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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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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早上,我發現那是一場虛驚,結果,我又恢復老樣子,且等下一次警告再說。 這裡我引一小段湯克雷先生給我的信裡所說的話。他說: 你當然不知道我是誰。讓我來告訴你。我年輕的時候,是密蘇裡州漢尼巴爾的一個居民,我跟你一起,和薩姆、威爾、鮑恩、安第·富卡以及一些我忘了名字的同學在道森先生的學校上學。那時候,以我的年齡,是學校裡最小的孩子,人家把我簡稱為小亞勒克·湯克雷。 我記不得湯克雷了,不過對另外一些人我倒是記得很清楚,就如同我認識鎮上的醉漢一般。道森的校舍,我記得很清楚。如果要我描寫一番,我可以拿《湯姆·索耶》上的那些描寫作個比方,這樣我就可以省得麻煩了。我至今還記得,透過窗戶,傳來遠處卡狄夫山兒童樂園那夏天誘人的、催眠的聲音,以及融和在一起的學生們讀書的嗡嗡聲,而相形之下,後者便顯得沉悶了。我記得安第·富卡,那個年紀最大的學生——一個二十五歲的男子漢。我記得那最小的學生,叫做尼南·奧斯利的,不過是個七歲的孩子。我記得喬治·羅巴茲,十八歲或是二十歲,是唯一學習拉丁文的學生。我模糊地記得二十五個男女學生中的其餘一些人。對道森先生,我記得很清楚。我記得他的小孩,名叫西奧多的。那是個很好的小孩。事實上,他也過分好了,好得過了頭了,好得討人厭了,好得叫人認為可惡了——他眼睛鼓鼓的——我要是能有機會的話,真想把他給淹死了才好。在那個學校裡,我們都是平等相處的,就我所知,我們誰也沒有妒忌心,除了阿奇·富卡的事——他是另一個富卡的兄弟。在夏天,我們當然都是赤腳走路的。阿奇·富卡跟我差不多大小,——十歲或者十一歲。在冬天,我們還能容忍他,因為我們冬天都穿鞋子,他的了不起的本領被鞋遮住了,我們看不見,因此我們也就忘了。但是到了夏天,他可害苦了我們。我們都妒忌他,因為他能叫大腳趾頭折迭起來,然後猛地放開,三十碼外可以聽到彈動腳趾頭的聲音。全校沒有哪一個男孩會來他這一手。在身體的特異功能方面,他沒有一個對手——除了西奧多·埃迪。他能像馬那樣叫耳朵轉動。不過他算不上真正的對手,因為人們畢竟聽不到他耳朵轉動的聲音。因此,阿奇·富卡還是全校第一。 我講的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我還記得一些同學的名字。偶然想起的時候,甚至他們的面影還朦朧地在我眼前升起——不過那只是一瞬間依稀可辨,然後又消失了。在那個剎那間,我想起了喬治·羅巴茲,那個學拉丁文的小學生——細長個子,面色蒼白,一心好學,老是伏著看書,非常專心致志。他長長的黑髮一直掛到下巴頦,仿佛面部兩側掛了布簾。我至今還記得他腦袋一甩,就把一側的頭髮忽地甩到腦後去了——表面上要把它甩到一旁去,而其實是為了露一手。在那個年代,男孩子頭發能這麼柔軟,能夠頭一擺,便像那樣甩到後邊去,那可真是了不起的事。我們大家都妒忌喬治·羅巴茲。因為我們沒有哪一個的頭髮能像他那樣這麼表演一番的——也許是除了威爾·鮑恩和約翰·羅巴茲的黃黃的鬈髮。我的頭髮是又短又鬈的一堆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我兄弟亨利也是這樣。我們想盡辦法,把這些鬈髮弄直,好隨意甩動,可是從未成功。