑報也都在刊登了。

  如果說香港是我武俠小說的老家,則新加坡可以算是「第二家鄉」,我的小說在新加坡報紙出現,僅落後於香港一年。羅孚在寫我的文章中,提到星馬報紙重金禮聘香港武俠小說作者的事,新加坡最早登我的小說的報紙《民報》,在當時卻還是未入「大報」之列,雖是「禮聘」,卻非「重金」,只是當地的「一級稿酬」。但這個雖非重金的稿費,卻最令我難忘。當時新加坡還未獨立,主編黃科梅曾因政治案件入獄數月,報館關門,出獄後又過了一段期間方重新開辦。當時香港的翻版小說是非常快的,在報上連載的小說,幾乎是每十天就出一個小冊子,早已充斥於新加坡市面了。我有一批稿件因失了報紙的「時效」未能刊出,但黃科梅出獄後仍堅持要「照付稿酬」,說是不能連累作者因報館的意外事件而受損失。稿酬事小,這個守信重義的精神卻是最為難得。

  新加坡的大報是在踏入六十年代之後才連載我的小說的,《星洲日報》和《南洋商報》都在刊登,所付的稿酬也的確是超乎當地「標準稿酬」的「重金」了。

  大陸報紙則是八十年代初才開始刊登的,雖然遲了二十多年,在大陸卻是「最早」。一九四九年後,武俠小說在大陸尚屬「禁區」,連提也沒人提的,好像武俠小說從未存在過一般。大陸也是先在「小報」刊登,然後才是大報。「小報」是作為《花城》和《廣州文藝》增刊的《南風》,一九八一年二月開始連載;銷數在大陸數一數二的足以稱為大報的《羊城晚報》,則是遲至一九八四年十月才開始連載我的《七劍下天山》,但在當時也還是最早刊登武俠小說的「官方大報」,在刊載過程中,曾受到很多人反對。同年十二月,北京邀請我參加全國第四屆作協代表大會,會上,在我所屬的那個小組中也有討論武俠小說,至少武俠小說的「禁區」雖然尚未明文開放,亦算得是官方默許的開放了。大陸也因而掀起一個武俠小說的高潮。有朋友對我說,「這回武俠小說總算是登上大雅之堂了」。不錯,這個「堂」雖然不是某個「大雅君子」的私人之堂,但卻是集中了全國著名作家的會堂,足夠分量稱為「大雅之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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