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
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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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爾去討吧。」 也許比爾會給他一口。也許這是他在撒謊,推說自己沒有了。這些流氓,有的人從來身無分文,也從沒有自己的煙葉子。他們嚼的煙都是借來的——他們對一個傢伙說:「傑克,藉口煙嚼嚼,怎麼樣。我剛把我最後一口煙給了朋·湯浦遜」——而這是謊話。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這騙不了誰,而傑克可並非生人,他就說: 「你給過他一口煙,真是這樣麼?你妹妹的漢子的奶奶還給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納,你先把我借給你的那幾口還給我,然後我借給你一兩噸,並且不收利息,怎麼樣。」 「可是我先前還過你幾回啦。」 「哦不錯,你是還過——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鋪子裡的貨。你還的是黑奴嚼的。」 鋪子裡的煙是又扁又黑的板煙,不過這些傢伙嚼的大多是把生葉子擰起來嚼。他們借到一口煙的時候,往往並非是用小刀切開,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齒中間,一邊用手撕扯,撕成了兩片——有時候這塊煙葉的本主,在人家還給他的時候,不免哭喪著臉,帶著挖苦的口氣說: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還給我,把這片葉子給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麼都沒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幾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兩三英寸深。豬到處走動,嘴裡咕嚕咕嚕叫喚著。有時你會看見一頭泥糊糊的母豬帶著一群豬崽子懶洋洋地沿街逛蕩,一歪身就當著街上躺了下來,害得人們走過時必須繞過它走,它卻攤著四肢,閉上眼睛,搖搖耳朵,喂著小豬崽子,那神態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領薪水過活的。不用多久,你就會聽到一個遊手好閒之徒在叫:「叱,過去,咬它,小虎。」老母豬便一邊發出可怕的尖叫聲,一邊逃走,因為它左右兩旁都有一兩隻狗咬著它的耳朵打秋千。這時還可見到那些無賴一個個站了起來,樂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見蹤影才算了事。他們那個模樣仿佛在說,虧得有了這場熱鬧。然後他們又恢復了原狀,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沒有什麼別的事情,能象一場狗打架那樣能叫他們精神陡然振作起來,叫他們全身歡快起來——除非是在一條野狗身上澆些松節油,點上一把火,或是把一隻白鐵鍋拴在狗尾巴上,眼看著這條狗不停地奔跑,到死為止。 在河邊,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裡去了。住家的都已經遷了出來。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邊的土已經塌了,房子還懸在那裡,住家的人也沒有搬出,可這是多麼危險。因為有時候會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麼大,突然塌了下來。有時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麼深,會一天天往下塌,後來到一個夏天,便整個兒塌到水裡去了。象這樣一個鎮子,得經常往後縮、縮、縮,因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車啦,馬啦,就越發擠,越是不斷地湧來。一家人往往從鄉下帶著中飯來,就在大篷車裡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過三回打架的事。後來有人叫起來了: 「老博格斯來啦①。——是從鄉下來,照老規矩,每個月來小醉一回——他來啦,夥計們。」 -------- ①諾頓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據馬克·吐溫十歲時在故鄉漢尼拔親眼見到的慘事寫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馬克·吐溫的父親。 那些二流子一個個興高采烈,——我看他們慣於拿博格斯開開心。其中一個人說: 「不知道這一回他要搞死誰。要是能把二十年來他說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別一個人說,「但願老博格斯也能來嚇唬嚇唬我,那我就會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騎著馬飛奔而來,一邊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個架勢,他吼道: 「快讓開,快讓開,我是來打仗的,棺材的價錢要看漲啦。」 他喝醉了,在馬鞍上搖搖晃晃的。已經五十開外的人了,一臉通通紅。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對他說些下流話,他也用同樣的話回敬人家。他還說,他要按計劃收拾他們,一個個要他們的命,只是現在還沒有工夫,因為他到鎮上來,是要殺死歇朋上校這個老東西的,並且他的信條是:「先吃肉,臨完了再來幾勺果子湯。」 他看到了我,他一邊騎著馬往前走,一邊說: 「你從哪裡來的啊,孩子?你想找死麼?」 說著就騎著馬往前去了。我嚇得什麼似的。可有一個人說: 「他是說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這麼個調調兒。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氣的老傻瓜了——從未傷害過人,不論是喝醉的時候,還是醒的時候。」 博格斯騎著馬來到鎮上最大的一家鋪子的前面。他把腦袋低了下去,好從篷布簾子底下朝裡張望。他大叫:「歇朋,有種的站出來!站出來,會一會你騙過他錢的人。我就是要找你這條惡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著,他又罵下去,凡是他想得起來的罵人字眼,他都用上了。這時滿街都是人,一邊聽,一邊嘻嘻哈哈笑。他就這樣罵下去。隔了一會兒,一個神氣高傲、五十五歲左右的男子——他還是全鎮衣著最講究的人——從鋪裡走了出來,大夥兒從兩旁紛紛後退,給他讓道。他神態慎靜自若,一板一眼地說起話來——他說: 「這一套叫我煩死了,不過,我只能忍到下午一點鐘。到一點鐘,好好注意啊,——決不延長。在這個時間以後,要是你再開口罵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論你飛到天涯海角,我一定會找你算帳的。」 說過,他一轉身,就走了進去。圍觀的大夥兒仿佛都清醒了,沒有人動一動,笑聲也停了下來。博格斯騎著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斷用種種髒話,倒在歇朋頭上,不停地高聲叫駡。過不多久,他又轉了回來,在鋪子前面停下,還是不停地罵。有些人圍在他四周,試圖勸他就此收場別罵了,可他就是不聽。這些人對他說,離一點鐘只有十五分鐘了,因此他務必回家去——而且馬上就走。不過,說也無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勁罵個不停。他還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裡,然後騎著馬,在他那頂帽子上踩過去。一會兒,他走開了,沿著大街,又一路漫駡起來,只見他一頭白髮,隨風飄揚。凡是有機會跟他說話的,都好言相勸,勸他跨下馬來,這樣好讓他們把他關在屋裡,讓他酒醉醒過來。可是,這一切都無濟於事——他會又一次在街上飛奔起來,再一次大罵歇朋。隔了一會兒,有人說: 「去把他的女兒找來!——快,快去找他的女兒。他有的時候還能聽她的。要是別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會兒,然後停了下來。在五分鐘到十分鐘之內,博格斯又回來了——不過倒不是騎著馬來的。他光著腦袋,歪歪倒倒朝著我走過街,兩旁有他的朋友攙扶著,催他快走。這時候,他一聲不響,神色不安,並沒有賴著不走。倒是自個兒也有點兒快走的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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