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百萬英鎊 | 上頁 下頁


  「只要他們回來我就轉告,不過,我想他們不會回來。他們說過,不出一個鐘頭你就會來打聽,我呢,一定要告訴你什麼事都沒出;等時候一到,他們自然會在這兒候著你。」

  我只好打住,走開了。搞的什麼鬼!我真是摸不著頭腦。「等時候一到」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沒准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來一看,信上是這樣說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個又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你很窮,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裡找到一筆錢。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範圍內隨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

  沒落款,沒地址,也沒有日期。

  好嘛,這真是一團亂麻!現在你當然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可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謎洞對我來說深不可測、漆黑一團。這出把戲我全然不曉,也不知道對我是福還是禍。我來到一個公園坐下來,想理清頭緒,看看我怎麼辦才好。

  我經過一個小時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結論。

  那兩個人也許對我是好意,也許是歹意;無從推斷——這且不去管它。他們是玩把戲,搞陰謀,做實驗,還是搞其他勾當,無從推斷——且不去管它。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賭什麼無從推斷——也不去管它。這些確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畢,其他的事就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可以歸為確定無疑之類了。假如我要求英格蘭銀行把這鈔票存入那人名下,銀行會照辦的,因為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銀行卻會知道;不過銀行會盤問鈔票怎麼會到了我手裡。說真話,他們自然會送我去收容所;說假話,他們就會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這鈔票隨便到哪兒換錢,或者是靠它去借錢,後果也是一樣。無論願不願意,我只能背著這個大包袱走來走去,直到那兩個人回來。雖然這東西對我毫無用處,形同糞土,可是我卻要一邊乞討度日,一邊照管它,看護它。就算我想把它給人,也出不了手,因為不管是老實的良民還是剪徑的大盜,無論如何都不會收,連碰都不會碰一下。那兩兄弟可以高枕無憂了。就算我把他們的鈔票丟了,燒了,他們依然平安無事,因為他們能掛失,銀行照樣讓他們分文不缺;與此同時,我倒要受一個月的罪,沒薪水,也不分紅——除非我能幫著贏了那個賭,謀到那個許給我的職位。我當然願得到這職位,這種人賞下來的無論什麼職位都值得一干。

  我對那份美差浮想聯翩,期望值也開始上升。不用說,薪水決不是個小數目。過一個月就要開始上班,從此我就會萬事如意了。轉眼間,我的自我感覺好極了。這時,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來。看到一家服裝店,一股熱望湧上我的心頭:甩掉這身破衣裳,給自己換一身體面的行頭。我能買得起嗎?不行;除了那一百萬英鎊,我在這世上一無所有。於是,我克制住自己,從服裝店前走了過去。可是,不一會兒我又轉了回來。那誘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裝店前面來來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漢的氣概奮勇抗爭著。終於,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問他們手頭有沒有顧客試過的不合身的衣服。我問的夥計沒搭理我,只是朝另一個點點頭。我向他點頭示意的夥計走過去,那一個也不說話,又朝第三個人點點頭,我朝第三個走過去,他說:

  「這就來。」

  我等著。他忙完了手頭的事,把我帶到後面的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我換上了這套衣服。這衣服不合身,毫無魅力可言,可它總是新的,而我正急著要衣服穿呢;沒什麼可挑剔的,我遲遲疑疑地說:

  「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帳。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一點零錢都沒帶。」

  那店員端出一副刻薄至極的嘴臉說:

  「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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