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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停了一會兒,蒂又大聲說:

  「你知道不?晚上我們演戲的時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額角……啊!格溫普蘭,你有一顆高貴的腦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頭髮,我就打哆嗦,好像嘗到了天上的快樂,我對自己說:在這個包圍著我的黑暗世界裡,在這個孤獨的天地裡,在我住在裡面的這個無垠的沙漠裡,在我的和每一樣東西的恐怖當中,我只有一個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啊!這是因為你愛我,」格溫普蘭說。「我也是一樣,我在世間只有你一個人。你是我的一切。蒂,你願意叫我做什麼?你要什麼東西?你需要什麼?」

  蒂回答說:

  「我不知道。我很幸福。」

  「啊!」格溫普蘭說,「我們都很幸福!」

  于蘇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們很幸福。這是犯法的。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啊!你們很幸福!很好,你們應當躲起來,不要讓別人看見你們。你們占的地位越小越好。幸福應該藏在一個窟窿裡。要是辦得到的話,應該編得比你們現在還要小。照上天的尺度來說,幸福的人越小,他們的幸福就越大。心滿意足的人應該跟幹了壞事的人一樣躲起來。嘿!你們身上發光,那你們就是討厭的蠻火蟲,他媽的,人家從你們身上踩過去,還自以為做了好事。這種談情說愛有什麼意思呢?我可不是個專門看著你們親嘴的保姆。我膩味透啦!見鬼去吧!」

  他覺得自己氣呼呼的口氣越來越軟,簡直到了溫柔的地步,於是從牙齒縫裡籲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感情壓下去。

  「爸爸,」蒂說,「你的話怎麼這麼沖!」

  「因為我不喜歡別人太幸福,」于蘇斯回答。

  這當兒,奧莫也附和于蘇斯的意見。兩個情人腳下傳來了狼的叫聲。

  于蘇斯彎下身子,一隻手放在奧莫的腦瓜上。

  「正是這樣,你今天的脾氣也不好。你也在發牢騷。你頭上的毛也豎起來了。你不喜歡別人談情說愛。這是因為你是個有見識的人。得了,別言語了,你已經講過了。算了,你已經表示過你的意見了;現在閉上嘴吧。」

  狼又叫起來了。

  于蘇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奧莫!得了,不要再堅持了,我的哲學家!」

  但是狼卻站了起來,沖著門口露出牙齒。

  「你怎麼啦?」于蘇斯說。

  他於是抓住奧莫的脖子。

  儘管狼在咬牙切齒,蒂卻一點沒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裡,一聲不響地管自玩味著格溫普蘭說話的聲音,只有瞎了眼的人才會這樣出神,他們有的時候好像聽見了內心的歌唱,一種我們難以理解的理想的音樂,代替了他們所缺少的光明。盲瞽好比一條地道,我們可以在那兒諦聽深不可測的永恆的和諧。

  在於蘇斯低下頭責備奧莫的當兒,格溫普蘭抬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沒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個慢慢鬆開的彈簧,手指頭都伸開了。他一動也不動地呆在那兒,兩眼發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個人站在蒂身後的門框裡。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長袍。假髮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裡拿著一根兩端雕著王冠的鐵棒。

  鐵棒又短又粗。

  讀者只要想一想墨杜薩從天堂裡的兩條樹枝中間探出頭來的景象,就能明瞭當時的情形了。

  于蘇斯覺得有人進來了,他沒有鬆開奧莫,抬起頭來,馬上認出了這個可怕的人物。

  他從頭到腳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溫普蘭的耳朵旁邊悄悄地說:

  「這就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現在想起來了。

  他正要發出驚奇的叫聲。但是他忍住了。

  原來那根兩端雕著王冠的短棒就是「鐵棒」。

  當時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職的時候,就是拿著「鐵棒」宣誓的,古時英國警察機關的鐵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這個戴假髮的人另外一邊的陰影裡,能夠看見驚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憲章裡的「啞女神忒彌斯①」的化身一樣,一句話也沒有說,他的右手從紅光滿面的蒂頭上伸過來,用鐵棒碰了一下格溫普蘭的肩膀,同時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後的「綠箱子」的門。正因為那人一句話也沒說,所以他這兩個手勢也就顯得特別威風凜凜,它們的意思是說:跟我走。

  ①希臘神話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諾曼底人的老檔案裡有下面這句話:Pro signo exeundi,sursum trahe①。

  ①拉丁文:見了這個標記,必須跟著走。

  鐵棒放在誰身上,誰就除了服從以外,沒有別的權利。對這個啞口無言的命令什麼抗辯都沒有用。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國嚴刑懲辦。

  格溫普蘭接觸到這種嚴厲的法律,起先是心裡一震,後來好像渾身麻木。

  雖然鐵棒不過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鐵棒狠狠打在他頭上,他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昏頭昏腦。他看得出來,必須跟著這個警官走。可是,為什麼呢?他不知道。

  于蘇斯也沉入了痛苦與不安,他仿佛看見了一些蛛絲馬跡。玩把戲的同行啦,他的競爭者啦,牧師啦,被人告密的「綠箱子」啦,這條違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門的那三個監督的舌戰啦,他都一樣一樣的想起來了;誰知道呢?說不定,這太可怕了,說不定這是格溫普蘭的那番不倫不類的欺君犯上的議論引出來的。

  蒂還在笑。

  不管是格溫普蘭也好,于蘇斯也好,都沒有吭氣。兩個人的想法是一樣的:不要讓蒂不安。狼的看法大概也是這樣,因為它現在也不叫了。當然,于蘇斯一直沒有放開它。

  再說,在必要的時候,奧莫也很乖巧。讀者一定注意過動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說狼也能瞭解人類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說它已經感覺到自己是一頭不受法律保護的動物了。

  格溫普蘭站起來。

  壓根兒不能夠抵抗,格溫普蘭知道這一點,他想起了于蘇斯以前說的話,而且也不能夠提問題。

  鐵棒官從格溫普蘭肩膀上抽回鐵棒,把它豎著拿在手裡,這是當時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勢,意思是說:

  「這個人應該跟著我走,與別人無涉。大家都要留在這兒。不許聲張。」

  不許跟著看熱鬧。警察機關自古以來一直喜歡這樣逮捕人。

  這樣逮捕叫做「秘密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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