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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我曾在十二年中前後六次試圖講一個簡單的小故事,我知道只要找到恰當的出發點,就能在四小時內講完。我失敗了六次。後來有一天,在倫敦,我把這個故事的本源講給羅伯特·麥克盧爾聽,建議他把這個故事在雜誌上注銷來,並且懸賞徵求能講得最理想的人。我變得興趣很高,環繞這個本源講了半個鐘頭。之後他說:「你自己已把故事講出來了。你只要把你剛才說的那一些寫在紙上就行了,此外用不到再費什麼事。」

  我承認,這話說得很對。花了四個鐘頭,故事便寫好了,而且寫得我自己也很滿意。這樣,這篇小小的故事,我稱之為「喪餅」的,一共花了十二年又四個鐘頭才寫好。

  起頭起得好,這當然是至關重要的。我無數次的經驗教訓證明了這一點。二十五年前,也許是三十年前,我曾著手寫一篇故事,是有關心理電報學的奇跡的。某某人有一個發明,能使遠在千里之外的兩個人的思想同步,並且能使他們通過天空互相自由通話,而無需電線的幫助。前後四次,我開頭開得不對路,故事就是寫不下去。有三次,都在寫了一百頁以後才發現了自己的失誤。第四次,已經寫了四百頁才發現——我就放棄了,全部付之一炬。

  【第五十三章】

  《一六〇一》是我在一八七六年左右的一個夏天從誇裡農莊的書房裡給特威切爾寫的一封信。當時,我理應把事情做得更好些。這件事我記得很清楚。我正在用功閱讀一些東西,以便寫一篇我存心想寫的故事,也就是《王子與貧兒》。我正閱讀古代英國的作品,目的是使自己泡在古代的英語裡,好不費勁地加以模仿。其中有一本古書,我讀到一段簡短的對話,表明古代貴婦人與紳土之間可以說粗話說到何種程度。這給了我非常強烈的印象,可以說是從來沒有過的。我感受非常強烈,是因為這段對話看來是真實的,而在這以前,這類談話我總以為是不真實的。這類談話,我原本以為只是拉伯雷式的——誇張一些,做作一些,是作者為了一時的需要杜撰的。在我看來,莎士比亞筆下讀了使人臉紅的那些話,並不是他真正聽到人家說過的,而是他自己虛構的,是憑了詩人的特權對事實任意篡改得來的。

  ①拉伯雷:(1495-1553),法國十六世紀諷刺作家。

  可是如今終於見到了這類多麼可怕的對話,而且據我看起來,那是絕對真實無誤的,確實是古代貴族男女日常的談話,而這樣快樂的歲月如今是一去不復返了。我馬上急於想練習一下我所學的古代語言,並且從自己腦袋裡編造一段激動人心的對話。我想我不妨對特威切爾試試看。遠在三十九年以前,我往往一開始便先從特威切爾試起。

  這樣,我便設想了一段伊莉薩白女王密室裡顯要人物見面的場面以及一段極端生動而露骨的談話。女王的司酒官,一個乾癟的貴族老頭,當時在場,把這些談話都記錄了下來,——倒不是他自己要這麼做,而是女王要這麼記下來,他非這麼做不可。這些人他全都厭惡,因為他們一個個出身低賤,除了腦子特別靈活以外,沒有什麼可稱道的。他盡心盡職地把他們談的每一句話都記了下來,還對他們的言行進行了非常激憤的評論。我讓女王的嘴和其他那些人的嘴說出了除了拉伯雷作品以外哪裡也找不到的粗話。我把他們的冠冕堂皇的談話和上面這些粗話摻和在一起,這一切我覺得很好玩——挺可愛,挺有趣,不過和那位老年的司酒官的評論對我的魅力比起來,便不免相形見絀了。

  自從我見到《一六〇一》以來,已經多少年過去了。如果今天見到的話,會不會還像我寫那個作品時,也就是比較年輕的時候那麼覺得好玩,這倒有點難說了。我那封信搞得鼓鼓囊囊的。我封了起來,郵寄給了哈特福德的特威切爾。到了秋天,我們回到了哈特福德家裡。按照多年來的老規矩,每個星期六,我和特威切爾步行十英哩到塔爾科特塔,再走回來,一路上總是帶著那封信。六英哩路外,路旁有一簇胡桃樹叢。旁邊是這一帶唯一種了龍膽樹的地方。我們從塔爾科特塔轉回來的路上,我們總是撿一些龍膽,然後在龍膽樹落葉鋪成的金色地毯上躺下來,掏出那封信,在這充滿詩情畫意的地方朗讀起來。我們總是為那位司酒官的狼狽相笑痛了肚子。我不知道我們如今還會不會這麼笑?我們那陣子多麼年輕!——也可能那封信裡並沒有像我們過去所設想的那麼多好笑的東西。

  不過到了冬天,迪安·塞奇來看望特威切爾。特威切爾這個人,當他認為一項秘密理應公開時,他是保不住密的。他把那封信給塞奇看了。塞奇把信帶走了。他自己覺得這封信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別的人看了會怎麼樣。他是下了保證要保守秘密的,不能把這封信給別人看,——可是他仍然想如同演戲一樣地試一試。他仿佛無意之中把這封信丟在吸煙車廂的過道上,然後在附近座位上坐了下來,靜觀結果如何。這封信繞了車廂一周,從這夥人手裡傳到了另一夥人手裡。後來,他走過去把信要了回來。這樣他便深信這封信大有文學價值。他就在布魯克林私下印了十來份,一份寄給布法羅的戴維·格雷,一封寄給在日本的一個朋友,一封寄給英國的霍頓勳爵,一封寄給奧爾巴尼的一位猶太教教士,他是一位博學之士,是對古代文學很有研究的評論家和愛好者。

  《一六〇一》在日本和英國私下印刷了出來,慢慢地我們開始聽到有關它的議論了。那位博學的猶太教教士說,這篇東西在真實性方面。在模仿伊莉薩白時代古老的英語方面堪稱傑作。詩人戴維·格雷對我的讚揚也是很寶貴的。他說,「標上你的名字吧,不用害臊。這是一篇偉大的文學傑作,理應傳下去,一定會傳下去。你的《傻子國外旅行記》很快會給忘掉,可是這一篇會傳下去。不用為此害臊,不用擔心。在你的遺囑裡留下你的要求,要你的後人在你的墓碑上刻下的這樣的字,只要這幾個字就行了:『他寫了不朽的《一六〇一》。』」

  一八九一年我們搭船前往歐洲時,我把這些珍貴的「西點抄本」秘密藏在我書室的抽屜裡,以為這樣一來便安全了。我們一去近十年,在這期間,誰如果說要一份,我都答應下來——說等到我們一回美國便可給他。在柏林,我答應給外交部的魯道夫·林道一份。他還活著,不過我還沒有實現這個諾言。我答應給蒙森一份,給我們的駐德公使威廉·沃爾特·費爾普斯一份。這些人都過世了,不過,要是他們還活著的話,也許並不把《一六〇一》掛在心上。我作環球演講旅行時,曾相當慷慨地答應給人家《一六〇一》,說一旦回國,這些諾言都會兌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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