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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教走訪不為人知的哲人(3)


  那位主教,嘴裡雖未必肯承認,卻感到心裡有什麼東西被他擊中了。不過他仍然不動聲色。他回答:

  「法官說話為法律,神甫說話為慈悲,慈悲也不過是一種比較高級的法律而已。雷霆的一擊總不應搞錯目標吧。」

  他又聚精會神覷著那國民公會代表,加上一句:

  「路易十七①呢?」

  國民公會代表伸出手來,把住主教的胳膊:

  「路易十七!哈。您在替誰流淚?替那無辜的孩子嗎?那麼,好吧。我願和您同聲一哭。替那年幼的王子嗎?我卻還得考慮考慮。在我看來,路易十五的孫子②是個無辜的孩子,他唯一的罪名是做了路易十五的孫子,以致殉難於大廟;卡圖什③的兄弟也是一個無辜的孩子,他唯一的罪名是做了卡圖什的兄弟,以致被人捆住胸脯,吊在格雷沃廣場,直到氣絕,那孩子難道就死得不慘?」

  ①路易十七是路易十六的兒子,十歲上(1795)死在獄中。
  ②指路易十七。
  ③卡圖什(Cartouche,1693—1721),人民武裝起義領袖,一七二一年被捕,被處死刑。


  「先生,」主教說,「我不喜歡把這兩個名字聯在一起。」

  「卡圖什嗎?路易十五嗎?您究竟替這兩個中的哪一個叫屈呢?」

  一時相對無言。主教幾乎後悔多此一行,但是他覺得自己隱隱地、異樣地被他動搖了。

  國民公會代表又說:

  「咳!主教先生,您不愛真理的辛辣味兒。從前基督卻不象您這樣。他拿條拐杖,清除了聖殿。他那條電光四射的鞭子簡直是真理的一個無所顧忌的代言人。當他喊道『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①時,他對於那些孩子,並沒有厚此薄彼的意思。他對巴拉巴②的長子和希律③的儲君能同眼看待而無動於衷。先生,天真本身就是王冕。天真不必有所作為也一樣是高尚的。它無論是穿著破衣爛衫或貴為公子王孫,總是同樣尊貴的。」

  ①「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這是耶穌對那些不許孩子聽道的門徒說的話。原文是拉丁文Siniteparvulos(見《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②巴拉巴(Barabbas),和耶穌同時判罪的罪犯。
  ③希律(Hérode),紀元前猶太國王。


  「那是真話。」主教輕輕地說。

  「我要堅持下去,」國民公會代表G.繼續說,「您對我提到過路易十七。讓我們在這上面取得一致的看法。我們是不是為一切在上層和在下層的無辜受害者、殉難者、孩子們同聲一哭呢?我會和您一道哭的。不過,我已對您說過,我們必須追溯到九三年以前。我們的眼淚應當從九三年以前流起。我一定和您同哭王室的孩子,如果您也和我同哭平民的幼童。」

  「我為他們全體哭。」主教說。

  「同等分量嗎?」G.大聲說,「這天平如果傾斜,也還應當偏向平民一面吧。平民受苦的年代比較長些。」

  又是一陣沉寂。突破沉寂的仍是那國民公會代表。他抬起身子,倚在一隻肘上,用他的拇指和曲著的食指捏著一點腮,正如我們在盤問和審訊時無意中作出的那種樣子,他向主教提出質問,目光中充滿了臨終時的全部氣力。那幾乎是一陣爆炸。

  「是呀,先生,平民受苦的日子夠長了。不但如此,您走來找我,問這問那,和我談到路易十七,目的何在?我並不認識您呀。自從我住在這地方,孤零零的我在這圍牆裡過活,兩隻腳從不出門,除了那個幫我的小廝以外誰也不見面。的確,我的耳朵也偶爾刮到過您的名字,我還應當說,您的名氣並不太壞,但是那並不說明什麼問題,聰明人自有層出不窮的辦法來欺哄一個忠厚老實的平民。說也奇怪,我剛才沒有聽到您車子的聲音,也許您把它留在岔路口那面的樹叢後面了吧。我並不認識您,您聽見了吧。您剛才說您是主教,但是這話一點也不能對我說明您的人格究竟怎樣。我只得重複我的問題。您是誰?您是一個主教,那就是說一個教門裡的王爺,那些裝了金,穿著鎧甲,吃利息,坐享大宗教款的人中的一個——迪涅的主教,一萬五千法郎的正式年俸,一萬法郎的特別費,合計二萬五千法郎——,有廚子,有隨從,有佳餚美酒,星期五吃火雞,僕役在前,僕役在後,高視闊步,坐華貴的轎式馬車,住的是高樓大廈,捧著跣足徒步的耶穌基督做幌子,高車駟馬,招搖過市,主教便是這一類人中的一個。您是一位高級教主,年俸、宮室、駿馬、侍從、筵席、人生的享樂,應有盡有,您和那些人一樣,也有這些東西,您也和他們一樣,享樂受用,很好,不過事情已夠明顯了,但也可能還不夠明顯;您來到此地,也許發了宏願,想用聖教來開導我,但是您並沒有教我認清您自身的真正品質。我究竟是在和什麼人談話?您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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