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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到最後,我想把我的合同買下來。但是他說,要董事會考慮出賣合同,那是做不到的。因為公司的生計,十分之九是靠我的書。因此如果我把書拿走的話,公司的生意就不值得做了。後來有一次,一位董事且不管他叫什麼名字吧,他告訴我說,我的話是對的,布利斯對我實行欺詐的當時,董事會確實是完全知情的。

  正如我剛才說的,我原本應該堅持跟他們清算這筆賬。可是我沒有。我潔身自好,從那惡臭的氣氛中脫身出來,把下一本書送到了波士頓的詹姆斯·勒·奧斯古德,也就是過去的菲爾德·奧斯古德公司。那本書就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第一部在一八七五年發表於《大西洋月刊》——原編者注)。由奧斯古德公司印製,費用由我負擔,書在徵求訂戶後出版,經辦費用從我的版稅中扣除。

  奧斯古德是這個星球上最親愛、最甜蜜、最可愛的人了。可是他對征訂出版卻一竅不通,事情幹得笨手笨腳。他是個善於交際的人,我們一起打過多次彈子,白天,晚上玩得很高興。與此同時,由他手下的辦事員替我們辦事。我想,我們兩人誰也沒有過問他們辦事情的方法,也不知道他們正在幹些什麼。這本書印刷的週期很長,我在付出最後一筆款子的時候,才知道為了出版這本書已經付出了五萬六千塊錢。要是布利斯經手的話,這筆錢可以夠他造一座圖書館了。要經過一年,我才能把五萬六千塊錢收回我的口袋,而在這以後,就沒有多少錢了。因此,我首次獨力經營的嘗試是一次失敗。

  奧斯古德又試了一下。他出版了《王子與貧兒》。這本書他印得很漂亮,不過我的全部收益只有一萬七千塊錢。

  後來,奧斯古德認為他通過零售可以把出書的事搞成功。他一向有零售出版的經驗。他對征訂的試驗有點兒不高興,希望試一試零售出版。我給了他《被偷走的白象》,這主要是些無聊的小品文集子。我打賭他在六個月內推銷不了一萬本。他接受打賭,賭注是五塊錢。他贏得了這筆錢,不過贏的勉強。然而,我認為,我在出版前一本書以後沒有繼續搞下去,那是錯了。我想,這是奧斯古德第一次試辦,不是第三次。在奧斯古德經手《王子與貧兒》失敗以後,我本應繼續和他合作的,因為我非常喜歡他。但是他失敗了,我也就不得不到別處去。

  【第四十四章】

  與此同時,我在外邊進行了一次冒險。一位有點兒特別的老朋友把一個專利拋給了我,價錢是一萬五千元。這個專利沒有什麼價值,一兩年來他一直虧本。不過這些細節我不知道,因為他忘了講。他說,要是我把這個專利買進的話,他可以替我負責制造與銷售。我就承接了過來。接著現金開始外流,每月五百塊錢。這只大烏鴉每三十天定期從方舟裡飛出去,不過回來時什麼都沒有帶,而鴿子則不來報到。經過一段時間,再經過半個階段,又經過一段時間,我辭退了我的朋友,把專利委託給查爾斯·勒·韋伯斯特。他跟我的一個侄女結了婚,仿佛是個幹練的年輕人,報酬是一年一千五百塊錢。他還是每個月把大烏鴉放出去,結果還是跟先前一樣,情況並未改觀。

  後來,當我為了這個專利損失了四萬二千塊錢的時候,我終於把他轉給了另一個人,此人我一向厭惡,他的家我也希望能使之破產。然後我又四處張望,看看有什麼別的冒險事業可幹。還是那位朋友,又準備好了另一項專利。我為此在八個月中花掉了一萬塊錢。然後我就把這個專利給了一個人,此人的家庭是我所關心的家庭。他很感激,不過這一次,他已經有了經驗,對賜恩惠給他的人有點兒懷疑。他不願接受,我也只好隨他去了。

  與此同時,另一位老朋友帶來了一項了不起的發明,是一種引擎,或者是一種熔爐,或者是每一磅煤生出的蒸汽,能提取百分之九十九的那一類東西。我到科爾特軍火工廠的理查德茲先生那兒去,把這件事跟他講了。他是個專家,對煤和氣非常精通。他對這個機器似乎有點兒懷疑,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一磅煤能生多少氣是一五一十都算得出來的,我的那位發明家把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搞錯了。他給我看一本全是數字的書,這些數字把我弄得頭昏眼花。他給我看,我所認識的那個人的機器所能達到的,不可能接近百分之九十這個數字。我有點兒灰心地告辭了。不過我想,也許是那本書錯了,因此便雇傭了那位發明家來製造機器,薪水是每星期三十五塊錢。一切費用由我負擔。他花了好多個星期才把那個東西造好。他隔幾天便向我報告一次進展情況。我從他的呼吸和舉止早就注意到,他每星期在威士忌上得花三十六塊錢。我實在弄不明白,那另外一塊錢他是怎麼弄到的。

  最後,我為了這項事業花去了五千塊錢,這部機器才算完成,可是機器不靈。它的確從每磅煤所生的蒸汽中省下了百分之一,可是這算不得什麼。燒茶水的吊壺也做得到啊。我就把機器給了那個人,而他的家庭正是我所關心的,不過沒有成功。因此,我就把這件事扔在一邊,再看看有什麼新鮮事可做。但是我對於蒸汽已變得非常熱心,我便買下了哈特福德一家公司的若干股票,因為這家公司準備製造、出售和革新一切帶有新式蒸汽滑車的東西。這個蒸汽滑車在十六個月中從我口袋裡拖走了三萬二千塊錢,結果一無所成,我再一次形影相弔,連個職業都沒有。

  但是我找到了一個職業。我發明了一種剪貼簿——要是照我自己的說法,那是世界上迄今見到的唯一合理的剪貼簿。我取得了專利,把這交給了一向對專利頗有興趣的我那位特別的老朋友,他從中賺到了不少錢。但是不久,正當我快要分得我那一份收入的時候,他的公司又失敗了。我並不知道他的公司要失敗了——他什麼都沒有說過。有一天,他要我借給他公司五千塊錢,說願意出七分利。他以公司的票據作為擔保。我要求有保證人。他大為詫異,說要是容易找到保證人的話,他就不會找我借錢了,隨便到哪裡他都可以借到錢的。這個說法也有理由,我就給了他五千塊錢。不到三天,他們垮了——兩三年後,我只拿回了兩千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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