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案中案 | 上頁 下頁
二十


  眾人用礦工式的豪爽熱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別。然後各自去傳播這條消息了。

  次日一早,威爾斯·法戈·弗格森和漢姆·桑德韋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說:

  「老漢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傳遍了,屯子裡沸沸揚揚。他們從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對福爾摩斯大師動私刑。哈裡斯警官急死了,已經給縣裡的警長打了電話。快去吧!」

  我們撒腿就跑。不知別人怎麼想,我心裡是恨不得縣裡的警長馬上就到。你當然明白,說什麼我也不願看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當我的替罪羊被人們吊死。縣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聽說過,可我還是不放心地問:

  「他管得住聚眾鬧事嗎?」

  「他管得住嗎2傑克·費爾法克斯管不住聚眾鬧事,那才是笑話呢!他用一根繩子穿過十九個惡棍的頭皮。你說他管得住嗎?」

  我們在穀底飛跑,遠遠傳來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鬧聲,我們越跑越近,那聲音也漸漸大了起來。吼叫聲此起彼伏,越來越強,越來越近。我們終於來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裡人頭攢動,陣陣聲浪震耳欲聾。從達利穀來的一夥粗漢已經拿住了福爾摩斯,他卻依然鎮定自若;唇邊浮著居高臨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顆大英國民的心中有對死亡的恐懼,也被他剛強的個性牢牢壓住,沒有洩漏一絲一毫。

  「夥計們,拿主意吧!」達利幫中有一個人喊道,「快點兒!是用繩子,還是用子彈?」

  「都不用!」他的一個同黨嚷嚷著,「不出一個禮拜,他就活過來了。拿火燒吧,這樣才能永遠送他上西天。」

  四裡八鄉的傢伙爆發出雷鳴般的贊許聲,一擁而上、爭先恐後地擠到囚徒身邊,把他團團圍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們把福爾摩斯拖到拴馬樁跟前,背靠拴馬樁綁好,在他周圍堆起了齊胸高的木柴和松果。這時福爾摩斯堅毅的面孔上依然毫無懼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掛著輕蔑的笑容。

  「火柴!拿火柴來!」

  沙德貝裡擦燃了火柴,用手擋著風,彎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這幫烏合之眾鴉雀無聲。松果點燃了,微弱的火苗問了兩下。我似乎聽到遠處傳來了馬蹄聲——那聲音慢慢響了起來——越來越響,越來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貫注盯著火堆的人們好像並未注意到馬蹄聲。熄滅的火柴抽了出來,那漢子擦燃了另一根火柴,彎下腰去,火苗又躥了起來;這一次火苗沒有滅,蔓延開來——周圍的人紛紛離開火堆。行刑者手裡還捏著熄了的火柴,欣賞他的傑作。馬蹄聲在崖頂響起,然後轟然而下,幾乎同時,人們大聲喊了起來:

  「縣警官來了!」

  縣警官縱馬撕開人群,直取場地中央,勒住馬大喝一聲:

  「走開,你們這些賤骨頭!」

  眾人聞聲而退,只有他們的頭領沒有服從。他站穩腳跟,想去摸槍。縣警官看透了他的心思,喝道:

  「住手,你這個亡命徒。把火弄滅,把那外地人解開。」

  那亡命徒服從了。縣警官從容地騎在馬上,不緊不慢。字斟句酌地向眾人訓話,句句話都說到了點子上,讓他們無地自容。

  「你們都是好人——是不是呀?好得跟這個騙子——沙德貝裡·希金斯搞到一起去了。這個唱高調的混帳東西專會背後捅刀子,是一個十足的混混。要說有什麼東西我最看不起,那就是動私刑的了。我從來沒見過動私刑的當中有一個真正的男人。動私刑是以多欺少,鼓動一百個劊子手去處置一個病裁縫。只有膽小鬼才動私刑,大家起哄,才成全了這些膽小鬼;不過,一百個縣警官可有九十九個不是膽小鬼。」他停了停,顯然是把最後一句話再琢磨一遍,回味一下——他接著說:「如果縣警官讓暴民從他手裡奪走了一個囚犯,他就是一個最不稱職的膽小鬼。據統計,去年全美國一共有一百八十二個縣警官因為人家動私刑背了黑鍋。照這樣下去,用不了多久,醫書裡就得添一種新病——『埋怨警官病』」。在場的人都看得出來,警官為想出這個新詞得意洋洋。「大家會說:『縣警官又病啦?』『是啊,又犯了老毛病啦。』緊接著,就要發明一個新官銜了。那時候,人家不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警官呢,』人家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膽小鬼呢。』上帝,想想,一個大男人怕一幫動私刑的!」

  他斜了那囚徒一眼,問:「外地人,你叫什麼,犯了什麼事啦?」

  「我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什麼事也沒有犯。」

  儘管縣警官肯定聽說過福爾摩斯,可這名字一旦說出,還是給縣警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慷慨激昂地說,福爾摩斯先生足智多謀、美名遠揚、功業蓋世,描寫他的書因其光輝事蹟和迷人的文采贏得了每一個讀者的心;這樣的人物訪問星條旗的國度遭此暴行,實在是鄙國的奇恥大辱。他以整個國家的名義致歉,用最美妙的姿態向福爾摩斯鞠了一個躬,並吩咐哈裡斯警長前往福爾摩斯的住處照看,如果再有冒犯,惟他是問。然後他轉向眾人說:

  「回你們的窩吧,賤骨頭!」眾人四散而去。警官又說:「沙德貝裡,跟我走;我要親自過問你的案子。不——你自己收著那把玩具槍吧,到了你拿著這玩藝兒跟在後頭我害怕的時候,我就和去年那一百八十二個膽小鬼一塊兒混。」他騎著馬顛顛地走了,沙德貝裡跟在後頭。

  這時已經是早飯時分,在回家的路上,我們聽說菲特洛克·瓊斯昨天夜裡從他那間上了鎖的屋子裡逃走了!大家對此無動於衷。假如他叔叔想追,就讓他去追吧,這是他的事,屯子裡的人不感興趣。

  10

  十天以後。

  「詹姆士·沃克」的身體已經複元,他的腦子也清楚多了。明天我就和他一起去丹佛。

  次日夜間。寄自一個小站的便條。

  今天早晨我們動身的時候,希裡爾悄悄對我說:「有個消息,等你覺得沒事了,沃克不會再受刺激,身體真正好起來的時候再告訴他:他說的那樁陳年罪過——他說是他堂兄幹的——真是罪有應得。那天咱們埋了的是真凶——就是這世上最最不幸的那個人——弗林特·布克納。他的真名叫雅可布·福勒!」母親,您看,是我這個不知內情的送葬人,幫著把您的丈夫和我的父親送進了墳墓。讓他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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