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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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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幾乎看不見他們,看不見他們中的任何一位。他們走了出來,我打心眼裡把他們當做同胞來問候,儘管伴隨他們而來的喧鬧聲把我弄糊塗了,但他們確實是狗,和你我一樣的狗,我習慣性地觀察他們,就像觀察路上碰到的狗,想接近他們,與他們互致問候,他們也的確近在咫尺。他們雖然比我年長許多,不是像我這種毛茸茸的長毛狗,但對他們的個子和體形我倒也不很陌生,甚至相當熟悉,我見過不少這種或類似的狗。但是,當我還這樣左思右想時,音樂愈來愈勢不可擋,緊緊抓住了我,把我從這些實實在在的小狗身邊拽開,我不情願地拼命反抗,嚎叫,仿佛疼痛難忍,卻無可奈何,只能沉浸在音樂裡,音樂從四面八方鋪天蓋地般湧來,把聽眾置於中心,向他傾瀉,向他壓來,將他壓垮之後,還從那已遠得不大聽得見的地方傳來號角聲。 我重新獲釋,因為我已被徹底擊垮,精疲力竭,虛弱不堪,什麼也聽不了,我重新獲釋,看這七條小狗的列隊表演,看他們蹦跳,不管他們看上去怎樣不樂意,我還是想跟他們搭話,向他們請教,問他們究竟在這兒做什麼——我是個孩子,以為任何時候都可以向任何一條狗發問——但我剛要開口,剛要感覺到與這七位之間親密美好的同胞關係,他們的音樂又響了起來,使我不知不覺地兜著圈子,仿佛我自己也是樂師之一,而我其實不過是他們的犧牲品,不論我怎樣求饒,音樂還是把我拋來甩去,終於將我推進一團亂糟糟的樹叢中,使我擺脫了它的淫威。我這才注意到,這一帶遍佈著這種樹叢,我此時身陷其中,耷拉著腦袋,雖然那邊空地上音樂還震天響,我畢竟有了片刻的喘息之機。 說真的,使我感到驚異的,不僅是他們的藝術——這種藝術是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推想的,它完全超出了我的能力——更是他們的勇氣,他們敢於堂而皇之地擺出自己的創作,還有他們的力量,他們能泰然承受自己的創作而不被它壓垮。當然,當我這時從藏身之處更仔細地觀察一番,卻發現他們的表演與其說是泰然,不如說是極度緊張。乍一看,他們的腿運動得十分穩健,其實每走一步都不住地顫抖著,戰戰兢兢地抽搐著,他們用近乎絕望的目光彼此呆望著,一再被收回嘴裡的舌頭旋即又耷拉出來了。使他們如此緊張不安的,不可能是對成敗的擔心;誰要是敢於這樣做並且做到了,就沒什麼可擔心的,究竟還有什麼可擔心的呢?到底誰在強迫他們現在這樣做?我再也忍不住了,尤其因為我不知怎的覺得他們這時需要幫助,於是我不顧所有的喧鬧聲,大聲質問他們。他們卻——不可思議!不可思議!——不回答,仿佛我根本不存在,而狗對同胞的問題置之不理,這是與良好風俗相悖的行徑,不管是在什麼情況下,無論是最小的還是最大的狗這樣做,都不會得到原諒的。難道他們不是狗?但他們怎麼可能不是狗呢? 我更仔細地傾聽,甚至聽到了他們在輕聲呼喊,以此相互加油,提醒注意困難,告誡別犯錯誤,這些話大多是針對最後那條小狗的,我看見他不時地瞟我幾眼,似乎很想回答我的問題,卻又竭力忍住,因為回答是不允許的。然而為什麼不允許呢?我們的法律一貫要求無條件做到的事,這次為什麼不允許呢?我怒火中燒,幾乎忘記了音樂,這些狗觸犯了法律。