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
三八 |
|
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倫基福特上校是位紳士。他從頭到腳都是個紳士。他全家也一樣。正象俗話說的,他出生好。這對一個人來說,就如同對一匹馬來說,最有值價。道格拉斯寡婦就是這麼說的。至於這位寡婦,誰也沒有否認過她是我們鎮上第一家貴族人家。我爸爸也總是這麼個說法,儘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條大鯰魚好不了多少。格倫基福特上校個子挺高,身材細長,皮色黑裡透著蒼白,哪兒也找不到一點兒血色。每天早上,總把那瘦瘦的臉刮得乾乾淨淨。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濃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裡,看著你時,不妨說如同從山洞裡朝外望著你。額骨高高的,頭髮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雙手又長又細。他這一輩子,每天穿著一件乾淨襯衫,從頭到腳的一套服式是細帆布做的白色西裝,白得簡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總是穿一身藍色的燕尾服,鈕扣是黃銅的。他手提一根鑲銀的紅木手杖。他沒有輕浮的氣息,絲毫也沒有;也從來沒有高聲說話。為人和藹可親——你知道吧,人們可以感覺到這一點。因此,你也就感覺到了一種信任之感。他有時候微微一笑,而這是挺動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麼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裡,再加兩道濃眉下目光一閃一閃,那你就一心想往樹上爬,然後再探問究竟出了什麼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動舉止,——不論他在哪裡,在他的面前,一個個都有規有矩的。誰都喜歡和他在一起;他多半總是一片陽光——我的意思是說,他神態象個好天氣。一旦他成了層層烏雲,那就半分鐘之間,一片黑壓壓的,可嚇人啦;而一旦來了這下子,那就夠了,一個星期之內,准定不會有什麼不恰當之事發生。 早上,每當他和老夫人下樓來,全家人從椅子上站起身來,向他們說一聲早上好。在他們兩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會坐下的。然後由湯姆和鮑勃走到櫥櫃那兒,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補酒遞給他,他就在手裡拿著,等到湯姆和鮑勃的也摻好了,並彎了腰,說一聲,「敬兩位老人家一杯,」他們稍稍欠一下身子,說聲謝謝你們,於是三個全都喝了。鮑勃和湯姆把一調羹水,倒在他們的杯子裡,和剩下的一點兒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蘋果白蘭地摻和起來,遞給我和勃克,由我們向兩位老人家舉杯致敬,喝下了肚。 鮑勃年紀最長,湯姆是老二。個子高高的,肩膀寬寬的,棕色的臉,長長的黑髮,兩隻黑黑的眼睛,都可說是一表人才。他們從頭到腳,一身細帆布服裝,跟老紳士一個樣。戴的是寬邊的巴拿馬帽。 然後再說說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歲,個子高高的,驕傲而挺有氣派。不過只要不是在她生氣的時候,她總是挺和氣的。可只要她一生氣,那就象她父親一樣,立時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長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蘇菲亞小姐。不過她是另一種類型。她又文靜,又長得甜,象只鴿子。她才只二十歲。 每一個人都有貼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貼身黑奴空閒得很,因為我不習慣於叫人家服侍我。不過,勃克的黑奴整天跑東跑西,忙個不停。 全家人的情況都在這裡了。不過,原來還有人的——另外的三個兒子。他們給殺死了。還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紳士擁有好幾處農莊,黑奴在一百個以上。有的日子裡,會有許多人彙聚到這裡,是騎了馬從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來的,耽個五六天,在附近的各處、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裡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裡舉行舞會。他們大多是這家人的親屬。男人身上都帶了槍。我對你說吧,這些人可稱是精英啦。 附近還有另一族貴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遜的。跟格倫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樣格調高,系出名門,又有錢,又氣派。歇佛遜家和格倫基福特家使用同一個輪船碼頭,離我們這座大屋兩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時候和大夥兒上那兒去,在那裡見到過不少歇佛遜家的人,一個個騎著駿馬。 有一天,勃克和我兩人出了門,到林子裡打獵。我們聽到了朝我們走來的馬聲。我們正要穿過大路。勃克說: 「快!朝林子裡跳!」 我們跳進了林子,透過林子裡一簇簇樹葉叢朝外張望。不一會兒,一個挺漂亮的小夥子騎著馬沿大道飛奔而來。他騎在馬上,態度從容,神態象個軍人。他把槍平放在鞍鞽上。這人我過去見到過的,他是哈尼·歇佛遜。但聽得一聲槍響,勃克發的子彈從我耳邊擦過,哈尼頭上戴的帽子滾落在地。他握緊了槍,徑直朝我們藏身的地方沖過來。不過我們可沒有耽擱。我們在林子裡奔了起來。林子長得不密,所以我曾幾次回頭察看,為了好躲掉子彈。我看到哈尼兩次瞄準了勃克。後來他從來處往回轉——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過我沒有能看到。我們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紳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鐘,——據我判斷,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隨後,臉色平和下來,語氣柔和地說: 「我不喜歡躲在矮樹叢裡打槍那種打法。我的孩子,為什麼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遜家才不幹呢。他們就喜歡取巧。」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