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
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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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講述事情的前後經過時,頭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張開,兩隻眼睛忽閃忽閃的。兩個兄弟顯得挺陰沉,可全都沒有說話。蘇菲亞小姐呢,一時間臉色發白。不過,當她知道那個男子沒有受傷,臉色就回過來了。 等到我把勃克帶到樹底下玉米倉房的旁邊,光只是我們兩人時,我說: 「你真的想殺死他麼,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幹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啊?」 「他麼?他從沒有害過我啊。」 「既然這麼說,那你又為了什麼要殺死他呢?」 「啊,沒有什麼啊,——就只是為了打冤家嘛。」 「什麼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兒長大的?你不知道什麼叫打冤家?」 「從沒有聽說過啊——說給我聽聽。」 「啊,」勃克說,「打冤家是這麼一回事: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吵了架,把他殺了。另一個人的弟兄便殺了他。接下來,其他弟兄們,這是指雙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來,堂兄弟表兄弟,參加了進來——到後來,一個個都給殺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這是進行得緩慢的過程,得花很長的時間。」 「這裡的打冤家有很長的時間了麼?」 「嗯,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開始的。或者說,大致是這麼久以前吧。為了什麼事發生了什麼糾葛吧。然後是上法庭求得解決。判決對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鬥,把勝訴的一方給槍殺了——他當然會這麼幹。換了任何哪一位,都會這麼幹。」 「那麼是什麼糾葛呢,勃克?是爭田產麼?」 「我看也許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麼,先開槍的是誰呢?——是一個格倫基福特家的人還是一個歇佛遜家的人?」 「老天爺,我怎麼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麼?」 「哦,那是的,據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輩人知道。不過到如今啊,一開頭,最早是怎麼鬧起來的,連他們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麼,勃克?」 「是啊,出殯的機會有的是。不過嘛,也並非總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幾顆子彈,不過他可並不在乎,因為反正他的身子稱起來也不怎麼重。鮑勃給人家用長獵刀砍了幾下,湯姆也受過一兩次傷。」 「今年打死過人麼?勃克?」 「打死過。我們死了一個,他們那邊也死了一個。大概三個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歲的勃特騎著馬,穿過河對面的林子。他身邊沒有帶武器,這真是他媽的再傻也沒有了。在一處偏僻的地方,他聽得身後有馬聲。一看,是巴第·歇佛遜老頭兒,手裡拿著槍正飛快趕來,一頭白髮迎風亂飄。勃特並沒有跳下馬來,躲到樹叢裡,反倒讓對方趕上來。於是,兩人賽開了,一個在前飛奔,一個在後緊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頭兒越追越近。到最後,勃特眼見自己沒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馬,轉過身來,正面朝著人家,於是一槍打進了胸膛。你知道吧,老頭兒趕上前來,把他打倒在地。不過呢,老頭兒也並沒有多少時間慶祝自己的好運氣。一星期之內,我們這邊的人把他給幹掉了。」 「我看啊,那個老頭兒准是個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個懦夫。怎麼說也不是。歇佛遜家的人沒有懦夫——一個也不是。格倫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個懦夫也沒有。是啊,就是那個老頭兒有一天跟三個格倫基福特家的人,三對一干了一仗,幹了半個鐘頭,結果他是贏家。他們這幾個人都是騎了馬的。他下了馬,躲在一小堆木材後面,把他的馬推到前邊擋子彈。可是格倫基福特家的人呢,還是騎在馬上,圍著老頭兒,竄來竄去,槍彈雨點般地對他打去,他的子彈也雨點般朝著他們猛擊。他和他的那匹馬淌著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遜家的是給抬回家的——其中一個死了,另一個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尋找懦夫的話,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遜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費時間,因為他們從沒有這樣的孬種。」 下一個星期天,我們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遠。全都是騎了馬去的。男的都帶上了槍,勃克也帶了。他們把槍插在兩腿當中,或者放在靠牆隨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遜家的人,也是這般架勢。布講的道,說的沒有什麼意思——盡是兄弟般的愛這類叫人聽了厭煩的話,可是人家一個個都說佈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說個不停,大談什麼信仰啦,積德啦,普濟眾生啦,前世註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說也說不清還有些什麼。總之,在我看來,這可說是我一生中最難受的星期天啦。 -------- ①諾頓版注:赫克把長老會的兩種教義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緣說,一是天意決定論,這是以逗笑的文筆表現了邊疆人故意把兩個詞合併起來,從而製造出新的詞匯的特色這樣的語言風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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