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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錯了。他不過是在等候一個萬無一失的好機會。接著,他朝我的腦袋扔了一塊鵝卵石,腦袋的一邊腫了一個大包,一度得戴兩頂帽子。我把這個罪行給媽媽看,因為我一直想讓亨利挨媽媽的罵,可從來沒有成功。要是她來看這個鼓得那麼厲害的大包,我想,這一狀定能告中。我給她看了一下,可是她說這沒有什麼。她不想追問當時的情況。她知道我這是罪有應得,最好還是作為難得的教訓接受下來,從中得到教益。

  大約在一八四九年或一八五〇年,奧裡昂離開了聖路易的印刷所,來到了漢尼巴爾,盤下了一家週報,叫作漢尼巴爾《新聞報》,連工廠和它的牌子一起,一共是五百元現款。他從一個老農那裡借的現款,利息一分。他的名字叫做約翰遜。他的家離鎮內五英哩。接著,奧裡昂把訂報費從二元減到一元。廣告費也以相同的比例減了下來。這樣,便不可避免地只能有一個結果——那就是:這個買賣一分錢也賺不到。他讓我離開了《信使報》,雇我到他那裡去,每週三塊五。這可是很高的工資了,不過奧裡昂從來都是大方的,對任何人都很慷慨,除了對他自己。拿我來說,他沒有花什麼錢,因為我在他那裡時,他從來也沒有能力給我一分錢。到第一年年底,他發現非節省不行了。報館房租是便宜的,不過也不是十分便宜。他什麼房租也付不起。因此就把全部機器搬到了我們住的地方。使我們的住處擁擠不堪。他把報紙一直維持了四年。不過直到現在也搞不清他究竟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每年年底,他總得想方設法湊滿欠約翰遜先生的利息五十塊錢。在他是這家報館的主人期間,這五十塊錢,我看是除了墨水和印刷紙張而外唯一一筆收支的現款了。這份報紙是徹底垮臺了。一開頭就註定了非垮臺不可。

  後來他終於把報紙讓給了約翰遜先生,自己到愛荷華州的馬斯卡廷去,在一家週報裡取得了少許股份。靠這點點財產還結不了婚——不過那不要緊。他認識了一位迷人的漂亮姑娘,她住在伊利諾伊州的昆西,那是在基厄卡克下面幾英哩的地方。他們倆訂了婚。他總是容易愛上姑娘們,不過為了這樣、那樣的原因,過去還從沒有發展到訂婚的程度。如今他除了不幸,什麼也沒有得到,因為他馬上又愛上了基厄卡克的一位姑娘——至少他自己在想像中認為是愛上了她。據我看,是她讓他產生這樣的想像的。他第一件想到的事,是他訂過婚了,這就為難了。他不知道該和基厄卡克的姑娘結婚,還是和昆西的姑娘結婚。不過,那個基厄卡克姑娘很快替他解決了這個難題。她是個能手。她命令他給昆西的那個姑娘寫信,解除婚約,他也照辦了。接著,他和基厄卡克那個姑娘結了婚。他們就這樣開始了生活道路上的爭鬥,結果是這場爭鬥相當艱難,前途很不容樂觀。

  要在馬斯卡廷謀生,那是明顯做不到的。因此奧裡昂和新娘子便到基厄卡克去住,因為她想離她親屬近一些。他買下了承印零星印件的一點點印刷機器——當然是借錢買的——並且馬上把印刷的價格降低,降到了連學徒也養不起的地步。事情就這樣拖下去。

  從馬斯卡廷搬家這一回,我不在。在這事發生(我想是一八五三年吧)以前,我在一個晚上失蹤了,逃到了聖路易。在那裡,我一度在《新聞晚報》排字房幹活,後來便開始旅行,以便見識見識這個世界。我的世界是紐約,那裡正舉行一個小規模的世界博覽會。博覽會剛開幕,地點就在後來的大蓄水池所在地,豪華壯觀的公共圖書館眼下正在那裡興建(寫於一九〇六年——原編者注)——那是在第五街和第四十二街。我到紐約時,身邊只有兩三塊零用錢,還有藏在上衣裡子裡的十塊錢銀行支票。我在克裡夫街約翰·阿·格雷和格林的店裡幹活,工資低到了可惡的程度。我住在杜安街壞到了可惡程度的工匠寄宿宿舍裡。店裡付工資時,付的是跌價的鈔票,可是按票面付。我一星期的工資只夠我的食宿。不久,我到了費城,在《詢問報》和《公報》擔任「補充排字工人」,做了幾個月。最後,我匆匆忙忙地到華盛頓去了一趟,到那裡去觀光。一八五四年,我返回密西西比河流域,在吸煙車裡直挺挺坐了兩天兩晚或是三天三晚。我到聖路易時,真是筋疲力盡了。我搭了開往馬斯卡廷的輪船,上了船就睡。馬上就睡著了,衣服都沒有脫,整整三十六個小時沒有醒。

  我在基厄卡克小小的印刷零星印件的印刷廠幹了兩年之久,可以說一分錢工資也沒有撈到,因為奧裡昂總是什麼也付不起——不過,迪克·海厄姆和我,日子過得卻非常快活。我不知道迪克拿到了什麼,也許只不過是張空頭支票吧。

  一八五六年或一八五七年——我想是一八五六年——仲冬的某一天午前,我沿著基厄卡克的大街走來。天氣嚴寒——冷得街上幾乎見不到人影。地上、人行道上,小雪片到處隨風飛舞,委實是千姿百態,可就是觀賞時嫌冷了些。風吹著一張紙片飄過我身邊,碰在一家人家的牆上。這張紙片的樣子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撿了起來。這是一張五十塊錢的鈔票。我平生第一回看見這樣的鈔票,並且在艱難時刻見到這麼大數目的錢,這也是我平生第一回。我在報上登了廣告。在其後的幾天中,由於擔心害怕而受的罪,其代價在一千元以上。我怕的是失主見到了廣告,來把我這筆錢取回去。整整四天過去了,還沒有人來領,我再也受不了這個罪了。我確信,以後四天絕不可能這麼太太平平過去。我覺得我必須使這筆錢脫離險境。所以我買了一張前往辛辛那提的車票,到那個城市去。我在賴特森公司的印刷所幹了幾個月的活。

  在同一家公寓寄宿的夥伴們全是普通老百姓,男女老少都有。全都喜歡吵吵嚷嚷,嘁嘁喳喳,愛開玩笑,愛享受生活,性情又好,心地純潔,對人好心好意。可是他們全是一些委實沒有趣的人——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麥克法蘭,一個蘇格蘭人。他四十歲了——剛好大我一倍——不過我們在各個方面脾氣都截然相反,一開始我們就成了好夥伴。晚上我總愛在他房間的爐火邊閑坐,舒舒服服地聽他講個不停,聽冬天風暴發出的那沉悶的呻吟聲,一直要待到鐘鳴十下。這時他就要動手烤一條熏魚了。這是他在費城時從早先一位朋友——英國人薩姆納那兒學來的。他的熏魚就是他的睡前酒,也是一個信號,說明我該走了。

  他身高六英呎,是細高個兒,為人嚴肅而誠懇。他沒有幽默感,也不能欣賞幽默。他的微笑很別致,其作用是藉以表示一下他的好脾氣,我是否聽過他大笑,我已記不得了。除了我,他跟同屋的任何人都不親近,儘管他對大家都很有禮貌,很和氣。他有兩三打大部頭的書——哲學、歷史和科學著作——最主要的是《聖經》和他的辭典。吃過熏魚以後,他總要在床上看兩三個鐘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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