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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第十一章

  斯萊德在蒙大拿——「尋歡作樂」——法庭上——對法官的攻擊——被治安維持會逮捕——礦工起來了——斯萊德之死——他妻子的悲哀——斯萊德是個懦夫嗎?

  果然,兩三年後,我們又聽到了他的消息。蒙大拿治安維持會(斯萊德被從落磯嶺押到這裡)絞死了斯萊德的消息傳到了太平洋沿岸。我在那本令人毛骨悚然的小冊子裡看到了這件事,現從最後一章引出一段:蒙大拿治安維持會會員逮捕、審訊和處決亨利·普拉默爾站代理人中臭名昭著的一幫的實錄(蒙大拿州弗吉尼亞市迪姆斯德爾教授著)。迪姆斯德爾的這一章很值得一讀,這是法官無能為力時,邊區人同怎樣對付犯罪的樣本。迪姆斯德爾曾兩次對斯萊德作出評價,兩次的描述都很準確,其中一次還十分形象:「那些只見過正常狀態下的斯萊德的人們會斷定他是個溫厚的丈夫,最好客的主人和最識禮儀的紳士;要是他喝得醉醺醺的,周圍是一群武裝野人,這時人們看到了他,會斷定他是個惡魔的化身。」還有,「在西部的肯尼堡,人們怕他大大甚過上帝。」儘管這個句子寫得嚴謹、簡練和有表現力,我倒「支持」這種判斷,而不去理會其文學價值。迪姆斯德爾先生的描述如下。著重符號是我加的。

  一月十四日,執行了五個人的死刑後,治安維持會會員們認為他們的工作快要完結了。他們已經清除了那個地區的大部分土匪和殺人犯,在還沒有正式法律機關的情況下,他們決定建立一個「人民法庭」,在那裡由法官和陪審團處理一切罪犯。這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建立社會秩序的最後一步。雖然缺少嚴格的法律認可,人們還是堅決地維持人同法庭的權威和執行它的命令。這裡要提到的是,斯萊德把逮捕狀撕得粉碎並踩了幾腳,接著阿利克斯·戴維斯法官借一把大口徑手槍的權威親手逮捕了他,斯萊德這種公然的無理導致他走完通向絞架的梯子的最後一級,他在蔔面送了命。

  J·A,斯萊德,就我們所知,他本人就是個治安維持會員;他還公開炫耀並且宣稱他們知道的他都知道。他在這個地區犯的殺人罪和槍劫罪,從來沒有受到控告,甚至沒有受到過懷疑(後一種罪狀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到過);但他去別的地方殺了幾個人卻使他臭名遠揚,在他因上述暴行終於被捕後,這種惡名卻決定了他的命運。從米爾克河回來後,他越來越好酒貪杯,到後來,他和他的朋友們「進城」成了家常便飯。人們經常看見斯萊德和兩個走狗同騎在一匹馬上,在大街上奔跑,高聲尖叫,開槍射擊,等等。有許多次,他騎馬沖進店鋪,打斷棚欄。把稱摔出門外,用最下流的語言辱駡在場的人。就是在他被捕的前一天,他還毒打他的一名隨從,但恰恰就是這個人在絞架旁邊為他哀聲哭泣,竭力懇求饒他一命。斯萊德對他們的影響可想而知。當斯萊德暢飲了一通,開店鋪的商人和市民們便紛紛熄燈滅火害怕遭到魔爪的荼毒,這巳成為常事。他隨意毀壞物品和器具,如果他沒喝酒而手邊又有錢的話,他也總會賠償。但也有不少人認為這只不過是對那些暴行的微不足道的補償罷了。說這種話的人都是他的死敵。

  一次又一次,斯萊德從一些他深知不會欺騙他的人那裡得到警告,他的行為將得到應得的結果。他被捕前的幾個星期,人們無時無刻不在預期聽到某種血腥的暴行,單是人們對於他的名字的畏懼,再加上他那一夥武裝隨從,就足以制止任何抵抗,而這種抵抗必然會以抵抗者一方的立即被屠殺或身首易處而告終。

  我們已經提到過人民法庭經常下命令逮捕斯萊德,但每次都是他交付一兩筆罰金,並答應有了錢再付清其餘部份而了事,但在這個性命攸關的時刻受到傳訊,他甚至連這個方法也忘了。感情用事和毫無節制使他跳進了死神的懷抱。

  斯萊德酩酊大醉,整夜「殺伐」,他和他的夥伴們把這個城市弄成了地獄。早上,司法長官J·M·福克斯傳見並逮捕了他。把他帶到法庭,宣讀了傳訊他的命令。他狂怒沖天,難以自製,一把奪過傳票撕得粉碎,扔在地上用腳踐踏。緊接著便聽到外面他的夥伴們的槍機哢哢作響。一場危機一觸即發。司法長官沒有固執己見,但這樣作是既果斷又精明的,他讓步了,讓斯萊德成了局勢的主宰,成了法庭的征服者和庭長,成了法律和立法者。斯萊德宣了戰,對方也接受了。現在,治安維持會覺得,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守法公民們的利益這個問題必須立即解決。他們知道斯萊德的脾氣,如若不願毫無怨言地屈服於他的淫威,那就得採取恰當的措施使他不能對治安維持會進行報復,否則,他們就別想逃脫死亡和暴虐,平安地住在這個地區;也別想避開他的幫兇們的糾纏,這些人受斯萊德的勝利的鼓舞和激勵,會肆無忌憚。前一天,他縱馬沖進多利斯的商店,當有人請他走開時.他拔出手槍,威脅說要宰了那個和他說話的人。他把馬牽進另一個酒吧,買了一瓶酒來喂那個畜牲,這種行為並不罕見,他還經常闖進酒吧,對吊燈開槍,引起一場瘋狂的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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