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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在上面所說的這些具體規劃付諸實施以前,細心的韋伯斯特主張在真正幹起來以前,先訂一個合同,簽好字,蓋好印。這仿佛是頭腦清楚的做法,雖然我自己竟然沒有想到這一些——我是說這是頭腦清楚的做法,因為我自己並沒有想到這一些。這樣,韋伯斯特找他自己的律師起草了一個合同。我當時開始非常欣賞韋伯斯特,並且事情正在進行之中,我那個慷慨大度的脾氣又發作起來了。我還沒有仔細思量,就想除了薪水外無償地給他公司所獲利潤的十分之一。韋伯斯特立刻謝絕了——當然照例表示了感謝的意思。這就使我越發賞識他了。我自己是很清楚的,我這就是給他一份合夥的股金,在九個月之內,他就可以收入兩三倍于薪水的錢,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罷了。我曾預言,《哈克貝裡·芬》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對這個預言,韋伯斯特冷靜地,也是明智地打了一個折扣。這又是一個新的證據,說明我找到韋伯斯特,是找到了一顆明珠,找到了一個不會激動的人,一個不會失去理智的人,一個謹慎的人,一個不會在他不熟悉的領域內冒風險的人。我意思是說,除非在犧牲別人利益的條件之下。

  正如我說的,合同是由一位年輕律師起草的。他是紐約州的敦科克人,這個地方出了他,出了韋伯斯特,這裡至今還是那樣一個風氣。惠特福德享有那份光榮,可以簽上「亞歷山大和格林公司」這樣的字樣。亞歷山大和格林公司生意做得大,又賺錢,就是天理良心方面差點兒,不讓自己受點損失——上個月發生地震就是個突出的事實證明,當時地震把三大人壽保險公司的五臟六腑都震出來了(寫於一九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原編者注)。亞歷山大和格林公司設在互濟大廈。他們出錢養一批廉價的律師,共二十五人,惠特福德便是其中的一個。此人脾氣好,對人親切,而極端無知,他的愚蠢的程度,小而言之可以繞地球四周。

  第一個合同一切太平,沒有發生什麼事。合同把所有的義務、所有的開支、所有的負擔、所有的責任都放在我的身上,認為孩子歸我負責。

  韋伯斯特和他的律師是結合得很愉快的一對。對我來說,這兩個人無知的程度,加在一起,真是令人可怕到萬分,就如同親眼看到銀河垮下來,一片片、一塊塊地穿過天空一般。遇到真正需要勇氣,不論道義上的或生理上的勇氣的時候,他們便不行了。在生意方面,韋伯斯特膽子小得什麼險都不敢冒,除非有律師保證他不會吃官司。他老是去請教律師,以致律師簡直成為一個工作人員,如同那個姑娘和征訂專家一般。不過既然韋伯斯特和他對管錢都沒有什麼親身的經驗,他的律師費用就不算太大,雖然他也許以為費用還不少哩。

  到秋天,我和喬治·威·凱布爾出發到東部和西部朗誦旅行四個月——這是我在本國最後一次演講旅行了。我當時下定決心,再也不願以演講掠奪老百姓了,除非經濟困難逼得我非幹不可。十一年以後,為經濟困難所迫,我這才在全球各地作了演講旅行。

  事情過去了十年。在這段時間裡,我只為了公共慈善事業作演講,不收費。上個月十九日,我公開地、正式地宣佈離開講臺——這是我過去從沒有做過的——我是在羅帕特·富爾頓紀念碑基金捐獻演講會上這麼講的。

  我這樣講,仿佛和韋伯斯特以及惠特福德的事離題相當遠了,不過這沒有什麼。這是遠距離觀賞景物愈加顯得迷人的一例吧。韋伯斯特經營《哈克貝裡·芬》很成功,一年以後,把公司的支票五萬四千五百塊錢交給了我,其中包括我原來給他的資金一萬五千元。

  我再一次經歷了一次新生。據我看,我再生的次數比任何人都要多些,只是除了訖哩什那

  ①訖哩什那:印度神話,是印度教三大神之一維什努的第八化身。

  韋伯斯特有個想法,認為是他發現我,把我介紹給這個世界的,不過他對此還比較地謙和。和韋布和布利斯比起來,韋伯斯特在孵蛋時咯咯咯的嘮叨聲要少得多。

  【第四十六章】

  除了出我自己的書以外,我從沒有想到出別人的書。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使我離開了這個明智的宗旨,那便是格蘭特將軍的值得紀念的書。一八八四年十一月第一周的一個晚上,我在奇克林大廈演講結束之後步行回家。那是個雨天,路上見不到幾個人。在兩盞路燈之間的黑影裡,有兩個模糊的身影出了大門,走在我的前面。我聽到其中一個說:「你聽說吧,格蘭特將軍終於下定了決心,要寫回憶錄出版了?他今天這麼說的,說的話還不少呢。」

  我聽到的便是這一些——正是這段話——依我看,我能無意中聽到這段話,這是大大的運氣。

  隔天早上,我出門去拜訪格蘭特將軍。我到他書房裡見了他,他正和他的兒子弗雷德·格蘭特上校在一起。將軍說的話主要是:「請坐下來,不用作聲,等我把一個合同簽好字。」——還說,這是為了他正在寫的一本書。

  弗雷德·格蘭特顯然是在最後親自審閱合同。他認為合同是叫人滿意的。他也對他父親這麼說了。他父親走到桌子邊,拿起筆來。要是我聽任他自己愛怎麼做便怎麼做也許要好一些,可是我沒有這樣。我說,「不要簽。讓弗雷德上校先讀給我聽一下。」

  弗雷德上校讀了一遍。我說,我很高興及時趕來干預這件事。世紀公司是合同的另一方。它建議給將軍版稅百分之十。當然這是瞎說——不過這個建議是出於無知,倒不是由於不老實。規模宏大的世紀公司對出版雜誌的事是內行的。誰也沒有資格就這一行來教訓他們。不過在那時候,對於征訂出版圖書這件事,他們是沒有經驗的。除了零售,他們心中大概什麼經驗也沒有。甚至在零售方面,他們也並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經驗。不然的話,他們也不至於按照對待一位不知名或沒有聲望的作者那樣的版稅辦法來要求格蘭特將軍寫書了。

  我進一步說明了為什麼這些條文不行,是整個兒錯了,是整個兒不公正、不公道的。我說:「劃掉了百分之十,改為百分之二十。最好是改為純利的百分之七十五。」

  將軍不以為然,而且很堅決。他說,他們絕不肯出這個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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