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雨果 > 九三年 | 上頁 下頁 |
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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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萬提高嗓門喊道:「中尉,給我開門。」 門開了。 戈萬又大聲說:「我走後要關好門。」 接著他便將驚呆的侯爵推出門外。 我們還記得,在這間變成警衛室的低矮的大廳裡只有一盞角質燈,燈光使一切顯得撲朔迷離,黑暗多於光明。在朦朧的微光下,未入睡的士兵看見一個身材高高的,身著帶有飾帶的指揮官斗篷和風帽的人從他們中間走過,朝出口走去。他們向他敬軍禮。那人走過去了。 侯爵慢慢地穿過警衛室,穿過缺口,在缺口上碰了幾次頭,走出去了。 哨兵以為是戈萬,向他舉槍致敬。 他來到外面,離森林不過兩百步遠。他腳下是田野的青草,面前是空間、黑夜、自由、生命;他停下,一動不動地站了片刻,仿佛一個人聽從了別人的指揮,接受了這個意外,從開著的門裡走了出來,現在想看看這樣做對不對.於是不忙著往前走,而是最後再思考一下。他專心默想片刻,然後舉起右手,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一個響指,說道:「當然。」 於是他走開了。 牢房的門已經關上。戈萬在裡面。 二 軍事法庭 在當時,有關軍事法庭的一切幾乎都是由當事人決定的。仲馬①曾在立法議會上提出軍事立法草案,後來搭洛又在五百人院中進行修改,然而,有關軍事法庭的法典直到帝國時期才定稿。附帶說一句,從帝國時期起,軍事法庭進行表決時必須從下級軍官開始,但在大革命時還沒有這項規定。 一七九三年,軍事法庭的庭長本人就幾乎是整個法庭,由他挑選法庭成員,排列軍階順序,確定表決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審判官。 一樓的大廳曾經築有防禦工事,現在是警衛室,西穆爾丹決定把這裡作為軍事法庭,這樣一來,從牢房到法庭,從法庭到斷頭臺便可縮短距離。 按照他的命令,軍事法庭於中午十二時開庭。法庭佈置如下:三把 ①法國將軍(一七六二-一八〇六)。草墊椅,一張杉木桌,兩支點燃的蠟燭,桌前有一張凳子。 椅子是給審判官,凳子是給被告的。桌子兩端各有一個凳子,一個是給助審員的,他是司務長,另一個是給記錄員的,他是一位下士。 桌上有一簡紅色蠟漆,一個共和國的銅印,兩個墨水瓶,兩遝白紙,兩張印刷的告示。告示都排放在那裡,一張告示宣佈的是不受法律保護,另一張告示上是國民公會的法令。 中間的那把椅子背靠著一簇三色旗。在這個過於簡陋的時期,佈置從簡,警衛室很快就變成了法庭。 庭長的位置在中央,正對著牢房的門。 聽眾是士兵。 兩名憲兵守在木凳兩旁。 西穆爾丹坐在中央,右手是蓋尚上尉,他是第一審判官,左手是拉杜中士,他是第二審判官。 西穆爾丹頭戴有三色翎飾的帽子,掛著軍刀,腰間插著兩把槍,臉上那塊鮮紅色的刀疤使他更顯得兇悍。 拉杜的傷口已被包紮。他頭上纏一塊手帕,手帕上的血跡在慢慢擴大。 中午十二時,審判還未開始。一名信使站在法庭的桌子旁邊,人們聽見他的馬在外面蹬蹄。西穆爾丹正在寫信,他寫道: 救國委員會委員公民們: 朗特納克已被捕,明日將被處決。 他寫上日期,簽上名,將信紙把好,封好,交給信使,信使立刻就走了。 接著,西穆爾丹高聲說:「打開牢門。」 那兩名憲兵拉開門檢,打開牢門,走了進去。 西穆爾丹抬起頭,抱著兩臂,看著門大聲說:「把犯人帶上來。」 在開著的門拱下,在兩名憲兵中間,出現了一個人。 這是戈萬。 西穆爾丹一陣顫抖,驚呼道:「戈萬!」 接著又說:「帶犯人。」 「我就是。」戈萬說。 「你?」 「是我。」 「那朗特納克呢?」 「自由了。」 「自由!」 「是的。」 「逃跑了?」 「逃跑了。」 西穆爾丹戰戰兢兢地喃喃說:「對了,這是他的城堡,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地牢大概與某個出口相通,我早該想到這一點。他逃掉了,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有人幫助他。」戈萬說。 「幫他逃跑?」 「幫他逃跑。」 「是誰?」 「是我。」 「是你!」 「是我。」 「你在胡說!」 「我走進牢房和犯人單獨呆在一起,我脫下斗篷披在他身上,將風帽拉下來蓋著他的臉。他冒充我走了出去,我冒充他留了下來。我在這裡。」 「你沒有這樣做!」 「我做了。」 「這不可能。」 「這是事實。」 「將朗特納克帶上來。」 「他不在這裡了。士兵們見他披著指揮官的斗篷,以為是我,便讓他過去了,當時天還黑著。」 「你瘋了。」 「我說的是事實。」 沉寂片刻。西穆爾丹囁嚅道:「那麼你該判……」 「死刑。」戈萬說。 西穆爾丹臉色慘白,像是被砍下的頭。他一動不動,猶如五雷轟頂,似乎停止了呼吸。他額頭上沁出一大滴汗珠。 他用加強的語氣說:「憲兵,讓被告坐下。」 戈萬在凳子上坐下。 西穆爾丹又說:「憲兵,拔刀。」 這是常見的規矩,當被告可能被判死刑時就這樣做。 憲兵拔出刀來。 西穆爾丹的聲音又恢復了原狀。 「被告,起立。」他說。 他不再以親昵的口氣稱呼戈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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