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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同事中有個叫普龍克特的。還有勒·姆·達格特。這兩個人想決鬥,不過暫時還沒有決定,還在等機會。在我們當中,只有古德曼是給報紙增加了信譽的人。我們報紙的競爭對手是維吉尼亞的《工會報》。該報編輯一度曾是湯姆·菲奇,被稱為威斯康星州雄辯的演說家——他正是威斯康辛人。他在《工會報》的社論中發揮其雄辯的才能。古德曼先生邀請他出去,賞了他一顆子彈。我還記得菲奇接受古德曼的挑戰的時候,全體編輯人員是多麼快活。我們那一晚很遲才走,對喬·古德曼大事吹捧。他只有二十四歲。他沒有二十九歲的人才有的那種智慧。他為自己能決鬥而高興,正如同我為自己不搞決鬥而高興一樣。

  他挑選格雷夫斯少校作為決鬥的副手(這個名字說的不准,但也差不多,少校的名字我忘了)(格雷夫斯(Graves),這裡是姓,這個字的意思是「墳墓」。)。格雷夫斯走過來對喬交代決鬥的技巧。他曾在那個「灰眼睛的天之驕子」沃爾克手下當過少校,並在這個了不起的人所指揮的中美洲海盜式戰役中經受過考驗。這本身就是衡量少校的一根尺子。如果說一個人曾在沃爾克手下當過少校,在戰鬥中勝利歸來,還得到沃爾克的誇獎,那就是說這位少校不光是個勇敢的人,而且是一個絕頂勇敢的人了。沃爾克部下的人全都是這樣的。

  我很瞭解吉利斯一家。做父親的在沃爾克手下參加了戰鬥,有一個兒子跟他在一起。他們參加了值得紀念的普拉查戰役,雖然敵眾我寡,還是勝利歸來。沃爾克部下全都是這樣的。兒子卻在父親身旁犧牲了。父親的一隻眼睛中了彈。那老頭子——他當時已是個老頭子——是帶眼鏡的,子彈和一塊碎片打進了頭蓋骨,子彈沒能取出來。還有別的幾個兒子——史蒂夫、喬治和吉姆,全是些年輕小夥子——地地道道的小傢伙——都想參加沃爾克的遠征,因為他們像父親一樣英勇無畏。可是沃爾克不肯收留他們,他說這是一次鄭重其事的遠征,不是小孩子幹的事。

  少校長得很魁偉,顯得非常威武,一副軍人氣派。由於天賦和後天的教養,他總是文質彬彬,很講禮貌,舉止優雅而迷人。他還有一種素質,我只在另一個人——鮑勃·豪蘭——的身上見過,那就是眼睛裡神秘的素質。他只要朝某個人或某個班看一眼,表示一下警告的意思,那就夠了。生著這樣眼睛的人用不到帶什麼武器。他不用說一句話,就能制服一個武裝暴徒,把他俘虜過來。我曾親眼看到鮑勃·豪蘭這樣幹過一次——這人長得清瘦,對人和氣、文雅、厚道,一副小骨架,那甜蜜的藍眼睛,對你一笑,就會征服你的心,而面色一冷,你的心就冰凍起來,總之根據情況而定。

  少校讓喬站直,又叫史蒂夫·吉利斯站在十五步開外,然後讓喬向右轉,朝著史蒂夫,舉起他那支海軍六放槍——那是非同小可的武器——用槍托頂住腿,把槍拿直。對他說,這才是拿槍的正確姿勢,說維吉尼亞市一般流行的姿勢是錯誤的(也就是說,先把槍拿直,槍口朝天,然後慢慢放下來對準你的對手)。聽到說「一」,就必須把槍慢慢地舉起來,穩穩地對準另一方身體的那個部位。然後停一下,喊「二、三——放——停!」聽到「停」,就可以放槍——但不得提前放。聽到這個字以後,你停多久放都可以,隨你的便。你放的時候,可以往前走,只要你高興和有時間,你可以連著放。而與此同時,那另一個人,如果指導得法,自己也靈活,便會朝你逼近來,然後開槍——結果總是或多或少出點事情。

  喬的槍舉起來的時候,自然是對準了史蒂夫的胸口。可是少校說,「不,這樣不明智。寧願冒你自己有被殺死的危險,可是不能冒殺死別人的危險。經過一場決鬥,如果你還能活下來的話,那就應該終其一生不至因為回憶起這段往事而睡不安穩。要對準人家的小腿,不是膝蓋,不是膝蓋上面的部位,那些是危險的部位。對準膝蓋以下,叫他殘廢,他以後的事就留給他自己的媽媽去管吧。」

  正是由於這些確實高明的教導,喬一槍打穿了對方的下肢,把他打倒在地,使他終身瘸了腿。而喬卻一無損傷,只是傷了一綹頭髮。他對此在當時要比如今更加不在乎。因為一年前,我在紐約看見他,他的短頭髮已經不見了,他光禿禿的,只有一道邊,此外只見圓頂高高聳起。

  大約一年以後,我也得到一個機會。不過並非我自己找的。古德曼到舊金山去了,他休假一個星期,由我來代行總編輯職務。我本以為這是容易對付的事,只要每天寫一篇社論,就沒有什麼別的事了。可是我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錯了。第一天,我就找不到什麼數據寫社論。我想起,當時是一八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二天是莎士比亞誕生三百周年紀念日——這不是再好也沒有的題目麼?我找來了百科全書,仔細查了一下,看莎士比亞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做過哪些事。我把這些都借來,介紹給當地社會,這個社會對莎士比亞的知識,就像對藝術的知識一樣,所知不多。關於莎士比亞做過什麼,數據不多,還不夠寫一篇社論的。我便把他所沒有做過的事都補充了進去——這些在很多方面比他真正做過的事還更主要,更突出,更叫人愛看。

  不過,到第二天,我又為難了。再也沒有別的莎士比亞能湊合的了。不論是過去的歷史,還是世界未來的前途,都找不到什麼資料寫一篇適合於當地社會的社論。這樣,就剩下唯一的主題。這主題便是維吉尼亞《工會報》的主人萊爾德先生。他的主編也到舊金山去了,編輯方面由萊爾德負責。我對萊爾德先生表示了一些那個地區報紙編輯們當中流行的禮貌,對他有所觸動。第二天,他便尖酸刻薄地回敬了我一下。這樣,我們便期待著萊爾德先生提出挑戰,因為依照規矩——依照那個地區決鬥者加工改進過的決鬥禮節——只要你講到了有關人家所不喜歡的一件事,他如果只是以同樣的衝勁在口頭上回敬人家一下,那是不夠的,依照禮節,應該由他發出挑戰書。因此,我們就等著他來挑戰——等了整整一天。沒有等到。在這一天,時間一小時一小時過去,挑戰書沒有來,夥計們越來越洩氣。他們沒有興致了。可是我很高興。我始終是越來越高興。他們對此覺得無法理解,可是我能理解。我的脾氣就是這樣,人們懊喪的時候,我卻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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