有時,我們把腦袋浸在水裡,然後梳啊,刷啊,把頭髮梳得平平的緊緊貼住腦殼,這樣就能暫時把頭髮梳直,這使我們大為欣慰。不過只要一甩,又全都恢復成了鬈髮,本來興高采烈的心情,頓時就煙消雲散了。 從各個方面來說,喬治是一個好小夥子。他和瑪麗·莫斯是一對情人,從小就海誓山盟過了。不過現在萊克南先生來了,定居在這裡。他在這小鎮上馬上取得了重要的地位,並且保住了這一地位。他以律師出名。他受過教育,有教養。他莊重,甚至嚴厲,無論說話、舉動,都顯出一股莊嚴氣派。他是年齡稍微大些的單身漢——照當時的標準,算是年齡稍大些的單身漢。他是個正在崛起的人。當地各界人士對他相當敬畏。作為紅人,他在市場上掛頭牌。那位青春正茂的美麗的瑪麗·莫斯贏得了他的好感。他向她進攻,並且取得了勝利。人人都說,她接受他,是為了叫她父母高興,不是為了她自己。他們結了婚。人們又都作證說,全由他一個人供她繼續上學,想要教她達到一個標準,使她同他相稱。所有這些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真的,不過總是有趣的。在那樣一個村子裡,有趣是主要的。不久,喬治到某個遙遠的地區去了,死在那裡——人人都說是死於心臟病。這可能是真的。因為他有充分的原因——他要找到另一個瑪麗·莫斯可是不太容易的。 這個小悲劇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除了如今頭髮花白的人以外,誰也不知道這件事。萊克南死了這麼多年,不過瑪麗還活著,還很美麗,儘管已有孫子了。 約翰·羅巴茲是喬治的小兄弟。他是個小傢伙,金絲般的頭髮像帷幕一樣蓋住了臉龐,一直披到肩膀下面,還能美美地往後甩。十二歲上,在一八四九年淘金熱潮中,隨他爸爸橫跨了大平原。當時馬隊出發西進的情景,我至今還記得。當時我們都在場觀看,心裡很羡慕。我至今還仿佛看到這個驕傲的小傢伙,騎著一匹高頭大馬,隨著隊伍前進,長長的頭髮在身後飄動。兩年以後,他載譽而歸,我們都在場盯住了看,心裡不勝羡慕——因為他出過門啦!我們呢,誰也沒有離過家四十英哩。可是他卻橫跨了大陸。他到過金礦——我們想像中的神仙境界。而且還有更了不起的事,他坐過船——在真實的大洋之上乘過船,行駛過三大洋。因為他駛過太平洋,穿過冰山,經過暴風雪,繞過了合恩角,然後繼續航行,轉過海角,乘著信風往北行駛,往上行經灼人的赤道海面——他那棕色的面孔就是他的經歷的見證。要是能跟他換個位置,即使要我們把靈魂賣給撒旦,我們也幹了。 四年前去密蘇裡那一回,我見到了他。那時候他老了——雖說還沒有我老——生活的重擔壓著他。他說,他十二歲的孫女看過我的書,希望能見到我。那是個悲慘的時刻,因為她仿佛被囚禁在她的房間裡,眼看要死了。約翰知道她很快要死去。十二歲——恰好是她祖父騎馬遠行,大出風頭的那個年齡。在她身上,我仿佛又看到了那個男孩子。好像他從遙遠的往昔回到了我的面前,還是那個青春年少的樣子。她的病是心臟病,幾天以後便結束了她短暫的一生。 另一位男同學是約翰·加思。女學生中最美的是海倫·克切弗爾。他們長大後,結了婚。他成了富有的銀行家,顯貴的公民。幾年前,他死了,又富有、又榮耀。他死了,關於這麼多男孩和女孩,我所要說的,就只是這句話。寡婦還活著,有了孫子、孫女。在她穿著女式短褲。我赤著腳的那個時候,她是我的同學。我訪問密蘇裡那一回,曾去看了約翰的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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