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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9

  以下內容見於寄給斯蒂爾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寫著「星期二」。

  菲特洛克·瓊斯被鎖在一間沒人住的木屋裡,等候審判。哈裡斯警官給他送去一兩天的乾糧,勸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應需要接濟時就來看他。

  第二天上午,我們幾個人出於對希裡爾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親戚、沒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納。希裡爾主持,我當抬棺的主要助手。我們剛剛幹完,一個衣衫襤縷。神色憂鬱的陌生人垂著頭搖搖晃晃地走了過來,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尋的氣息!這美妙的氣息一下子點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馬上走到他身旁,輕輕撫著他的肩膀。他像遭了電擊一樣頹然倒地;其他人跑過來時,他掙扎著站了起來,懇求地伸出手來,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說:

  「夏洛克·福爾摩斯,你滿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麼人也沒有害過呀!」

  從他狂亂的眼神裡,我們看得出他已經精神失常了。這都是我的過錯,母親!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許只有您百年之後的消息才能與之相比,再也沒有其他的事情會給我那樣的感受了。眾人把他扶起來,圍住他,對他十分同情,軟語溫言地安慰他,對他說:打起精神來,別再垂頭喪氣的,如今他是他們的朋友了,他們會照顧他,保護他,誰敢動他一個指頭,就把那人殺了。只要能喚醒他們心底裡溫情的一面,這些粗魯的礦工就像一隊媽媽;當然了,要是你喚醒的是另一面,他們又像一幫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頑童。他們想盡千方百計安撫他,卻無濟於事,這時,聰明的戰略家威爾斯·法戈·弗格森說:

  「要是欺負你的只是夏洛克·福爾摩斯,你就用不著再擔心了。」

  「為什麼?」那無助的瘋子問。

  「因為他又死了一回。」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會耍弄我們這些可憐蟲了。他是死了嗎?別騙我——孩子們,他說的是真事嗎?」

  「千真萬確!」漢姆·桑德韋奇說,別人異口同聲地說是真的。

  「上個禮拜把他吊死在聖·貝納迪諾了,」弗格森把這件事說得有鼻子有眼,「當時他正到處追你呢。是把他錯當成另外一個人了。他們後悔了,可後悔也來不及了。」

  「他們給福爾摩斯造了個紀念碑,」漢姆·桑德韋奇用身歷其事、無所不知的口氣說。

  那個自稱「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長氣,如釋重負。他雖然沒有說話,可是眼神裡已經少了幾分狂亂,臉色開朗了不少,看來放鬆了一點兒。大家一起回到我們的住處,夥計們傾屯子所有,給他做一頓美味佳餚。他們做飯的時候,希裡爾和我給他從頭到腳換上我們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體面老紳士。「老」這個字既用得名符其實,也透著傷感。儘管他正當盛年,但是頭上如霜的白髮,臉上飽經滄桑、歷盡苦難的紋路,都說明了他的確是垂垂老矣。他吃飯時,我們一邊吸煙,一邊聊天。飯菜下肚,他終於開口講話了,這些年來的經歷不經意地脫口而出。這些話句句不走樣辦不到,我只能儘量忠實原意了。

  「冤案」紀事

  當初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兒已經有好多年了;有時候我能記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時候又記不清楚——不過這無關緊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紙驅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牽涉一樁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東部發生的事。

  我知道這樁罪行,可我自己並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個同名同姓的堂兄幹的。我該怎麼辦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終日,手足無措。給我限定的時間很少——我記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毀了,大家會對我動私刑,我說什麼都不會有人聽。私刑從來都是如此:事後就算發覺是冤案,後悔也無濟於事了——就和福爾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樣。所以我決意賣掉產業,換成維持生計的現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證明我清白的時候,我再回來。於是,我當天夜裡逃離了丹佛,遠走高飛,改頭換面,用了一個假名字在山裡隱居。

  我的煩惱和憂慮與日俱增,弄得我幻視幻聽,滿眼滿耳都是幽靈,我已經不能正常地思考,腦子糊塗,像一團亂麻,只好不再去想,因為我的腦子已經受到了創傷。我的情況越來越糟,幻覺越來越重。幽靈一直來纏著我;開始還只是在夜裡,後來白天也來。它們總是圍著床竊竊私語,要謀害我,讓我睡不著覺。由於不能好好休息,我終日疲勞不堪。

  這時最糟的事發生了。一天夜裡,那些幽靈悄悄地說:「我們沒辦法,因為我們看不見他,也沒有辦法向別人揭發他。」

  它們歎息了一通,其中一個說:「咱們得請夏洛克·福爾摩斯來。十二天之內他就能到這兒來了。」

  它們全都贊成,嘁嘁嚓嚓、鬼頭鬼腦地議論著,可高興了。我如五雷轟頂,因為我讀過關於福爾摩斯的書,知道他不僅智謀出眾,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絲馬跡,後果可想而知。

  幽靈去請福爾摩斯了,我在夜半時分匆匆起床溜走、除了裝著三萬塊錢的手提包以外,什麼都沒有帶;那三萬塊錢還有兩萬在提包裡。四十天以後,那個人發現了我的蹤跡。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記時,習慣性地在姓名欄裡填了真名,然後又擦去,寫上了「達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懼使我練就了一雙銳眼,我透過擦痕看出了福爾摩斯的真名字,於是,我飛快地逃走了。

  他在三年半的時間裡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國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後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讓我終日奔波。不過我用來登記的假名字救了我,讓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儘管這些年他讓我受盡磨難,可我卻從來沒有害過他,也沒有害過其他人,我敢起誓。

  故事講完了,在場的人都對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難平。對我來說,他說的一字一句都像鋼針一下下紮在我的心口上。

  我們一致同意老人作為我和希裡爾的客人留在這裡。當然,我的想法不能公開;不過,等到他休養康復之後,我就帶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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