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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不過,他在一處發現了一個窩。在別人的頭蓋骨上,這裡原本是一個隆起的部位。他說,這個窩,孤零零的,毫無依傍,沒有一個與之相對的隆起部位,哪怕只是稍稍高起一些的也罷,以彌補和改善一下這種截然一邊倒的孤立景況。他說這個窩表明我完全沒有幽默感!這真把我嚇了一大跳。說到這裡,他仿佛來勁了。他本來漠然的神氣也消失了不少。對於他所發現的這個美洲新大陸,他幾乎是滔滔不絕。他說,他經常發現一些幽默的隆起部位總是很小的,很難注意到的。在他多年的經歷中,這是他平生第一次發現原本應該是隆起的部位,卻存在著一個窩。

  我受到了傷害,受到了侮辱,我很反感。不過,我控制住了自己,沒有讓這些感受流露出來,可是在心底裡,我認為他的診斷錯了,不過我還不能肯定。為了弄得確切無誤,我想不妨等他忘掉了我的臉形和我頭蓋骨的特點以後,再來試一試,看他是真的知道他說過的話呢,還只是隨便猜測而已。三個月以後,我又去看他,不過這一次用了我自己的名字。他再一次有了一個驚人的發現——窩不見了,在原來那個窩的部位如今是一座珠穆朗瑪峰——那是個形象的說法——高三萬一千英呎,他生平第一次遇見這麼高高隆起的幽默的部位!我向他告辭時,對骨相學越發不信。不過也許正如我對那位英國紳士說過的那樣,我原應該把偏見針對福勒,而不是針對他所運用的那套技藝(寫於一九〇七年二月十日。那位英國紳士實際上並非紳士。他把我的私信偷偷賣給了一家報館——馬克·吐溫)

  十一年前,在一條開往歐洲的船上,威廉·特·斯特德給我的右手照了一張相。後來在倫敦,他把照片送給了十二位手相術師。他沒有說出我的名字,只是要他們對這只手的主人的性格作個估量,並且把結果告訴他。估量作出了,斯特德在他辦的雜誌上發表了其中的六、七份。根據這些估量,我發現我的性格和任何人都差不多。我和別人仿佛並無多大不同,當然決無特別明顯的差異——只是在一個細小方面是例外。在所有的估量中,沒有哪一個提到過幽默這個詞——如果我的記憶沒有坑害我的話——除了其中的一個。在這個估量中,那位手相術師說,這只手的主人完全沒有幽默感。

  兩年前,哈維上校把我的兩隻手弄了手印,並寄給了紐約最享盛名的六位職業的手相術師。他也沒有把我的名字告訴人家,只是要求他們作出估量。歷史重演了。在六個估量中,幽默這個詞只出現了一次,而這一次卻明確斷定,這雙手的主人全然沒有幽默感。這樣說來,福勒給我估量過,斯特德的六、七個手相術師估量過,哈維的半打人估量過:說我沒有幽默感的證據是占壓倒優勢的,是充分的,是令人信服的,是無可爭辯的——到最後,連我自己也相信了這個說法。

  ①喬治·哈維,當時是哈珀斯兄弟公司經理,該公司是馬克·吐溫作品的出版者——原編者注。

  【第十四章】

  三十年來,我平均每年要從一些陌生人那裡接到一打來信,這些人或他們的父輩,記得我童年、少年時代的生活。不過這些信幾乎總是使人失望。我不認識這些陌生人,也不認識他們的父輩。我沒有聽到過他們提起的名字。他們提醒我注意的一些往事跟我的經歷毫不沾邊。所有這一切意味著,這些陌生人錯把我當成另一個人了。不過在今天早上(寫於一九〇六年三月八日——原編者注),我終於從一個人那裡接到這麼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我童年時候所熟悉的,從而使我精神上爽快些。來信附上一份剪報,這份剪報在報社已經周轉了四、五周了。寄信人想弄清楚,他的兄弟湯克雷上尉是不是「哈克貝裡·芬」真正的原型。

  我回答說,「哈克貝裡·芬」是湯姆·布萊肯希普。既然這位寄信人顯然很瞭解四十年代的漢尼巴爾,他一定很容易回想起湯姆·布萊肯希普。湯姆的爸爸一度是「鎮上的醉漢」,這在當年是非常確切的非正式的稱呼。他繼承了醉漢「將軍」——(我忘了這個「將軍」的名字(蓋恩斯——原編者注))。在一段時間裡,他是鎮上獨一無二的有這個頭銜的人。不過到後來,傑米·芬恩表現得很能幹,跟他爭奪那個位置,因此我們鎮上一度有了兩個醉漢——這樣,村子裡便引起了不少麻煩,如同在十四世紀同時有兩個教皇那樣。

  在《哈克貝裡·芬》中,我是完全按照湯姆·布萊肯希普的原樣,絲毫不差地進行描繪的。他愚笨,不梳洗,經常吃不飽,但是他的心腸跟別的孩子一樣好。他的自由放任是毫無限制的。他是那個村社裡唯一真正獨立不羈的人——不論是小孩也好,大人也好——結果,他平平穩穩自始至終是個幸福的人,誰都羡慕他。我們喜歡他,喜歡跟他來往。而當我們的父母禁止和他來往的時候,這項禁令便使得和他來往的價值提高了三、四倍,因此我們便想方設法多和他來往,而跟別的小孩來往就比較少。在四年前,我聽說他是蒙大拿州一個偏僻的村裡的治安法官,是一位好公民,很受人們的尊敬。

  傑米·芬恩在任內,不傲慢,不過分講究,不吹毛求疵。他非常民主——他在廢棄的制革廠裡,和豬睡在一起。我爸爸一度想把他拉回正道,可是沒有成功。我爸爸不是勸人改過的專家。拿他來說,幫人家改邪歸正也只是五分鐘熱度。這種熱情難得發作一回,然後要間歇一大段時間。有一次,他想叫印第安·喬改過。還是失敗了。他失敗了,我們這些孩子們便很高興。因為喝醉了的印第安·喬是有趣的,對我們來說是天福。不過印第安·喬清醒的時候,是一副陰鬱的樣子。我們懷著焦急的心情看著我爸爸在他身上進行試驗。不過沒有什麼效果,我們也就滿意了。印第安·喬喝醉的次數比以前更多了,也就更加顯得有趣了。

  在《湯姆·索耶》中,我把印第安·喬餓死在岩洞裡了。不過,那是為了適應文學上浪漫主義的需要。現在我記不起來那真正的印第安·喬究竟是死在岩洞裡還是死在岩洞外。不過我記得的是,他的死訊是在一個極端不幸的時刻傳到我那裡的——也就是說,在夏天的一個晚上,正是上床睡覺的時候。當時雷電交加,大雨傾盆,大街小巷變成了一條條河流。這些景象催我懺悔,使我決心改過自新。我至今還記得那時的情景非常可怕,雷聲隆隆,電光閃閃,大雨傾瀉在窗戶上。由於我所受的教養,我非常清楚這些狂風暴雨意味著什麼——是撒旦來把印第安·喬帶走了。這我絲毫也不懷疑。像印第安·喬這樣一個人,地獄裡需要他,那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撒旦不是這麼氣勢洶洶地來找他,那才奇怪哩,那才莫名其妙哩。隨著電光閃閃,我嚇得一味往後縮。在那黑沉沉的間隙中間,我悲歎過去錯過了機會,乞求再給一個悔改的機會。我當時那個勁頭,那種強烈的感情與真誠的態度,同我的本性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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