不管他們是多麼了不起的魔術師,也必須遵守法律,這是我這個小孩也很清楚的道理。從樹林裡望出去,我看到了更多。假如他們是出於負罪感而沉默,那他們確實應該沉默。 我之前完全沉溺在音樂中,一直沒注意他們的表演,這些可憐的傢伙全然不顧羞恥,做出了最可笑而且最不正經的舉動,用後腿直立行走。呸,見鬼去吧!他們赤裸裸的,還炫耀自己的裸體;他們對此洋洋自得,一旦某一刹那在良好的天性驅使下放下前腿,就大為驚駭,仿佛犯了錯,仿佛天性是個錯誤,他們立刻抬起前腿,目光似乎在請求原諒,原諒他們暫時中斷造孽。世界顛倒了嗎?到底是怎麼回事?慮及自身的處境,我不能再猶豫了,我從團團圍住我的灌木叢裡一躍而起,朝那些狗跑去。我這個小學生必須當老師了,必須讓他們明白自己在幹什麼,必須阻止他們繼續造孽。「這些老狗!這些老狗!」我不停地說著。但我剛剛離開樹叢,離他們只有兩三跳遠時,喧鬧聲又把我制服了。 我原本可能甚至擋住這我已熟悉的喧鬧聲,它雖然充盈在天地之間,很可怕,也許卻是可被戰勝的。然而,穿過這鋪天蓋地的喧鬧聲,從遠方傳來一種清晰、嚴厲、均衡、一成不變的聲音,或許是這喧鬧聲中的真正旋律,它迫使我屈服。哎,這些狗的音樂多麼令我著迷!我無能為力,再也不想教訓他們了,隨他們叉開雙腿造孽,隨他們誘惑別的狗犯下靜觀的罪孽吧!我是條微不足道的小狗,誰能要求我承擔如此艱巨的任務呢?我哀鳴著,使自己顯得更微不足道,倘若他們這時徵求我的意見,我也許會說他們做得對,不一會兒他們就帶著所有的喧鬧聲和光亮重新消失在黑暗中了。 我剛才已說過,整個事件並無奇特之處,在漫長的生命歷程中,誰都會遇到一些事,如果把這些事孤立起來並從孩子的眼光來看,更會覺得不可思議。另外,像對所有事一樣,大家當然可以把這件事「說走樣」——這個詞切中要害——,說成這樣的:七位音樂家聚在一起,想在靜謐的清晨演奏音樂,一條小狗瞎闖進來,他們試圖用特別可怕和莊嚴的音樂趕走這名討厭的聽眾,卻是枉然。他用一個又一個問題打擾他們,音樂家們對這位不速之客的出現就已很厭煩了,難道還應當煩上加煩回答他的問題嗎?儘管法律規定對每條狗都應有問必答,但這條瞎闖進來的小不點兒也算是一條值得認真對待的狗嗎?而且,他提問時口齒不清,相當費解,他們可能根本就沒聽懂。也可能他們聽懂了他的問題,並克制自己做了回答,但這個小不點兒,這個音盲,無法將他們的回答從音樂聲中分辨出來。 至於後腿嘛,或許他們那天確實破天荒地只用後腿行走。這是罪孽,沒錯!但他們私下聚會,又是朋友關係,就像在自己家裡一樣,就像獨處一樣,因為朋友並非公眾,既然沒有公眾,一條四處亂跑的好奇的小狗也算不上公眾,這不就跟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嗎?並非完全如此,卻也差不多。另外,做父母的應當教育孩子少在外面亂跑,遇到這種事最好保持沉默,尊敬長輩。 如果到這個地步,這件事也就解決了。當然,在大狗們看來已解決的事,對小狗來說還沒有。我四處奔走,講述,詢問,控訴,研究,遇到一條狗就想把他帶到事發地點,指給他看我當時站在哪兒,那七位又在什麼位置,他們是怎樣跳舞奏樂的,如果有誰跟我過來,我為了描述清楚,興許會不惜犧牲我的純潔,也試著用後腿直立行走,但他們無一例外地甩掉我,嘲笑我。大家雖然對孩子所做的一切都看不慣,最終卻會原諒他。而我一直這樣天真未泯,就這樣步入了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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