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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我所受的教育與訓練,使我比一個無知的人能對這些悲劇看得更深些。我懂得這些究竟說明了什麼。我曾試圖找出種種託辭。可是在我困擾的心底深處,我是懂得的——而且我知道我是懂得的。這些是上蒼為了誘騙我去過一種更好的生活而創造出來的。這在今天聽起來,仿佛是過於天真,過於自負,不過對我來說,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這和我所瞭解的上蒼細心而賢明的安排是完全一致的。要是上蒼為了保全像我這樣的一個人,而把整個人類都殺光,我也不會覺得驚奇,或受寵若驚,以為過分了。以我所受的教育來說,我肯定會認為,事情必然是這樣的,也是完全應該付出這樣的代價的。至於對像我這樣一種人,上蒼為什麼非得這麼關心不可,這我倒從沒有想過。並且在這樣的小村落裡誰也沒有想到要好好想一想這個問題。因為首先,誰也沒有這種天賦會好好想一想。

  不錯,這些悲劇我都歸因於我自己,每樁悲劇一發生,我便依次數一數,一邊歎口氣,對自己說一聲:「又死了一個——而且是為了我的緣故。這該促使我悔改,上帝的忍耐總是有限度的。」不過,私下裡,我相信祂會繼續忍耐的。這是說,我在白天是這樣相信的。不過一到黑夜裡,我的信念就不同了。太陽一下去,我的信心便消失了,粘糊糊的恐懼心便湧上心頭。到了那個時候,我就充滿了悔恨之心。那些夜晚便成了可怕的夜晚,絕望的夜晚,充滿著死亡陰影的夜晚。每一次悲劇發生以後,我就認識到這是警告,並且懊悔。懊悔,並且乞求,像一個懦夫那樣乞求,像一隻狗那樣乞求。不是為了那些由於我而消亡的可憐蟲而乞求,而只是為了我自己而乞求。如今我回顧起來,這仿佛是夠自私的事。

  我的懊悔是非常非常真誠的。每一次悲劇發生以後,有好長時間,我每晚都懊悔。不過,這悔懊的心理照例一到白天便停止了。在歡樂燦爛的陽光下,懊悔心理便消退了,撕碎了,無影無蹤了。那是恐懼與黑暗的產物,一離開這些環境,便存在不了。白天賜給我歡樂與寧靜,而到了夜晚,我便再一次懊悔起來。在我整個兒的童年時代的生活中,我白天的生活都是很滿意的,仿佛從沒有更高的企求或嚮往。以我這個年齡,我不該再想到去做這類的事了。不過在我這個年齡,正如同年輕的時候一樣,夜晚總是給我帶來深深的悔恨。我體會到,從搖籃裡開始,我始終和人類中其餘的人一樣——在夜晚,神志從來不是很健全的。當「印第安·喬」死的時候——不過別去管他。在別處,我已經描寫過當時我所經歷的那場多麼沉痛的悔恨了。我相信,有好幾個月,我就像飄著的白雪那樣純潔,在天黑以後。

  【第十章】

  在漢尼巴爾,我十五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個短時間,我是節制隊員。節制隊這個組織在一年那麼長的時間裡(可能還要長一點),幾乎遍及全美國。節制隊規定,凡是隊員都要發誓不吸煙葉。所謂隊員,這部分地指誓約,部分地指紅色的美利諾綬帶,而紅色的美利諾綬帶倒是主要的。男孩子們踴躍參加,為了好掛綬帶——至於誓約那是無關宏旨的,它是這樣無足輕重,跟綬帶相比,實際上就等於不存在。這個組織很薄弱,是臨時性的,因為沒有這麼多假日來開展活動。在五月節這一天,我們可以和主日學校的師生一起出動,去遊行,露露這紅綬帶。在七月四日則可以和主日學校、獨立消防隊以及民兵隊一起遊行。不過,對一個少年的道德組織來說,僅靠一年兩次露一露綬帶,那是維持不下去的。我作為一名列兵,不能超出一次列隊。不過我是「顯赫的秘書和皇家內衛的哨兵」,有權編制口令,並且能在紅綬帶上掛上玫瑰花飾。在這種情況下,我就能堅持下來,一直到後來能享受到參加兩次列隊的光榮——五月節和七月四日。然後我就立即辭職,並立即離隊。

  我有整整三個月沒有吸煙,煙癮的苦惱非言語所能形容。我從九歲起就抽煙——開頭二年只是偷偷地抽,在這以後,便公開地抽——也就是說,在我爸爸死了以後。離隊門口三十步我就抽起煙來,非常快活。我現在記不得那雪茄是什麼牌子的,也許不是上等煙,不然的話,先抽的人不會這麼快便扔掉。不過我認為這是做得最好的雪茄煙了。那先抽的人,如果有三個月沒有抽一口煙,就會跟我一樣這麼想了。我毫不羞愧地抽那個煙屁股。要是今天的話,我一定會引以為羞,因為如今比那時候文雅些了。不過我還是一樣會抽的。我瞭解我自己,也很瞭解人類,因而知道會這麼幹的。

  在那個年代,本地雪茄那麼便宜,誰都買得起。加思先生辦了一家大的煙廠,還在村子裡開了一個小店零售自己的產品。他有一種牌子的雪茄,甚至最窮的窮鬼也買得起。他把這種牌子的煙積存好多年,雖然外表看起來很好,內裡卻腐爛成灰,把它一掰為二,便像一股煙霧一樣飛出來了。這個牌子因為極端便宜,便非常流行。加思先生還有別的牌子的便宜煙,有些煙很壞,不過其中最糟的牌子可以從它的名字上看出來。這名叫「加思的討厭貨」。我們經常用舊報紙來換這種牌子的煙。

  村子裡另外有一個小店,從條件來說,對身無分文的孩子,可說是很友好的。那是一個孤孤單單愁眉苦臉的駝背小個子開的。只要我們從村子的唧筒裡提一桶水給他,不管他是不是需要水,我們總能得到一些雪茄煙。有一天,我們發現他坐在椅子上睡著了——這是他的老習慣了——我們便耐著性子等他醒過來。這也是我們的習慣。不過這一回他睡得太久了,最後我們也失了耐性了,我們試圖弄醒他——可是他死了。那時候我們是多麼驚恐,這我至今還記得。

  在我剛成年的時候以及我中年的時候,我經常以改過自新來自尋煩惱。不過我從沒有為此而懊悔過,因為,不論因此而剝奪享受的時間多長或多短,每次我恢復惡習以後所得到的快感,總要勝過我為此而付出的全部代價。

  正是在那遙遠的往昔的年代,吉姆·沃爾夫到我們那裡來了。他是謝爾比維爾人。那是個小村子,在鄉下,離這裡三、四十英哩地。他帶來了當地人的溫柔、文雅與樸素。他快十七歲了,這個莊重、文弱的少年,為人可靠,誠實而高尚,真是叫人喜愛得戀戀不捨。他又那麼怕羞。他跟我們一起生活了好長時間,可就是克服不了這個特點。在任何婦女面前,他總是局促不安,即使是在我那善良、文靜的媽媽面前也是這樣。至於要和任何一位女孩說話,那是根本談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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